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重庆•开州汉丰湖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修编)(2024-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区文化旅游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规定,区生态环境局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重庆•开州汉丰湖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修编)(2024-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评审。根据审查小组评审结论,现将审查意见函告如下:
一、总体审查意见
报告基础资料较详实,评价内容较全面,采用的技术路线和方法适当,开展了原规划开发的生态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识别了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制约因素,对主要环境影响的预测分析结果基本合理,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总体可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说明总体合理,评价结论总体可信,原则同意通过审查。
二、规划概述
重庆•开州汉丰湖旅游度假区规划区面积1265.09公顷(其中:水域面积745.14公顷、陆域面积519.95公顷),涉及4个街道14个社区4个村,北至迎仙山大桥、南至滨湖路(部分人民路)、西至开州大桥,东至开城高速(凤凰梁大桥)。规划期限为2024年~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4~2025年,中期为2026~2030年,远期为2031~2035年。
三、规划方案的资源环境合理性
规划修编总体符合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规划区水资源、土地资源总体满足规划实施需求,生态环境现状总体良好基本可承载规划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区域大气环境容量总体能够支撑规划实施,在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落实污水收集集中处理的基础上,区域水环境容量总体能够支撑规划实施。
规划区涉及澎溪河市级自然保护区、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公益林等,生态环境敏感,应进一步处理好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将生态保护与修复作为重要任务,合理项目布局,严控开发强度,保护生态空间,完善和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有效预防和减轻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不良生态环境影响。
四、对规划优化调整及实施的主要意见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
规划应充分与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衔接,严禁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依规对生态空间实施严格保护。对于涉及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其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相应管理要求,不得占用依法应当禁止开发的区域,优先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区,从维护区域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态功能稳定的角度,将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作为规划的优先任务,加强区域整体性保护。规划区部分区域位于开州区城镇开发边界外,其后续开发建设应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等文件要求。道路、管线等线性工程应优先利用现有道路或管线,减小对现有地形地貌和植被的影响,合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雨水应通过管网或沟渠收集处理后再排入汉丰湖。
(二)严格环境准入,控制开发强度
严格规划项目环境准入,入驻项目应满足报告书确定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和规模。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单日游客量不得突破规划的规模。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规划区内应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适度开发、环境敏感区避让”原则,强化生态保护意识,维系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和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在自然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环境质量,施工临时营地设置避让自然保护区。优化候鸟迁徙时段内观光游览线路走向(含陆域、水域)。严格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禁不合理的人为破坏生态活动;强化施工生态保护要求,严格控制项目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减少对植被占用和动物生境的破坏。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特别是珍稀保护动植物)的保护,规划实施前应开展相应的动植物详细调查,针对发现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四)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加强环境污染防治
规划区涉及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应采用清洁能源,增加人工游船,餐饮油烟必须经油烟净化处理系统处理达《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859-2018)后排放。加强汉丰湖漂浮物打捞和处置。加快推进规划区污水管网建设,规划区规划道路开发建设时,应同步实施污水管网建设,确保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内的污废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接入开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澎溪河。规划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严格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重庆市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加强对规划区内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中向环境排放噪声的设备、设施管理;禁止使用大功率的扩音喇叭和广播宣传车。规划区内小火车等均采用纯电动动力。
(五)资源利用效率
严格控制规划区水资源、能源消耗量,规划实施不得突破资源利用上限,确保规划实施后区域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满足相应环境功能要求。
(六)规范环境管理
规划区应建立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生态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落实环境跟踪监测计划,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范围、规划期限、规模及结构、布局等方面发生重大调整或修订的,应重新或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包含的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应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指导意见和管控要求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强化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内容可适当简化,还应结合生态空间保护与管控要求,在落实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的基础上,严格环境准入,深入论证项目建设可能产生水生生态和陆生生态影响,加强与规划环评联动,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修复或补偿方案,预防或者减轻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此函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