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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733944535A/2021-0206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生态环境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 2021-07-14 [ 发布日期 ] 2021-07-29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有效性 ]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6号议案(建议)的复函

    开州环函〔202192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6议案(建议)的复函

  

雷必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社区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的议案(建议)》(第46号)收悉,经与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和汉丰街道办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提出的议案(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落实专人专班,针对议案提出的问题开展了细致的工作,力求将优化社区生态环境的建议落实落地。

一、实地调研

经当面向您请教,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社区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其开展工作的根本落脚点为永兴社区南五路一门市内开设的炼油加工点,给周边居民带来的环境影响,亟待相关单位进行规范整治

鉴于早期,我局已对徐元直炼油加工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过立案查处,并移交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行政拘留,至今未履行行政罚款,期间法院也对其个人实施了司法拘留,但此人仍屡教不改,彻底整治困难重重。故我局执法人员多次到永兴社区进行实地调研,走访周边群众,会商相关部门谋求解决之道。各方均认为该加工点扰民属老大难问题,违法行为涉及多个部门,需各部门联合执法进行处理,且难以彻底消除对群众的影响。为达到彻底消除影响的效果,唯有搬离居民聚集区。

二、现场核查

在现场核查中,我局发现该炼油加工点现位于汉丰街道永兴社区南五路110门市,业主仍为徐元直,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门市面积约100平方米,主要从事猪肉废边角料收购、冻藏、销售和火锅潲水油的收购、销售,其门市下方建设有地下室,内有炼油桶一个,并设有连接二楼的升降机一台,加工作业区域均位于地下室内。加工点地面有污水、油脂、污垢等痕迹,周边环境有明显异味。我局当即对业主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相关法规法规政策宣传,提醒其不要重蹈覆辙以身试法,引导其主动搬离居民聚居区,进而优化社区生态环境。

三、部门联动

我局会同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消防支队、汉丰街道办一道多次进行现场调查,并召开工作推进会进行商讨,形成了联合监督执法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优化社区生态环境。现相关部门正按照自身职能职责,积极协调区供电公司依法依规对其采取断电措施,促使其主动搬迁,以此彻底消除对周边群众的影响。同时,各相关部门将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和频次,确保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此复函已经姜勇局长审核,杨玉书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

20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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