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九: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涉及开州区整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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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开州区 |
公示日期 |
2025年11月19日
至2025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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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增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入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等3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整改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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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开州区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等形式,组织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学习10余次;组织观看《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深刻认识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增强“上游意识”、扛牢“上游责任”。
(二)推动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
积极实施乌杨岛片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大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储备力度,目前已储备生态保护修复项目5个,涉及资金16亿元。
(三)实施系列重大项目推动长江支流生态保护修复
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以探索形成典型山地支状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的小江模式为工作目标,与万州区、云阳县协同推进小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制定《2024年小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要点》,积极推动小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以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为抓手,制定《开州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实施切实有效的治理措施,扎实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持续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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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开州区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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