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开州环执责改〔2024〕24号
被责令改正单位:开县新希望饲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兵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43049620812
地址:重庆市开州区赵家工业园区B区
2024年4月10日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开县新希望饲料有限公司在重庆市开州区浦里新区赵家组团经营管理的饲料加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开县新希望饲料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开县新希望饲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5002343049620812001Y,有效期至2025年6月1日),但只登记了锅炉废气排放信息,未将涉及的原料清理工段、粉碎工段和冷却工段等有组织废气的排污信息进行登记。
以上事实有:证据: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勘验)示意图、调查询问笔录、视听资料、《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开)环准〔2014〕044号)、《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5002343049620812001Y)、《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证明生态环境违法事实;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违法主体,及其他相关证据为凭。以上证据由执法人员提取,现场负责人于2024年4月10日在开县新希望饲料有限公司会议室提供。
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填报的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20日内进行变更填报。”的规定,属于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现责令开县新希望饲料有限公司:
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按规定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登记完善排污信息。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对开县新希望饲料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在30日内对开县新希望饲料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
开县新希望饲料有限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开县新希望饲料有限公司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申请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