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4733944535A/2021-0143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开州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05 | [ 发布日期 ] | 2021-07-06 |
重庆市开州区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公示表
重庆市开州区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公示表 | |||||
序号 | 信访受理编号 | 办理单位 | 举报主要内容 | 办理情况 | 是否完成整改 |
1 | 电20161127-030 | 区城乡建委、区环保局 | 开州区渠口镇铺溪村位置开源第二搅拌站直接排放废水至澎溪河,严重污染水质,同时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废渣去向不明,晚上排放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举报人反映多次举报,但企业整改不到位,污染问题仍然存在。同时该搅拌站没有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建议对其进行取缔。另外位于澎溪河水库位置的2两家搅拌站也存在上述问题,但几天前已停产,举报人担心督察组走后,会继续生产。 | 一是前期区环保局对其未经批准擅自投入生产行为已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的决定,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因其拒不履行责令改正决定,区环保局于已向万州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二是区委、区政府已在全区开展了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重点对全区非法搅拌站进行集中专项整治,明确由区城乡建委牵头,区级有关部门配合对非法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依法实施关停拆除。截至目前,群众反映的位于澎溪河位置的两家搅拌站(重庆市开县诺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开县浩远混凝土有限公司)已拆除生产设施设备。 三是区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污,并将以无证排污予以立案查处;城乡建委、渠口镇政府现场查封了开县港园物流有限公司非法搅拌站生产设备,并在设备周边设置了警戒线,同时还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该搅拌站现已经拆除。 | 是 |
2 | 信20161128-002 | 临江镇、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工商局 | 来信举报重庆开州区临江镇污水排放、垃圾处理问题。称开州区临江镇污水厂建成后未运行,形同虚设,还收取了污水处理费;各单位、居民生产生活污水未进行处理直接排放彭溪河。生产生活垃圾同样未处理,仍收垃圾费;城建未采取环保除尘降噪措施;农贸市场脏乱差。要求中央第五环保督导组派人实地暗访调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 一是临江镇污水处理厂和临江镇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截至目前,开州区临江镇污水处理厂已累计处理生活污水约220万吨,目前实际日处理污水为2100—2400吨,已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2016年11月29日现场检查当日处理水量为2195吨,污水处理厂各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台账、记录完善,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其外排污染物除总磷指标超标外,其余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排放标准;开州区临江镇垃圾处理厂运行至今已累计处理垃圾10万余吨,平均日处理50-60吨,其中,日处理临江镇生活垃圾25-30吨。为确保全面收集,责成临江镇严格落实“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厂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经研究,临江镇从现在开始每年投入500万元用于垃圾收运和清扫保洁,落实垃圾收运车8辆,服务外包聘用48名环卫工人负责集镇保洁, 36名环卫工人负责农村主干道保洁及垃圾车运行,全部做到日产日清,转运到临江镇垃圾处理厂填埋处理。 二是关于收取处理费情况。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依据《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县小城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开发改价〔2012〕174号)和《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县财政局关于开县城市(镇)生活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开发改价〔2011〕519号)要求,临江镇以每立方米0.50元的标准收取居民污水处理费和居民6元/月收取垃圾处置费,符合收费标准。 三是关于除尘降噪情况。临江镇于2014年实施旧城改造项目,在集镇规划建成区分散有20多拆迁群众划地安置建房施工工地,存在没有按规范建设车辆冲洗池和安装施工围挡的情况,也存在夜间施工情况。对此,在区城乡建委指导下,临江镇政府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组织环保所、安监办、城建办、规划所、两违办、交巡警中队实行专人专班对问题工地开展巡查、执法,加强施工车辆管理,督促业主合法、安全施工,采取措施防尘降噪;二是对重点路段及区域进一步加大洒水频率,控制扬尘;三是加大对施工车辆经过道路和施工工地周边街巷的冲洗频次;四是加强施工工地作业时间管控,建立夜间巡查制度,严禁在19:00到次日7:00施工作业。四是关于“农贸市场脏乱差”的问题。临江镇农贸市场建成于90年代初,服务居民从当初1万人到现在服务5万余人,市场规模和容量已经不能满足现实需要。为缓解现有市场压力和满足自产自销菜农需求,临江镇在2011年实施了万家井街以街代市市场,现有水果和自产自销蔬菜摊位近600个,超出容纳量近200个摊位。虽然临江镇每年投入约30万元,安排6名环卫工人、3名市政监察人员、2名公厕管理人员,全天候进行清扫保洁、设施维护和秩序管理,但由于市场外超容量经营比较突出,存在车辆停放混乱、保洁存在死角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由临江工商所加大对市场内经营的监督管理力度;二是立即设立自产自销区和机动车限行标识,对以街代市经营区域进行划线归位,引导分类经营,制定管理办法并公告;三是由镇环保所、食药监办、临江工商所在农贸市场及周边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和秩序;四是对市场业主进行约谈,督促其加强市场内设施维护和清扫保洁力度。 |
是 |
3 | 电20161202-055 | 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国土局、临江镇、铁桥镇 | 开州区临江镇明月村、铁桥镇忆事村两处有洗石船,在洗石洗沙过程中产生的水直接排放河中,河水都是浑浊状。不知道是否合法手续。 | 反映的两采砂点的名称是开县明月砂场(投资人:雷正辉)和开县大湾碎石砂场(投资人:谭祖华),分别位于开州区临江镇明月村11社和铁桥镇张家坪村9组,均在2012年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许可证号分别为:渝准采证字【2012】05号和渝准采证字【2012】25号,许可期限5年,现都在有限期内。现场检查时两砂场均未作业,通过调查核实,其中,开县明月砂场在2016年12月2日因设备故障而停止作业,有采砂船1艘;开县大湾碎石砂场无采砂船舶,采取直吸式从河道抽砂,在2016年11月9日因砂石加工废水未经处理排放受到区环保局立案调查后,于2016年11月10日停止采砂及加工行为,现正在按区环保局作出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开环改〔2016〕161号)要求进行整改,现场检查人员明确要求该砂场在未完成整改经现场验收前不得擅自恢复采砂及加工行为。区水务局牵头,区环保局、属地政府配合,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对全区范围内的采砂行为进行清理整治,依法打击非法采砂和违法排污行为。开县明月砂场和开县大湾碎石场均已取消采砂许可证,明月砂场已拆除取砂设备。 | 是 |
4 | 电20161205-035 | 区环保局、区畜牧局、白鹤街道 | 开州区白鹤镇黄桷村7组重庆市商源养殖有限公司养鸡粪便一部分堆放在农家住户旁,另一部分粪便下雨天经雨水冲刷排到汉洪湖中,有时流入投诉人的私人鱼塘。 | 区环保局立即会同区畜牧兽医局、属地政府赶赴现场检查,反映的重庆市商源养殖有限公司实为重庆桑源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春林,位于开州区白鹤街道黄桷村7社,于2015年5月20日经开县环境保护局渝(开)环准【2015】021号批准其“开县黄桷村饲料桑循环农业园及配套产业延伸项目”建设。项目总规划面积3040.14亩,其中饲料桑种植区3000亩,桑产业实验示范区40.14亩,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常年存栏蛋鸡9万羽养殖圈舍和粪便处理等设施。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通过调查核实,其“开县黄桷村饲料桑循环农业园及配套产业延伸项目”于2016年7月建成投入养殖生产,现实际存栏蛋鸡8万羽,配套建设有鸡粪好氧堆肥车间,养殖鸡粪通过全自动化传输带直接收集运输至堆肥车间堆肥后用作桑园施肥和周边农户利用,现场未见有鸡粪乱堆现象,但存在农户利用时将鸡粪堆放在地或田间未及时施入耕地覆盖的情况,对此要求企业加强农户利用鸡粪的指导和管理,严禁综合利用时随意堆放造成污染。同时,检查发现该项目没有通过环境保护验收,蛋鸡养殖圈舍换气抽排的带有粉尘和异味的气体未经有效处置直接排入外环境的违法行为,区环保现场作出了责令改正决定开环改【2016】150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完善验收手续并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处理,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责成区环保局、区畜牧兽医局和属地政府加强日常监管,严防环境污染。企业对利用鸡粪生产肥的工业进行改造,购买先进设备密闭生产。 | 是 |
5 | 电20161209-008 | 区环保局、区经信委、白鹤街道 | 开州区白鹤街道大胜场镇白鹤火力发电厂未达到节能减排的指标,晚上排放黑色粉尘,方圆100米屋面和菜叶上都能看到黑色的粉尘。该厂在马家沟(河沟)上面筑坝修建成煤灰堆放场,煤灰部分排入了马家沟,河水呈黑色。周边还有一二十户农户未完成搬迁,本来早就应该搬迁,但是政府未落实。 | 一是对投诉反映该公司废气、废水污染问题,区环保局组织执法及监测人员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废气、废水排口超标排放及其他违法排污行为。12月10日,市环境监测中心和区环境监测站分别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排口、原煤堆场无组织粉尘排放和马家沟灰场废水排口废水进行采样监测,有组织废气排口、无组织废气3个点、马家沟灰场废水排口均达标。 二是对投诉反映该公司未达到节能减排指标问题,经区经信委核实,该公司2013年至2014年实施了“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技术改造”,对汽轮机汽封、汽轮机调节级喷嘴组、锅炉空预器密封等设备进行了节能技术改造。2015年5月,青海省节能技术中心受国家发改委委托,对该项目进行了节能量审核,该公司年节能量可达到27800吨标准煤。根据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重庆市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渝经信发〔2012〕41号)文件要求,该公司“十二五”期间节能目标任务为23000吨标准煤,据重庆市节能监测中心每年的考核结果显示,该公司2011年至2013年,已完成节能量24900吨标准煤(2011年完成9977吨标煤,2012年完成13639吨标煤,2013年完成1284吨标煤),提前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减排方面,该公司先后投资2.18亿元、1.82亿元、500万元建设有脱硫设施、脱硝设施及电除尘器进行升级改造和原煤堆场防尘墙,污染物排放量逐年大幅下降,减排效果明显。2014年、2015年、2016年(截至11月)排放SO2、烟尘、氮氧化物分别为3475吨、930吨、3303吨;2053吨、292吨、743吨;1388吨、170吨、606吨,各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在各年度排污许可总量的控制范围内。 三是对投诉反映马家沟灰场周边还有一二十户农户未完成搬迁问题,经白鹤街道办事处核实,白鹤电力公司马家沟灰扩容征地中农转非安置人数新增加75人,因重庆白鹤电力有限公司资金未到位尚未落实安置政策。对此,区土地征收中心、白鹤街道办及白鹤电力公司已多次召开协调会议达成共识。该公司将需增安置资金问题列入2017年度”灰场续增地”技改项目,该计划已通过重庆公司审核,现已上报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审批,待资金到位后,配合当地政府完成马家沟灰场征地的搬迁安置工作。目前,白鹤街道已完成该批安置户的抽签划地,正在安装建房所需临时用水用电,预计12月20日开工建设。 |
是 |
6 | 电20161210-050 | 区环保局、区经信委、渠口镇政府 | 开州区渠口镇富余纸厂建在长江支流澎溪河上游位置,三面环水。该厂用化学原料烧碱浸泡竹浆,产生的废碱水直接用管道排入长江。该厂设有简易污水处理设施,但不清楚是否能将碱废水处理达标。同时锅炉燃煤排放废气,二氧化硫严重超标,气味难闻。夜间厂内机器声噪声大,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希望依法关停该厂。 | 针对中央督察组举报受理单中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区环保局、区经信委会同渠口镇政府于2016年12月11日立即组织执法及监测人员到该厂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厂2条火烧纸生产线均正常生产,日生产火烧纸约6吨,其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监测人员现场对废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废水、锅炉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开环(监)字〔2016〕第242号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外排污水中各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62.3mg/l,色度20,SS47.4mg/l,总磷0.126mg/l,总氮1.43mg/l,氨氮1.05mg/l,其中SS超过《纸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2的排放限值,其余指标达到排放标准;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分别为:烟尘48.8 mg/m3,SO249.42mg/m3,氮氧化物74.13mg/m3,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表2标准要求;厂界噪声CZ1昼夜间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CZ2昼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此,区环保局依法作出了责令改正决定(开州环改〔2016〕144号),责令该厂立即停止排污行为,限期对噪声进行治理。同时对超标排污行为已依法立案查处。下步工作:一是责成区环保局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严禁在未完成整改前擅自恢复生产。二是责成区经济信息委对该厂的生产设备及产能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核实情况依法处理。现已整改,实现达标排放。富余纸厂已于2020年完成拆除。 | 是 |
7 | 电20161214-046 | 厚坝镇政府、区城乡建委 | 开州区厚坝镇三峡移民居民点20多户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厚坝村10组9家村民鱼塘和农田里。居民点生活污水进入农田里时间长久后农田变黑了。希望三峡移民居民点的生活污水直接连接到厚坝镇污水处理厂。 | 农户反映的三峡移民居民点部分居民污水直排现象确有存在,厚坝镇在2015年三峡后续项目中已把此居民点的污水处理纳入了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由于规划设计有所变更,延迟了此项目实施。为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厚坝镇政府现场召开了受污水影响居民户座谈会,通报了厚坝镇污水治理项目规划情况和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办法:用100mm的pe管对居民点污水进行全面收集后接入厚坝镇集镇的一级污水管网中经厚坝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居民们非常满意此处理方案,并表态积极配合维护正常施工秩序。厚坝镇政府现已确定施工队伍,并于12月17日开始施工,预计在12月22日全面完工。 | 是 |
8 | 电20161215-006 | 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区环保局、汉丰街道办 | 开州区都市新民居一组团楼下露天“老地方烧烤摊”,每天晚上8点至凌晨3点,顾客喝酒划拳的声音影响都市新民居小区住户生活。同时烧烤摊油烟也影响该小区住户。希望该烧烤摊搬迁到其他地方经营。 | 开州区政府立即责成市政园林局牵头,区环保局、区公安局和汉丰街道办事处共同理行处理。2016年12月16日,经查,汉丰街道安康街310号门市确实存在占道经营烧烤行为。现场查看,区市政园联合区公安局、区环保局、街道办联合对“老地方”烧烤经营户翟辉、廖春燕进行了法制谈话,并对其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其自行整改,从12月16日起停止占道经营及占道加工违规行为;2、劝导经营业主将摊点设置在规划区内;3、区市政园林局对“老地方”烧烤摊派出专人值守,绝不允许其占道经营及加工行为。同时,对城区其他夜市烧烤经营户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执行的,将严格按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从重处罚。目前,该烧烤已停业整顿。下一步,加强对辖区占道经营的烧烤摊的管理,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是 |
9 | 电20161217-053 | 区环保局、区国土局、区安监局、区林业局、大进镇政府 | 开州区大近镇泗峡村杨泗峡位置采石场未办理环评手续,违规开采排放粉尘问题。称采石场是泗峡村村支部书记蒋茂恩开办,未办理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之前曾强行开采附近居民的林地,经林业局、税务局和大近镇政府协调后,赔偿林地所有人3万元,但一直未对其污染情况进行整改。反映之前杨泗峡附近东里河水质清澈,但采石场违规开采过后,河水水质浑浊。且督查组进驻期间,工厂白天未生产,夜间开采,开采过程中噪声较大,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此情况已存在3年以上,希望进行暗访调查。(要求保密) | 投诉反映的“泗峡村杨泗峡位置采石场”实为开县官渡砂石加工厂,位于重庆市开州区大进镇泗峡村2组,投资人王显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40661639029,主要从事砂石来料加工销售,其原材料由王显家的丈夫蒋茂恩(该村支部书记)提供,来源于东河红花电站拦水坝下游1公里至红花电站大桥上方100米的河段内,属于河道采砂,无采石场。原开县林业局《关于举报开县大进镇泗峡村支部书记蒋茂恩毁坏国家森林调查的回复》(开林〔2013〕80号)明确蒋茂恩采砂所涉及的土地为河流滩涂,不属于林地。2012年6月19日蒋茂恩与黄列海达成协议由两人各出资一半以黄列海名义向区水务局申办采砂许可,许可后共同开采许可河段砂石。黄列海于2012年7月27日获原开县水务局许可批准开采东里十八号段(即东河红花电站拦水坝下游1公里至红花电站大桥上方100米的河段)砂石资源,办有重庆市河道采砂许可证(渝准采证字〔2012〕第02号),许可证2015年8月28日到期。原开县水务局《关于大进镇泗峡村蒋茂恩非法开采经营砂石的复函》(开水务函〔2013〕115号)中确认蒋茂恩是在批准的范围内开采,不存在非法采砂的问题。2016年12月18日现场检查时,开县官渡砂石加工厂未生产,生产机具上已生出红褐色锈斑,河道无采砂作业,未见相关作业机具,经调查河道采砂及砂石加工于2016年7月停止生产行为,现正在重新申办采砂许可证。该砂石加工厂于2013年6月建成投产,无任何环保手续,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当即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开州环改〔2016〕206号),责令其停止生产,在未取得环保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 是 |
10 | 电20161218-061 | 区环保局、区国土局、区公安局、区林业局、大进镇政府 | 开州区大进镇四峡村位置村支书开办有一个砂厂。其在2012年和当地村民签订了3年协议,开采6亩荒山。现合约已到期一年,荒山也开采完,但其现在在村河边非法采砂。 | 投诉反映的“泗峡村杨泗峡位置采石场”实为开县官渡砂石加工厂,位于重庆市开州区大进镇泗峡村2组,投资人王显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40661639029,主要从事砂石来料加工销售,其原材料由王显家的丈夫蒋茂恩(该村支部书记)提供,来源于东河红花电站拦水坝下游1公里至红花电站大桥上方100米的河段内,属于河道采砂,无采石场。原开县林业局《关于举报开县大进镇泗峡村支部书记蒋茂恩毁坏国家森林调查的回复》(开林〔2013〕80号)明确蒋茂恩采砂所涉及的土地为河流滩涂,不属于林地。 2012年6月19日蒋茂恩与黄列海达成协议由两人各出资一半以黄列海名义向区水务局申办采砂许可,许可后共同开采许可河段砂石。黄列海于2012年7月27日获原开县水务局许可批准开采东里十八号段(即东河红花电站拦水坝下游1公里至红花电站大桥上方100米的河段)砂石资源,办有重庆市河道采砂许可证(渝准采证字〔2012〕第02号),许可证2015年8月28日到期。原开县水务局《关于大进镇泗峡村蒋茂恩非法开采经营砂石的复函》(开水务函〔2013〕115号)中确认蒋茂恩是在批准的范围内开采,不存在非法采砂的问题。 2016年12月18日现场检查时,开县官渡砂石加工厂未生产,生产机具上已生出红褐色锈斑,河道无采砂作业,未见相关作业机具,经调查河道采砂及砂石加工于2016年7月停止生产行为,现正在重新申办采砂许可证。该砂石加工厂于2013年6月建成投产,无任何环保手续,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当即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开州环改〔2016〕206号),责令其停止生产,在未取得环保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
是 |
11 | 电20161219-049 | 区畜牧局、区环保局、赵家街道 | 开州区赵家街道茶道村2组养羊场粪便污染问题。来电人反映该养殖场将羊散养,导致山上粪便随处可见,且将粪便堆放在养殖场旁,堆积如山,臭气熏天。据了解政府要求养殖场粪便进入沼气池才不会对环境有污染,该养羊场虽然有沼气池,但是仍将粪便乱堆放。今年3、4月曾向开州区环保局反映,没有得到处理。(要求信息保密) | 开州区立即责成区畜牧局牵头、区环保局和属地政府共同进行处理。反映的养殖场全称“开县兔梁山养殖场”,位于开州区赵家街道茶道村2组,主要从事山羊的饲养及销售,投资人是袁刚术。该养殖场始建于2013年,圈舍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现存栏量约250头,建有2个圈舍,并建有完整的配套设施:圆形沼气池一个,直径4米、约25立方米;干粪池一个,约80立方米;沉淀池一个,约60立方米。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养殖场在生产时,干粪池未充分利用,有2—3立方米的干粪临时堆放在自家地边,用于还地种植养殖用的黑麦草。未见有其他投诉中反映的污水、粪便等养殖废弃物直接排入外环境。调查组现场要求袁刚术于2016年12月22日前,将临时堆放的羊粪清理干净,进行还田还地使用。经赵家街道畜牧兽医站核查,该养殖场已于2016年12月21日下午完成整改,已将临时堆放的干粪清理干净。 | 是 |
12 | 信20161220-001 | 区国土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温泉镇政府 | 开州区温泉镇顺坪坝村民来信反映开州水泥厂在温泉镇顺平村“岩湾”附近炸山采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称该厂在“老鹰窝”有一采石点,近期又将在顺平村“岩湾”附近开山采石,对流经此地的东里河(温泉镇8万人的饮用水源)和附近1平方公里的水源、耕地、山体造成不可弥补的生态环境破坏。希望对污染进行详细调查,并不是需要赔偿。 | 调查处理情况: 一是关于反映企业在“老鹰窝”采矿的情况。小地名“老鹰窝”位于温泉镇县坝村,2015年6月,因该采矿位置存在越界开采行为,区国土房管局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经区国土房管局技术人员现场复查,目前该采矿位置在依法批准的合法矿区内,未发现新的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和耕地破坏行为。 二是关于反映企业在“岩湾”采矿的情况。小地名“岩湾”位于温泉镇顺平村,开县开州水泥有限公司计划搬迁矿区至此。经区国土局核查,该区域已纳入开州区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项目已立项,待实施,现场检查未发现违规开采情况。 三是区水务局在2016年12月5日对该矿山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矿山存在水土流失情况,现场责令企业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作好弃土弃渣回填处置,及时恢复地貌植被,2016年12月22日现场复查,企业正在进行积极整改,采取播撒草种恢复裸露边坡进行生态修复。 四是区林业局2016年12月23日现场调查,开州水泥厂采石区位于温泉镇顺平村,小地名“老鹰窝”,无其他采矿区。区林业局分别于2011年、2013年、2015年共计批准开州水泥厂临时占用林地面积6.9061公顷。2016年9月18日区林业局执法检查发现开州水泥厂采石区占用林地面积共计8.3321公顷,扣除插花耕地面积10.5亩(0.7公顷),违法占用林地面积0.7322公顷。区林业局在2016年9月已对开州水泥厂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本次调查未发现有新的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 五是关于温泉水源情况。温泉镇全镇有村民56000人,集镇居住人口约8000人,集镇居民由温泉镇清泉供水公司集中供水,其水源为东里河(小地名:河西后河),取水点位于开州水泥厂“老鹰窝”采矿区下游约1000米,该厂在采矿过程中偶有部分沙石掉落河道,对河道水质造成影响的情况发生。温泉镇要求开州水泥厂采石场严格按区水务局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措施,强化管理,避免弃土下河。另外,为切实解决温泉镇集镇饮水安全问题,提高供水质量,镇政府已在温泉镇顺平村4组,位于开州水泥厂采石场上游约5000米的东里河重新修建取水点,现已申报重新划定饮用水地保护区,修建了一个日供水5000吨的新型水厂,目前该水厂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正在安装供水管道,预计在2017年上半年建成投入使用。 |
是 |
13 | 电20161220-033 | 区环保局、赵家街道、渠口镇政府 | 开州区赵家街道赵家中学旁边一家石料加工厂(不清楚厂名)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和噪声污染严重。同时该加工厂旁边有一个卖水泥的摊位,在上下货物的时候粉尘污染严重。渠口镇渠口村(原叫小河村)粮站旁边一家造纸厂(不清楚厂名)经常将产生的黄色废纸堆在公路边和不远处的空地上,散发刺鼻性难闻气味。 | 开州区政府立即责成区环保局牵头和属地政府共同进行处理。2016年12月21日,区环保局立即会同属地政府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1、反映的重庆市开州区龙飞石材加工厂,投资人林茂,位于开州区赵家街道裕和街,该企业主要从事石材加工、销售,占地面积约420平方米,生产原料是天然青石,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200立方,2016年实际生产量约700-800立方。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其噪声和粉尘主要产生于石材切割环节的机械噪声和切割粉尘,切割时采用喷水进行降尘处理,喷淋废水采用沉淀处理后排放。通过现场调查,该企业未办理环保手续,区环保局作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开州环改﹝2016]219号),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完善环保手续,在未完善环保手续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同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2、反映该加工厂旁边的卖水泥的摊位,实为卿培财代理的科华水泥服务经营点,位于开州区赵家街道裕和街,投资经营人卿培财,现场检查时该水泥代销点没有进行水泥销售业务,现场还有水泥约20吨,经营面积约60平方米,年销售水泥约500吨。经调查了解,粉尘产生于水泥上下车环节,要求该代销点立即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水泥上下车时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3、反映的渠口镇渠口村(原叫小河村)粮站旁边排放废水污染环境的一家造纸厂,实为重庆市开县富余再生纸厂,是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清单(电20161210-050)中的被反映对象,该厂未生产,正在按区环保局作出的责令改正决定(开州环改【2016】144号)要求进行整改中。 下步工作:一是责成赵家街道和渠口镇环保所加强日常巡查管理,严防环境污染。二是责成区环保局督促重庆市开州区龙飞石材加工厂完善环保手续,在未完善环保相关手续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三是责成区经济信息委对重庆市开县富余再生纸厂的生产设备及产能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核实情况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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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信20161221-014 | 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环保局 | 来信人为开州区大进镇泗峡村村民,反映泗峡村河沟受污染,污水横流,鸭子死亡情况。称该村现任村支书蒋茂恩多年来在泗峡村(小地名洋泗峡)以非法采砂占道经营为战略目标,将靠河床周边经济林山占为己有,连小石块之内都一扫而光。在2013年其乱挖泗峡村1组村民谭青松的经济林山(桐子山)曾发生一次纠纷,谭青松向上级相关单位、水务局、林业局、大进镇政府举报,其挪用他人手续称其合资经营是合法的,相关领导告知不在其监管范围,后通过几级单位调解,由蒋茂恩支付谭青松经济林山3万元费用就可正确开采,固至今都受当地政府保护。近期督察组入驻重庆,就白天停工夜间昼夜采沙,周边居民不能正常休息,还口出狂言称开州区没有其办不好的事。希望督察组依法查处。 | 一是区水务局和大进镇政府于2016年12月23日现场检查表明,“官渡砂石加工厂”未开采、未加工,无任何污水排放到河流。“官渡砂石加工厂”通过政府公开竞价出让依法取得开采权,在县水务局办理了《重庆市河道采砂许可证》(渝准采证字〔2012〕第02号),不存在非法采砂的问题。二是开县林业局《关于举报开县大进镇泗峡村支部书记蒋茂恩毁坏国家森林调查的回复》(开林【2013】80号)明确蒋茂恩采砂所涉及的土地为河流滩涂,不属于林地。三是根据区环保局和大进镇政府于2016年12月18日现场检查情况,开县官渡砂石加工厂于2016年7月停止生产行为,现正在重新申办采砂许可证。因其未办理环保手续,区环保局已作出了责令改正决定(开州环改〔2016〕206号),责令其在未取得环保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四是根据近期大进镇环保所工作人员蹲守和2016年12月22日深夜,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实地暗访,该河段没有发现河道采沙作业,开县官渡砂石加工厂下游2公里内也没有住户,属高山峡谷地带,大进镇政府也从未接到过鸭子死亡报告。 | 是 |
15 | 信20161222-018 | 临江镇政府 | 针对前期反映开州区临江镇环保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一是对目前日处理量2100至2400吨水提出疑问,按人口估算,污水收集率远远不足,大量生活污水去向不明,请核查当然地所有污水排污口的情况和河流水质情况。如开州区临江中学的污水是怎么排放的?二是相关部门调查的情况是:开州区临江镇垃圾处理厂是2013年建成并投运的,质疑:2013年前临江镇巨量的垃圾如何处理的?是否已经造成污染?三、城建未采取环保除尘降噪措施。临江镇2010年开始实施旧城改造,临江镇所有施工工地未采取环保除尘降噪措施及夜间施工,包括豪美商业街、临江一号、东方水岸等大型项目。镇上的洒水车也很少见上路,形同虚设。四是临江镇农贸市场脏乱差,未按整改要求立即开辟新的经营场地。五是乐队噪声、烟花爆竹等随便放,无人监管。六是餐饮业没有对油烟进行控制。临江镇四十米大街烧烤摊位占道经营,半夜还在营业,严重影响居民休息。餐馆、学校食堂均未安装油烟净化器。 | (一)关于污水处理厂运行问题。开州区临江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2100立方米,现实际日处理污水达2300—2400立方米,虽已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仍存在部分污水没有收集的客观实际。区政府已将临江镇的污水通过管道接入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 (二)关于“2013年前临江镇垃圾如何处理,是否已经造成污染”的问题。2013年以前,临江镇租用社会车辆,聘请环卫和收运工人将全镇生活垃圾收运至开县城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有造成环境污染。 (三)关于“城建未采取环保除尘降噪措施,镇上洒水车很少上路,形同虚设”的问题。一是针对施工工地开展了专人专班的定期巡查、执法。二是督促在建工地采取喷洒等方式对建设过程中的扬尘进行控制。三是落实了工地进出车辆的冲洗,严禁冒装和带泥上路现象。四是市政洒水车按照夏季每天4次,冬季每天3次循环洒水作业(下雨天除外)的要求进行洒水降尘。 (四)关于“临江农贸市场脏乱差,没按整改要求立即开辟新的经营场地”的问题。一是对以街代市经营区域进行彻底清理,施划标线,城管队员全天候现场督促摊主归位经营。二是督促市场业主切实做好市场内设施维护和环境卫生。三是增派农贸市场保洁人员2人,合理安排保洁时间,弥补保洁工人原定休息时间的保洁空档。针对临江镇现有农贸市场不能满足需求,万家井街以街代市市场摊位超出容纳量的现状,临江镇党委、政府一是在关马河片区开辟以街代市市场;二是在万安村建设临时自产自销市场。 (五)关于“乐队噪声、烟花爆竹随便放,无人监管”的问题。一是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力度,倡导节俭、文明办事,充分发挥村、社区劝导作用。二是加强乐队表演、烟花燃放、夜间施工等行为巡检力度,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六)关于“餐饮业没有对油烟进行控制”的问题。一是责成镇环保所负责,立即对辖区餐饮单位油烟排放问题进行排查,对存在的油烟污染进行治理,严格规范处置。二是责成公安派出所加大夜市社会生活噪音管控力度,严格控制夜市经营时间。三是立即对夜市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确保居民出行不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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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电20161222-049 | 区公安局、文峰街道 | 开州区城南故津广场位置每天早上约6点开始,附近跳广场舞的居民使用音响产生噪声,以及打陀螺时也有很大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 2016年12月24日早上6点20分,开州区公安局到城南故津巡逻发现一谢姓老人在城南故津以抽打陀螺的方式在锻炼,未发现坝坝舞晨练人员,询问告知平时到城南故津广场抽打陀螺晨练的其他人员情况,该男子回复今天由于下雨,所以只有他一人在此锻炼,平时天气好,还有人来,但来的人员并不固定,自己看到了公安局发放的宣传单和设置的告示牌,以为稍微提前一点时间应该问题不大。民警对该男子进行了劝导、教育,开展了法制宣传,该男子表示以后不会再在这里抽打陀螺,并会劝说其他以抽打陀螺的方式锻炼身体的伙伴不能影响附近居民生活。2016年12月25日早上6点整,民警再次到成南故津广场,未发现抽陀螺及坝坝舞晨练人员。下步打算(一)继续广泛宣传。区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印制了通告、宣传单发放到每一名社区民警手中,各社区民警、文员、社区网格员已在辖区内广泛发放、张贴;城区各派出所已在生活噪音扰民热点、突出区域设置了警示牌。(二)落实巡逻力量开展常态巡查。区公安局安排值班民警、巡逻力量对辖区广场开展常态巡查,禁止早7点前晚9点后在各大小广场因娱乐健身制造噪音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对不听制止、劝阻的依法处理。 (三)加大查处力度。区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生活噪音扰民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不听制止、劝阻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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