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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强制拆除澎溪河湿地违法建筑

日期:2020-09-07

    近日,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和丰乐街道开展联合执法,对丰乐街道乌杨村1组澎溪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内的3户违法建筑实施了强制拆除,共强拆违法建筑2832平方米。
  早上7点,拆除现场已经拉起警戒线,3台大型挖掘机、4台大型运输车、近200名执法人员在现场准备就绪。执法人员分别对违法建筑的户主进行了认真的思想教育,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向他们宣读了《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随后,执法人员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责,认真开展工作,对违法建筑内的物品进行清点、拍照、登记,并搬到屋外。 

  早上8点30分,随着一声令下,挖掘机开始作业,违建房屋轰然倒下。记者现场了解到,当天强制拆除的3户违法建筑是在2013年开始新改扩建的,建设时超审批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丰乐街道在巡查发现后多次制止并要求限期拆除。经过多层级、多轮次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后,3户仍拒不配合对其违法建(构)筑物实施整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按照区上整改工作统一安排,我区开展行动,对3户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目前,3户违法建筑已依法妥善强制拆除,共强拆违法建筑2832平方米,后续相关工作正有序开展中。“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站位、敢于担当、自加压力、精准施策,继续法治谈话、劝导其它违建户自行拆除违建,为环湖开发建设打基础,做到既为一域增光又为全局添彩。”丰乐街道党工委书记周福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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