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 (1) 噪声 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最大在距源67m以外可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夜间最大在320m外方能符合标准要求,夜间施工噪声影响将超出《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标准。 建设单位通过使用低噪声施工机具、设备和工艺,对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影响,合理布置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影响,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 (2) 大气 施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是扬尘、施工机械尾气。施工期间可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有: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管理,确保施工机械和车辆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尾气达标排放要求;为了减少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对施工区车辆实行限速控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洒水或喷淋等降尘措施;水泥、砂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全部过程中时,应采取防风遮盖措施;车辆装卸进出施工现场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 (3) 地表水 本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由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设备维护与冲洗及拌合系统冲洗产生的施工废水、基坑废水及钻孔泥浆水组成。 施工废水中主要含SS和少量石油类。拌合系统冲洗废水、设备维护、冲洗废水及钻孔泥浆水经沉淀后可回用及洒水抑尘,基坑废水经集水池收集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河流;施工期生活污水和粪便依托周边居民旱厕收集处理后农用,不外排。 (4) 固体废物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弃方。本工程针对生活垃圾拟采取定点收集,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可有效减小生活垃圾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工程弃方运至指定渣场。 (5)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施工期土石方开挖、回填等施工活动对原地貌扰动较大,极易增加水土流失,同时施工期堤防永久占地范围内及临时工程将造成占地范围内树木及其他植被被铲除或压埋,对陆生生态造成一定影响。另外施工过程中引起的河流扰动以及水质变化,对河流中水生生物的生长环境造成的破坏。工程完工后,将对破坏的地表进行植被恢复,使植物重新覆盖;施工期对水生生态的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结束,因此项目建设对评价范围生态影响相对较轻。 运营期: (1)噪声 本工程为河道治理项目,工程本身运营期不排放任何污染物,不会对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大气 本工程为河道治理项目,工程本身运营期不排放任何污染物,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不利影响。 (3)地表水 工程较现状断面水位变化不大,护岸工程增加了抵御洪水的能力,工程实施对河床冲淤影响不大;本工程为河道整治项目,不涉及取水,不新建堤坝,对映阳河水量、水温无影响。 (4)固废 本工程为河道治理项目,工程本身运营期不排放任何污染物,对环境无影响。 (5)生态环境 营运期将对映阳河生态环境和水环境产生一定的有利影响,工程实施后将提高防洪排涝标准,减少洪涝灾害,保护该地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项目区人民创造一个安定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对水土保持及周边环境美化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