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 ||||||||||
公开单位:开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所属区县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CQ202406060056 | 开州区临港工业园23号厂房内的沙石场,夜间噪音扰民;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周边居民区扬尘漫天,污水横流。 | 开州区 | 噪音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问题均属实。举报人反映的“开州区赵家街道蒲里新居小区附近的临港工业园23号厂房内的沙石场”为重庆东生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5月,法定代表人陈威,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54MACKHDLX9W,地址位于重庆市开州区高新区临港组团C区23号钢结构厂房,主要从事砂石加工。2023年8月初,砂石加工项目开工建设,于2023年8月底完成建设。2023年8月取得《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文号:渝(开)环准〔2023〕19号)。2024年6月7日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经向公司负责人询问,公司近期无复产计划。 (一)关于“夜间不定时生产作业排放噪声过大扰民”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该公司砂石加工项目处于高新区临港组团23号钢结构密闭厂房内,生产工艺涉及破碎、筛分、清洗等环节,破碎环节有明显噪声产生。同时,公司车辆在进行原材料及成品运输时会产生交通噪声,因公司厂房一侧紧邻渠口镇钦云村居住点,夜间运输时存在交通噪声扰民的问题。 (二)关于“沙石场的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导致周边居民区扬尘漫天,污水横流”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该公司运输车辆涉及运输碎石原材料、成品砂石等,公司在生产厂区内对运输车辆的清洗措施不完善,造成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道路扬尘明显,同时,因散水收集措施不完善,存在污水横流问题。 |
属实 | 一是加强噪声防控措施,切实减轻噪声扰民影响;二是加强运输车辆的环境管理,做好扬尘防控措施,完善散水收集措施。 | 前期对该企业提出整改要求:一是恢复生产后对其进行噪声监测,如出现噪声超标排放的行为,依法查处。同时,督促该公司加强噪声管控,落实防控措施。二是责成重庆东生新材料有限公司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做好道路扬尘管控,对散水进行有效收集。 从该公司复产后提交的整改报告及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生产加工时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以及生产噪声排放水平均符合国家要求限值,未出现超标情况。从现场核查来看,该厂已对场地散水进行有效收集,已加装场地喷淋系统,并对进出运输车辆进行清洗。 |
是 | 无 |
2 | D3CQ202405130038 | 开州区赵家街道浦里新区管委会东浦大道天邦果汁厂后面的污水处理厂,每天不定时排放臭气扰民。 | 开州区 | 大气 | 经调查问题属实。重庆天邦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每天不定时排放臭气扰民问题。2024年5月14日现场检查,该厂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厂区内能闻到味道较重的臭气;距离厂区50米远的居民区有隐约臭味,对居民区群众存在一定影响。重庆西禾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现场对厂区和居民区等点位进行了大气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天邦公司污水处理站废气无组织排放结果达标,未超出国家相关规定限值。 | 属实 | 督促重庆天邦食品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臭气治理,完善臭气治理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 该公司已按照前期制定的整改方案,购买污水除臭剂,不间断进行除臭处理;已针对整改方案对污染治理工艺进行优化调整,并提交了三方验收报告和验收监测数据,结果显示相关污染物排放水平均未超过国家标准限值。 | 是 | 无 |
3 | X3CQ202406060122 | 开州区正安街道亿丰国际旁边河道有异味,水里有杂质。 | 开州区 | 其它污染 | 经核查,双峰社区吉祥世纪城2期外人行道部分排污管周边地势沉降,排污管破损,污水进入雨水管,直排入歇马河内污染了歇马河下游约400米,河水泛白,有异味,居民反应较大。 | 属实 | 修复破损排污管,做好雨污分流,杜绝直排。 | 调查核实后,街道办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吉祥世纪城久久物业立马整改修复;3月25日前已修复完毕,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已验收,合格。现雨水口无污水排出,河水清澈无明显杂质,无异味溢散,附近居民满意。 | 是 | 无 |
4 | X3CQ202406060122 | 1.开州区临江镇关马河小区与豪美商业城之间人行道狭窄、混乱,清晨商贩噪音扰民,原定新建农贸市场的整改未落实,假整改。 2.开州区临江镇道路灰尘漫天,洒水车虚假洒水,涉嫌水费发票挪用贪污。 3.开州区临江镇关马河小区与豪美商业城之间的垃圾桶脏乱差,臭气满天 4.开州区临江镇场镇由私人合资的水厂供水,质量得不到保障。 5.开州区临江镇关马河小区三期污水直排河流,污水处理厂仍采取河道截污的方式处理;临江镇垃圾填埋场臭气满天。20.开州区临江镇风雨廊桥上坝坝舞团体占道锻炼噪音扰民,影响学生通行,存在安全隐患。 |
开州区 | 其它污染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开州区临江镇关马河小区与豪美商业城1号楼之间不足5米人行过道,乱停乱放、过道两边商贩遍地,乱扔垃圾,每天从凌晨3-4点到下午5点均有商贩喊叫,严重噪音污染,上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和市环保督察投诉后,短期消停后恢复原样,原定新建农贸市场的整改未落实,假整改”的问题。 临江镇农贸市场服务居民5万余人,市场规模和容量已经不能满足现实需要。为缓解现有市场压力和满足自产自销菜农需求,临江镇同豪美商场业主协商,由业主自建经管设施政府适当补助,开辟临江豪美地下农贸市场,但因业主经营不善关停。关马河小区与豪美商业城1号楼通道之间人流量大,周边农户自发聚集该地占道经营,存有部分农户乱扔垃圾、叫卖扰民现象。目前,临江镇执法队对该区域不定期开展巡查整治。 2.关于“临江镇道路灰尘漫天,空气污染,上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和市环保督察投诉后,所谓每年365天每天都有洒水车洒水系彻彻底底的虚假陈述,一年能看见几次洒水?假整改,涉嫌所谓水费发票等挪用贪污”的问题。 临江镇严格落实除尘降噪管理措施,按照夏秋季每天3次,冬春季每天2次频率(下雨天除外)对城镇主干道进行洒水降尘。不存在开州区临江镇水费发票等挪用贪污行为的现象,也未收到相关举报或投诉。 3.关于“临江镇关马河小区与豪美商业城1号楼之间垃圾桶摆放十几个,长期脏乱差,臭气满天,上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和市环保督察投诉后,仅仅喷洒过几次消毒等药水,长期喷洒消毒等药水虚假整改”的问题。 因临江镇属老镇,部分街道狭窄,垃圾桶放置于相对合适的公共区域,便于垃圾的收集和转运。目前,临江镇集镇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定期清洗消毒。经核查,夏季天气炎热时,确有轻微味道飘散。 4.关于“开州区临江镇场镇的水厂长期由几个私人合资的水厂供水,其质量得不到保障,多年来收归国营水厂无果”的问题。 临江镇场镇及周边供水主要由开州区临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企业性质为私营企业,厂区位于开州区临江镇七星村黑牯洞,现有用户12500户,日供水能力5000吨。经核查,该企业净水厂制水设备齐全,每月对水池清洗消毒处理,近年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抽样检测所出具水质监测报告和内测报告等各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为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州区生态环境局在临泉水厂水源地实施《开州区临江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立项批复工程》,目前该项目正在施工。 5.关于“临江镇关马河小区三期污水未经收集直排河流,临江镇污水处理形同虚设,污水处理厂仍采取河道截污的方式处理;开州区临江镇垃圾填埋场位于复程七社鲁家湾,未经处理垃圾臭气满天”的问题。 临江镇已实施一二级雨污管网建设,但因三级管网严重缺失,造成部分污水仍进入传统排水沟形成混排。今年6月,区住建委实地考察,提出了《临江镇关马河小区三期排河口改造方案》。开州区临江污水处理厂日常处理量在1900-2000立方米左右,除混排污水外,其余污水经已实施的同城化处理管网流入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不存在河道截污的方式处理。复扬七社鲁家湾处垃圾填埋场于2019年11月,临江生活填埋场建成甲烷收集燃放系统,对填埋的生活垃圾臭气进行收集并燃烧处置,该系统自建成以来,一直正常运行,不存在未经处理垃圾臭气满天。 20.关于“临江镇风雨廊桥上,一坝坝舞团体占括风雨廊桥通道进行锻炼,给周围居民和学校带来严重影响。一是严重扰民,每天6点半左右,播放超大音量音乐,周边居民无法休息;第二,廊桥通道为人行道,7点左右为学生入学高峰期,这一团体占据风雨廊桥通道,学生通过安全隐患极大”的问题。 风雨廊桥为行人通行便道,核查发现,该便道上确有群众跳坝坝舞,坝坝舞团体锻炼时间较早、播放音量较大,给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困扰,且因桥体临近临江镇中心小学,群众坝坝舞晨练时间与上学高峰期冲突,对学生通行有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开展集中整治,规范市场秩序;落实洒水降尘措施,及时清运垃圾,消除臭味影响;及时纳管三级污水管网,减少雨污混排;消除坝坝舞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1.对举报区域及其周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强无证无照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劝导违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堆放等行为。加强违规乱停放车辆管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和秩序。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垃圾入桶; 2.继续落实夏秋季每天3次,冬春季每天2次频率(下雨天除外)进行洒水降尘,遇特殊情况增加作业频次,加强地面清扫保洁; 3.建立清洗喷药台账,加强对垃圾桶日常清洗、除臭,保持垃圾桶干净,及时清扫桶外散落零星垃圾和清洗垃圾桶放置地面;及时清运垃圾,最大限度减少臭味扰民; 4.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督促临泉水厂落实水治理、加强水质监测,确保自来水达到饮用水标准; 5.我镇积极推进开州区南河临江镇明月坝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实施,该项目新增二级管网,可以有效缓解该域污水直排问题,目前该项目已发包。同时定期对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转。 20.通过开展劝导工作,督促坝坝舞组织者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和场地,降低音量,避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
是 | 无 |
5 | D3CQ202406070006 | 开州区敦好镇政府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用于修建官亭村新龙湾煤矿厂的厂房和附近的公路,煤矿厂破产后未将土地复耕,也未赔偿,厂房煤渣遇下雨天,有污水流到农田和河里。 | 开州区 | 土壤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问题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关于污水问题。2024年6月11日,开州区生态环境局和开州区敦好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现场核查兴隆煤矿,目前该煤矿已关闭,厂房已闲置。原煤坪位置堆放有废弃煤矸石、煤渣,已有周围居民在废弃煤矸石、煤渣上复耕种植粮食作物。现场未发现有污水痕迹。通过走访调查周边村社干部,暂未发现有污水流进农田和大河坝小河湾里面情况。2、关于土地复垦问题。兴隆煤矿所占土地没有纳入国土批复的征用,不涉及购买失地保险。兴隆煤矿于2010年6月30日前实施了关闭,煤矿关闭停产后,矿方按照租用协议又连续支付了五年的常产补偿款,土地租用合同随即终止,所租用土地应由现官亭村8组(原新生村十社)村民自行复耕。经现场核查,该煤矿现没有实施复绿项目。 | 部分属实 | 向上级申请专项资金拆除原有厂房并复绿处理。对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整改。 | 该问题已在2025年4月30日办结,敦好镇政府和村支两委引导周边群众对矿区内的复耕复绿进行耕种,化解该问题。 | 是 | 无 |
6 | D3CQ202405100010 | 1、开州区大进镇从2018年开始启动雨污分流工程,每年都在修建排水沟,但效果不明显,百分之八十的污水都流到了巴渠河内,影响环境。 2、大进镇雨污分流工程未用混凝土包裹,污水处理井内也未用钢筋处理,车辆路过污水处理井附近的时候会产生噪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政府针对环境提升工程拨了专项资金(项目名称:弱电入地),要求网线必须在地下,但网线至今还裸露在地上,未进行处理。 4、环境提升工程要求对大进镇进行风貌改造,但该地区并未连片施工,影响该区风貌。 |
开州区 | 水 |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3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对不属实的问题,做好群众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对于举报属实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方案,按期打表推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 1.关于“开州区大进镇从2018年开始启动雨污分流工程,每年都在修建排水沟,但效果不明显,百分之八十的污水都流到了巴渠河内,影响环境”的问题。 针对特殊时间(雨天、春节)、个别地点污水溢流的情况,安排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加强常态化排查,及时进行整治。针对新排查出的5处雨水口溢污问题,正在通过雨污分流纳管、三级管网接入等措施实施整改。安排改造资金,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工程措施,系统解决场镇雨污混流问题。 2.关于“大进镇雨污分流工程未用混凝土包裹,污水处理井内也未用钢筋处理,车辆路过污水处理井附近的时候会产生噪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的问题。 大进镇雨污分流工程按设计要求实施,不需用混凝土包裹。通过井圈加固、井盖更换、安装减震胶垫等方式对存在噪声扰民问题的井盖进行了消音处理,已于5月15日整改完成。3.为进一步推动大进场镇弱电杆线规范有序,区经济信息委将大进场镇弱电杆线纳入了专项整治计划,并于2025年3月17日—4月17日组织四家弱电企业采用并杆、拆旧、捆扎、规顺等多种方式开展了治理,确保线路安全、规范。 |
是 | 无 |
7 | X3CQ202405120004 | 开州区大进镇场镇污水直排;雨污井高低不平,车辆经过产生噪声扰民;弱电线路未入地;环境风貌改造未按连片施工问题。 | 开州区 | 水 | 1.“国家多次拨款整改修建开州区大进镇污水管网,现有85%的污水直接排入长江。”的问题部分属实。大进镇一级污水干管2013年建成,2018年12月场镇进行雨污分流改造,2020年7月竣工,完工后集镇区域生活污水基本做到统一纳管收集处理。2023年大进镇日均污水产生量约为1430吨,日均污水处理量约为1550m3。证明场镇绝大多数污水都收集到污水处理厂处理,但局部存在雨污混流问题。2024年巴渠河出境断面监测数据均为Ⅱ类,水质达标率100%。 2.“大进镇地面线网未入地”问题部分属实。大进弱电管线入地工程项目,于2019年3月5日开工,2020年5月13日竣工。共计入地弱电一级光缆线路19.77千米。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时,反馈“开州区大进镇贫困村提升工程,属于社会公益性较强的项目,项目本身经济收入较低,存在政府隐形债务风险”。后续项目资金筹集困难,大进镇弱电二三级线路入地工程暂无法实施。 3.“雨污井井口高低不平,车辆经过噪声巨大”问题属实。2024年5月13日,清泉水务公司对大进场镇道路上342座污水检查井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部分污水井盖存在松动、损坏等情况,车辆经过时会产生噪音,对周围群众生活带来影响。 4.“环境风貌改造未按照图纸规划施工”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实,项目现场与施工图纸相符。 5.“扶贫项目占地补助未及时支付”问题不属实。结合大进镇前期信访受理情况,该问题反映的是脱贫攻坚期间大进镇生态茶园土地入股事宜。经查,大进镇生态茶园于2017年启动建设,农户通过土地入股专业合作社实现土地入股分红。目前农户已领取到土地入股分红。 6.“骗取国家资金毁掉部分茶园”问题不属实。经查,问题所反应地块位于大进镇云凤村5组,属于2018年土地整治项目,该区域未纳入茶园基地建设。 |
部分属实 | 对不属实的问题,做好群众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对于举报属实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方案,按期打表推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 1.对“国家多次拨款整改修建开州区大进镇污水管网,现有85%的污水直接排入长江”的问题。已安排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加强常态化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整治。针对新排查出的5处雨水口溢污问题,正在通过雨污分流纳管、三级管网接入等措施实施整改。 2.对“雨污井井口高低不平,车辆经过噪声巨大”的问题。已于5月15日通过井圈加固、井盖更换、安装减震胶垫等方式,对部分井盖进行了消音处理。 |
是 | 无 |
8 | X3CQ202405150011 | 开州区大进镇雨污分流环境提升工程实施后仍有大量污水直排,弱电线网未入地、管道堵塞,场镇雨污井车辆行驶时噪音扰民等问题。 | 开州区 | 水 | 举报内容共涉及6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2个部分属实,3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开州区大进镇雨污分流环境提升工程存在腐败行为”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大进镇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于2018年12月27日开工,2020年7月7日通过竣工验收。2021年12月28日取得《审计报告》)。大进镇环境提升项目一期工程2019年11月14日开工,2021年9月2日通过竣工验收,目前正在进行财政结算审计。目前,暂未发现工程实施中存在腐败行为。 (二)关于“大进镇人民政府从2018年启动雨污分流工程,工程建设、验收存在造假情况,全镇污水无法进入污水处理厂,污水直排入长江;该项目多年多次拨款重新整改修建,至今80%的污水排入长江。”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项目建设符合建设基本程序,项目审计过程中也未发现工程建设、验收存在造假等情况。2013年大进镇一级污水干管建成,2018年12月场镇进行雨污分流改造,2020年7月完工后集镇区域生活污水基本做到统一纳管收集处理,但场镇局部仍然存在雨污混排的问题。 (三)关于“大进镇环境提升弱电入地工程项目完善验收合格,未按图纸施工,现在全镇地面线网无法入地,管道没有用混凝土包裹,导致管道堵塞”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大进弱电管线入地工程项目入地弱电一级光缆线路19.77千米。因属于社会公益性较强的项目,后续项目资金筹集困难,大进镇弱电二三级线路入地工程暂无法实施。 (四)关于“大进镇环境风貌改造没有按照图纸规划施工,连片美化,全镇搞得七零八乱。”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大进集镇环境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图施工,于2021年9月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改造完成后,大进集镇风貌得到显著提升。 (五)关于“大进镇环境提升工程、扶贫项目工程等国家拨款,几十亿项目全是腐败工程,农民没有得到效益”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通过大进镇环境提升工程、扶贫项目工程等实施,大进镇人居环境、交通设施、产业发展等得到全面提升,居民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六)关于“场镇雨污井没有安钢筋,井口高低不平,车辆行驶噪音巨大,居民无法入睡”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大进镇雨污分流项目污水处理井按设计要求施工,绑扎有钢。2024年5月13日,清泉水务公司对大进场镇道路上342座污水检查井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部分污水井盖存在松动、损坏等情况,车辆经过时会产生噪音,对周围群众生活有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1.全面排查清理,加强雨污分流改造,及时纳管未接入的三级污水管网,防止雨污混排。 2.加强对雨污井盖日常巡查和维护,及时整改破损等问题,防止噪声扰民。 |
1.针对污水溢流的情况,安排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加强常态化排查,及时整治发现的问题。针对新排查出的5处雨水口溢污问题,正在通过雨污分流纳管、三级管网接入等措施实施整改。同时,积极申报争取项目资金,系统解决场镇雨污混流问题。 2.5月15日,开州清泉水务公司通过井圈加固、井盖更换、安装减震胶垫等方式对存在噪声扰民问题的雨污井盖进行了消音处理。 3.为进一步推动大进场镇弱电杆线规范有序,区经济信息委将大进场镇弱电杆线纳入了专项整治计划,并于2025年3月17日—4月17日组织四家弱电企业采用并杆、拆旧、捆扎、规顺等多种方式开展了治理,确保线路安全、规范。 |
是 | 无 |
9 | X3CQ202405160014 | 开州区大进镇污水管网85%的污水直排长江,地面线网未入地;雨污井井口高低不平,车辆经过噪声巨大;环境风貌改造未按照图纸规划施工;扶贫项目占地补助未及时支付等问题。 | 开州区 | 水 | 1.“国家多次拨款整改修建开州区大进镇污水管网,现有85%的污水直接排入长江。”的问题部分属实。2013年大进镇建成一级污水干管,2018年12月场镇进行雨污分流改造,2020年7月完工后集镇区域生活污水基本做到统一纳管收集处理,但场镇局部仍然存在雨污混排的问题。 2.“大进镇地面线网未入地”问题部分属实。2019年,大进镇通过贷款方式实施弱电管线入地工程,共计入地弱电一级光缆线路19.77千米。后因政策调整,项目资金筹措困难,导致大进镇弱电二三级线路入地工程暂无法实施。 3.“雨污井井口高低不平,车辆经过噪声巨大”问题属实。5月13日现场核实,部分污水井盖存在松动、损坏等情况,车辆经过时会产生噪音,对周围群众生活带来一定影响。 4.“环境风貌改造未按照图纸规划施工”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实,项目现场与施工图纸相符。 5.“扶贫项目占地补助未及时支付”问题不属实。结合大进镇前期信访受理情况,该问题反映的是脱贫攻坚期间大进镇生态茶园土地入股事宜。经查,大进镇生态茶园于2017年启动建设,农户通过土地入股专业合作社实现土地入股分红。目前农户已领取到土地入股分红。 6.“骗取国家资金毁掉部分茶园”问题不属实。经查,问题所反应地块位于大进镇云凤村5组,属于2018年土地整治项目,该区域未纳入茶园基地建设。 |
部分属实 | 1.全面排查清理,加强雨污分流改造,及时纳管未接入的三级污水管网,防止雨污混排。 2.加强对雨污井盖日常巡查和维护,及时整改破损等问题,防止噪声扰民。 3.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尽快实施弱电二三级线路入地工程。 |
1.针对污水溢流的情况,安排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加强常态化排查,及时整治发现的问题。针对新排查出的5处雨水口溢污问题,正在通过雨污分流纳管、三级管网接入等措施实施整改。同时,积极申报争取项目资金,系统解决场镇雨污混流问题。 2.5月15日,开州清泉水务公司通过井圈加固、井盖更换、安装减震胶垫等方式对存在噪声扰民问题的雨污井盖进行了消音处理。 3.为进一步推动大进场镇弱电杆线规范有序,区经济信息委将大进场镇弱电杆线纳入了专项整治计划,并于2025年3月17日—4月17日组织四家弱电企业采用并杆、拆旧、捆扎、规顺等多种方式开展了治理,确保线路安全、规范。 |
是 | 无 |
10 | D3CQ202405220032 | 开州区大进镇雨污分流项目完成后管网堵塞,污水直排河里,督察组进驻后临时在巴渠河里修建池子过滤污水。 | 开州区 | 水 |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大进镇集镇生活污水基本做到统一纳管收集处理,但场镇局部仍然存在雨污混排的问题。 2.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为整改落实前期排查发现的部分雨水口溢污问题,防止污水排入巴渠河影响河水水质。2024年4月,经大进镇党委研究,在王家桥河沟、红旗广场外、云凤幼儿园旁建设3个过滤池,收集部分雨污混排污水,通过初级沉淀处理—物理过滤处理—人工湿地吸附的方式,对污水进行过滤和吸附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巴渠河。 |
部分属实 | 全面排查清理,加强雨污分流改造,及时纳管未接入的三级污水管网,防止雨污混排。 | 安排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加强常态化排查,及时整治发现的问题。针对新排查出的5处雨水口溢污问题,正在通过雨污分流纳管、三级管网接入等措施实施整改。同时,积极申报争取项目资金,系统解决场镇雨污混排问题。 | 是 | 无 |
11 | X3CQ202406060122 | 开州区云枫街道天宫一路189号云玺台B区一栋下面转角处污水明面溢流有一段时间了,也不知道是该云玺台物业或是市政供排水处理。 | 开州区 | 其他污染 | 经现场核实,云枫街道天宫一路189号云玺台一栋转角处及周边未发现污水溢流问题。经询问金科物业工作人员,公司于2024年2月12日发现云玺台一栋转角处三级污水管网破损,污水沿人行道渗漏的问题,2024年2月14日,公司组织人员对破损的污水管网进行了更换,解决了污水溢流问题。 | 是 | 加强对城区排水管网及设施日常巡查和维护,及时整改管网破损等问题,防止污水溢流。 | 2024年2月14日,金科物业公司组织人员对破损的污水管网进行了更换,解决了污水溢流问题。 | 是 | 无 |
12 | D3CQ202405240002 | 开州区吉开建材,施工时产生扬尘和噪声扰民,饲养5只狗狗吠声扰民。 | 开州区 | 大气 | 经查该问题属实。 1.施工扬尘和噪声扰民问题。该公司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对矿山平台建设产尘点、工业广场设备建设产尘点未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进行降尘。公司夜间作业时运输车辆未采取限速、禁鸣措施,对周边群众有一定影响。 2.狗吠声扰民问题。公司在员工宿舍旁的废弃民房内饲养3只幼犬,小狗犬吠确会影响周边群众休息。 |
属实 | 1.改正违法行为,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消除扬尘和噪声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2.解决犬吠噪声扰民问题。 |
1.对施工扬尘和噪声扰民问题。对吉开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公司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目前该公司已购置3台雾炮机和一辆专用洒水车,厂区生产区域密闭大棚已建设完成。 2.狗吠声扰民问题。该公司已转移幼犬。 |
是 | 无 |
13 | X3CQ202406060122 | 开州区南门镇得乐森林小镇毁林、乱挖、乱建。 | 开州区 | 土壤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已完成整改),2个不属实,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开州区南门镇得乐森林毁林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开州区林业局对得乐森林使用林地审批(临时用地)16.4278公顷。对得乐森林超审批范围违法占用、破坏林地5起进行了查处,共查处违法面积7002平方米,行政罚款110450元,并责令当事人限期补办林地手续或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二)关于开州区南门镇得乐森林毁乱挖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区规资局调查重庆得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取得了位于南门镇东阳村4组的KZ-30-9、KZ-30-8、KZ-30-7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取得用地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场平施工,不存在乱挖行为。 (三)关于开州区南门镇得乐森林毁乱建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区住建委经调查得乐森林一期(9#-13#楼)项目于2022年8月17日取得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得乐森林一期(1#-8#楼及车库)于2022年12月5日取得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得乐森林一期(24#楼)项目当前为竣工待验收阶段,得乐森林一期(14-23#楼及车库二次)项目当前为装饰装修阶段。乱建问题不属实。 区住建委调查重庆得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取得了位于南门镇东阳村4组的KZ-30-9、KZ-30-8、KZ-30-7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并办理了KZ-30-8宗地8-2号地块、KZ-30-7宗地7-1、2、3、4、5号地块的建设手续,因此不存在乱建行为。 |
部分属实 | 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该举报件的办结目标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宣传解释工作。 | 经调查处理,一个整改问题已经处理和整改,两个问题不属实,不涉及处理和整改 | 是 | 对得乐森林小镇超审批范围违法占用、破坏林地具体处罚情况:一是2021年10月15日,重庆得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损毁林地面积4656平方米,罚款46560元;二是2021年10月14日,开州区渝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损毁林地面积1613平方米,罚款16130元;三是2022年4月15日,黄建在得乐森林小镇项目建设时毁坏林地173平方米,罚款1730元;四是2023年2月21日,刘月明修建得乐森林避暑房平场时,超审批红线区域毁坏国有毛垭林场东阳管护站范围内林地403平方米,罚款34255元;五是2023年4月26日,对刘月明在得乐森林小镇音乐谷飞越丛林项目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57平方米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11775元。 |
14 | *X3CQ202405100002 | 位于开州区温泉镇东平村8组(横梁子)的重庆市开州区吉开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建设、采矿时、生产过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1.东平8组的21亩基本农田被占用为生产厂房、施工用房、炸药仓库。东平8组的林地被东平村委以租代征方式出售给吉开建材。爆破范围内仍有居民居住未被安置。2.越线开采,开山采矿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设施。3.未按照环评建设。2022年至2023年建设中生产售卖成品石材污染环境。4.吉开建材在温泉镇县坝村1组非法占用示范标准农田为企业成品堆场,村民举报后责令取缔,但至今未复垦复耕。5.吉开建材在清平村6、7组违法开挖运输隧道,经处罚后,至今未做恢复,部分地段出现塌方,有重大安全隐患。6.施工时产生扬尘和噪声扰民,饲养5只狗狗吠声扰民。 | 开州区 | 大气 | 举报内容共涉及5个问题,经调查5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东平8组的21亩基本农田被占用为生产厂房、施工用房不属实;炸药仓库违规占用土地属实;以租代征占用林地不属实;爆破范围内仍有居民未被安置不属实。2.越线开采不属实;开山采矿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属实;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设施不属实。3.未按照环评建设不属实;吉开公司对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石料,主要用于矿区建设修整回填,部分抵扣当时所欠工人工资,由工人自行处理。4.在温泉镇县坝村1组非法占地为企业成品堆场属实;至今未复垦复耕不属实。5.开挖运输隧道属实;有重大安全隐患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吉开建材公司立即整改,按时销号。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正式生产后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吉开公司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落实环保、林业、水利等管理要求,加强环境保护,坚决杜绝超层越界等违法采矿行为。 | 1.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应急局、区林业局开展核实,矿山目前处于建设中,正在开展工业广场建设任务,建设位置与市应急局批复的《重庆市开州区吉开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开州区温泉镇东坪社区8组横梁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建)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一致,其中生产厂房、施工用房等在矿区范围内。该矿山采矿权于2019年11月出让,矿区面积0.1393km2,矿区包含生产厂房、施工用房等工业广场范围,矿区范围与2019年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对比不占基本农田,与2023年永久基本农田数据核实整改数据比对不占永久基本农田。以租代征林地问题不属实。2021年6月,在温泉镇东平社区第八小组,经村委、社长及村民讨论一致同意,将104.41亩林地按照550元/亩租给吉开公司使用,一次性支付租金104.41万元。2021年7月19日,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财政局下达《关于同意调整开州区国家级公益林的批复》(渝林资〔2021〕41号),调整范围包括温泉镇东平村吉开公司矿区范围。2022年12月8日,吉开建材公司取得区林业局《关于重庆市开州区吉开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开州林发〔2022〕170号)。关于爆破范围房屋搬迁,矿山爆破安全距离内共涉及5栋房屋,吉开公司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补偿协议并补偿到位,房屋住户已安置搬迁。 2.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委托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已于2024年5月13日对重庆市开州区温泉镇东坪社区8组横梁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越线开采”的问题,我院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并开展了无人机航空摄影测量,结论如下:矿山不存在“越线开采”行为。一是未见开挖山体造成的标高降低。矿区总体地势为北高南低的斜坡地形,最高点位于矿区北侧山坡上方,最低点位于矿区西南侧冲沟底(3-4号连线附近),现标高均高于原地形标高。二是未开采目标矿层。矿山开采矿层为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第三段(T1j3)建筑石料用灰岩,该界外区域为嘉陵江组第四段(T1j4)白云质灰岩。 3.区生态环境局已于2024年5月12日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目前按照环评设施设计方案开展矿山建设。该公司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对矿山平台建设产尘点、工业广场设备建设产尘点未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进行降尘,同时未修建沉淀池收集建设期间生产废水等,即在建设施工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以上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区生态环境局已立案调查处理,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开州环执罚告〔2024〕20号)。2025年5月7日,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了整改现场验收,重庆市开州区吉开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已购置3台雾炮机和一辆专用洒水车,用于产尘点洒水抑尘,生产区域密闭厂棚完成建设,已完成整改。 4.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通过调查核实,吉开建材公司于2021年7月通过土地租用在温泉镇县坝村1组建设成品砂石堆料场。2022年3月土地补充卫片,发现吉开建材公司在温泉镇县坝一社,占耕地7.7亩,准备堆放砂石。2022年3月,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已约谈吉开建材公司,督促该公司在30日内整改复耕。2024年5月,吉开建材公司对复垦不到位、难利用区域再次开展了恢复工作。2024年11月,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区经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对县坝村1组26亩土地现场核查,已复垦复耕,完成整改。 5.区应急局于5月15日区应急管理局现场调查、核实,3号隧道施工掘进过程中,曾引发上方地面垮塌,当前隧道上方垮塌周边已基本稳定,农民已正常耕种。通过现场调查核实和询问清坪村委,2、3号隧道施工期间再未引发其它垮塌。 6.区生态环境局督促重庆市开州区吉开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已按要求购置3台雾炮机和一辆专用洒水车,用于产尘点洒水抑尘,饲养的犬只已转移,犬吠扰民情况已消除,已完成整改。 |
是 | 无 |
15 | *X3CQ202406030068 | 反映开州区渠口镇青云村临港工业园忠宇沙场陈某非法占用大量土地,有40多亩,并且非法修建大量厂房,不听村民劝住,霸道不理,听说几年来没有任何建设规划土地环保手续。 | 开州区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该举报件的3个问题属实。 (一)开州区渠口镇青云村临港工业园忠宇沙场陈某非法占用大量土地,有40多亩。 经查,该问题属实。接交办件后,开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立即组织渠口镇、工业园区、勘测机构到现场核实,实际测量结果为:重庆市开州区忠宇物流有限公司总占地15434.67平方米,约23.15亩,其中征地范围内6831.30平方米,约10.24亩;征地范围外8603.37平方米,约12.9亩。 (二)反映忠宇沙场陈某非法修建大量厂房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该沙场实际建设情况为:一栋办公楼,占地110.63平方米,建筑面积221.26平方米,砖混结构。其余建筑物为生产加工用房,占地670.42平方米,建筑面积670.42平方米,钢棚结构。 (三)反映该沙场没有任何规划建设环保手续。 经查,该问题属实。该沙场所占土地未办理任何规划用地手续,属非法占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接件后,已于2024年6月6日立案查处。区生态环境局来函反馈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公司砂石加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报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同意,截至现场核查时,忠宇物流公司未取得环保手续。 |
属实 | 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该举报件的办结目标是: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立案查处并督促重庆市开州区忠宇物流有限公司对非法占地及违法建构筑物进行整改,恢复土地原状,同时督促其完善环保手续。 | 1.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于2024年6月6日进行立案查处,于2024年8月2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州规资[处罚决占定]2024126号,并处罚款46304.00元,该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上缴罚款,对应复垦部分土地于2024年10月15日通过复垦验收,已完成整改。 2.区城市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18日对忠宇沙场陈某非法修建大量厂房问题由立案查处,于2024年1月12日开州区人民政府下发了《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消除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现已执行到位。 3.区生态环境局已于2024年6月4日对忠宇物流公司未完善环保手续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立案文号:开州环执立〔2024〕36号),并于2024年6月4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开州环执责改〔2024〕36号),现已整改到位。 |
是 | 无 |
16 | *D3CQ202405210073 | 1.中铁十二局在开州区南门镇铁峰中铁十二局隧道随意采石,将隧道开采后的石子加工后对外售卖。2.隧道出口处有中铁十二局的碎石厂,该厂没有办理环评手续,施工时没有打开环保设备,生产时产生的污水随意排放南门河道内,投诉人对此不认可,称中铁十二局有随意采石采砂、排放污水的行为,破坏生态环境。 | 开州区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2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中铁十二局在开州区南门镇铁峰中铁十二局隧道随意采石,将隧道开采后的石子加工后对外售卖”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一是中铁十二局按设计要求对隧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石、渣土进行清运,并临时堆放于转运区,因此不存在隧道随意采石。 二是经走访调查了解暂未发现中铁十二局将隧道开采后的石子加工后对外售卖的行为。 (二)关于“该厂没有办理环评手续”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碎石厂”属于环评批准范围内。 (三)关于“施工时没有打开环保设备”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重庆朗东商贸有限公司的挖机挖掘作业时未落实洒水降尘措施。 (四)关于“生产时产生的污水随意排放南门河道内,投诉人对此不认可,称中铁十二局有随意采石采砂、排放污水的行为,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场地的散水、工人生活区的洗手洗菜等生活污水收集措施不完善。 |
部分属实 | 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该举报件的办结目标是:督促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严格落实环评要求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整改。 | 1.区环保局执法支队对重庆朗东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立案号:开州环执立〔2024〕29号),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开州环执责改〔2024〕29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已于2024年5月24日办结销号。 2.对中铁十二局下达了《责令改正生态环境问题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场地散水、生活污水收集措施不完善的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
是 | 无 |
17 | D3CQ202405220034 | 反映开州区南门镇中铁十二局铁峰山隧道出口,利用洞渣建设沙场,并销售,无环评手续,沙场的污水直接进河流。 | 开州区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中铁十二局在开州区南门镇铁峰中铁十二局隧道随意采石,将隧道开采后的石子加工后对外售卖”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一是中铁十二局按设计要求对隧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石、渣土进行清运,并临时堆放于转运区,因此不存在隧道随意采石。 二是经走访调查了解暂未发现中铁十二局将隧道开采后的石子加工后对外售卖的行为。 (二)关于“该厂没有办理环评手续”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碎石厂”属于环评批准范围内。 (三)关于“生产时产生的污水随意排放南门河道内,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场地的散水、工人生活区的洗手洗菜等生活污水收集措施不完善。 |
部分属实 | 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该举报件的办结目标是:督促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严格落实环评要求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整改。 | 1.区环保局执法支队对重庆朗东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立案号:开州环执立〔2024〕29号),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开州环执责改〔2024〕29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已于2024年5月24日办结销号。 2.对中铁十二局下达了《责令改正生态环境问题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场地散水、生活污水收集措施不完善的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
是 | 无 |
18 | *D3CQ202405220033 | 反映开州区南门镇铁峰山隧道洞渣被私人拿到售卖,洞渣加工的设备不达标,且将污水直排河流,造成污染。 | 开州区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中铁十二局在开州区南门镇铁峰中铁十二局隧道随意采石,将隧道开采后的石子加工后对外售卖”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一是中铁十二局按设计要求对隧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石、渣土进行清运,并临时堆放于转运区,因此不存在隧道随意采石。 二是经走访调查了解暂未发现中铁十二局将隧道开采后的石子加工后对外售卖的行为。 (二)关于“加工设备不达标”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重庆朗东商贸有限公司的挖机挖掘作业时未落实洒水降尘措施。 (三)关于“生产时产生的污水随意排放南门河道内,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场地的散水、工人生活区的洗手洗菜等生活污水收集措施不完善。 |
部分属实 | 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该举报件的办结目标是:督促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严格落实环评要求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整改。 | 1.区环保局执法支队对重庆朗东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立案号:开州环执立〔2024〕29号),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开州环执责改〔2024〕29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已于2024年5月24日办结销号。 2.对中铁十二局下达了《责令改正生态环境问题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场地散水、生活污水收集措施不完善的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
是 | 无 |
19 | *X3CQ202406010005 | 开州区开州水泥厂炸山采石,破坏生态,影响周边水源,对开城高速造成严重破坏,存在安全隐患,原来的采石点生态环境突出;水泥行业产能过剩应拆除。 | 开州区 | 生态 | 1.开州水泥公司矿山开采区域不属于村民的取水点。顺平村2-4社589户饮水由温泉场镇集中供水厂提供,取水口距离矿山开采区域超过2公里,取水口采样监测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2.温泉镇顺平村人居安全饮水池位于矿区红线外,在爆破影响范围内,已于2023年4月调整使用功能为农田灌溉防旱。 2.“老鹰窝”(小地名)为开州水泥公司原来的采石点,已于2021年4月30日关闭注销,企业按要求开展了生态修复工作,目前恢复效果较好。 3.从城开高速黄家梁隧道附近不能看到开州水泥公司顺坪村采石作业区,现场未发现采石作业对城开高速造成破坏的痕迹。该采石作业区距离G69城开高速公路外边缘直线距离约800米,符合相关的规定。 4.现场核查发现,开州水泥公司采石场存在挖掘机安全间距不足,边坡有浮石垮落风险,部分点位未设置警示标志,平台运输车辆较多、间距较小、停放位置设置不合理,未设置标高标识牌版等安全问题。 5.开州区水泥生产企业仅有开州水泥公司1家,企业产能已获得市经济信息委核准、公告,不存在擅自增加产能情况和开州区水泥行业产能已过剩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1.限期整改安全隐患。 2.督促开州水泥公司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严格落实安全、环保等管理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做好矿地和谐。 3.加强宣传引导,消除群众疑虑。一是针对存在的生态环境安全等问题,要求开州水泥公司限期整改,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规定。 |
1.开州水泥公司矿山开采区域(小地名大坪口)不属于村民的取水点。顺平村2-4社589户饮水由温泉场镇集中供水厂提供,该水厂取水口位于顺平村4组(小地名陈家坝)。2024年6月3日,区生态环境局、温泉镇人民政府对温泉场镇集中供水水厂取水口开展现场采样监测,根据监测报告(开环(监)字〔2024〕第85号),所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要求。 2.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现场到“老鹰窝”(小地名)采石点,开展了核实,“老鹰窝”(小地名)对企业原矿山为开州水泥公司原合法矿山,已于2021年4月30日关闭注销,企业按要求开展了生态修复工作,已完成整改。 3.区交通运输委已现场核实,城开高速黄家梁隧道附近不能看到开州水泥公司顺坪村采石作业区,现场未发现采石作业对城开高速造成破坏的痕迹。从城开高速黄家梁隧道附近不能看到开州水泥公司顺坪村采石作业区,现场未发现采石作业对城开高速造成破坏的痕迹。该采石作业区距离G69城开高速公路外边缘直线距离约800米,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在国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安全的活动”之规定。 4.区应急局已于2024年6月2日,现场责令企业对+320平台两台挖掘机安全间距不足,+320平台运输车辆较多,间距较小,停放位置设置不合理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对+320平台东侧边坡有浮石垮落风险,未设置警示标志;+330平台西侧、北侧超前剥离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矿山开采平台未设置标高标识牌;+330平台避炮装置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或指示性标志等问题责令于2024年6月23日前完成整改。2024年6月28日,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复查验收,已完成整改。 5.区经信委已于2024年6月3日调查核实,目前,开州区水泥生产企业仅有开州水泥公司1家,熟料产能3200吨/日。企业产能已获得市经济信息委核准、公告,不存在擅自增加产能情况和开州区水泥行业产能已过剩的问题。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开州水泥公司不属于淘汰类生产工艺、装备,不在淘汰退出之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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