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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733944535A/2025-0005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3-14 [ 发布日期 ] 2025-03-14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重庆开州东里片区三期光伏项目)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314—2025320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kz.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kzepa@163.com,电话:023-85936073,传真:52218800,通讯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南山东路1,邮编:405499。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开州东里片区三期光伏项目

重庆市开州区白鹤街道、郭家镇

重庆开州发电有限公司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直流侧装机容量120MWp,实际装机容量115.08336MWp(含车棚0.42336MWp),交流侧装机容量100MW,额定容量90MW(逆变器在0.9功率因数下),实际容配比1.15。项目占地面积2711.95亩,共布置单晶硅光伏组件182672块,组串式逆变器337台,箱式变压器31台。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拟通过1回110kV架空线路接入东华220kV变电站110kV侧(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项目环保投资41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44000万元的0.93%。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1)禁止超用地红线施工作业、禁止对光伏方阵空地不扰动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禁止猎杀野生动物;(2)防止水土流失,裸露面要及时采取苫盖措施,工程结束后应立即进行恢复;(3)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4)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计划,施工工期尽量避开生物的繁殖期,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5)加强对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的识别和保护;(6)严格做到文明施工,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一旦发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7)施工结束后对光伏方阵区利用光伏板区板下及板间空间种植适宜生长的与原有土地利用类型匹配的植被进行生态恢复。

2、地表水环境

施工作业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新建化粪池设施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

3、声环境

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采用先进施工机械,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扰民,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处理。

4、地表水环境

1)定时进行洒水降尘;(2)散装建材运输车辆密闭或加盖篷布;(3)选用尾气排放合格的机械设备和车辆并加强维护;(4)散状建材堆场设置围墙、防风抑尘网和防雨顶棚。

5、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

1)生态环境

加强对光伏区恢复植物生长初期管护工作,确保其成活率,及时进行植物的补种和维护。

2)废水

升压站站区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1m³)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装置(2m³/d)处理后作为站区绿化用水,不外排。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尽量远离场界布置。

4)废气

升压站内厨房油烟经油烟机处理后排放。无其他废气污染源。

5)固体废物

废太阳能电池板暂存于升压站的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置;有机废水污泥交由清掏单位吸粪车运出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含油手套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后由厂家负责回收;废油收集后于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变压器油滤渣不在站内储存,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暂存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餐厨垃圾在厂区内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置。

6)电磁环境

应加强环境管理,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保证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小于评价标准限值。

7)环境风险

升压变电站设置事故油池1座,容积为35m³,事故油池可进行油水分离。要求升压站主变压器故障时,废变压器油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禁止变压器油的事故排放。光伏场区内的箱变下方设置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5m³,池底和池壁进行防腐防渗处理;设油水分离箱,容积约3m³。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经出具相关手续,项目代码:2403-500154-04-01-871337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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