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环发〔2021〕27号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开州区2021年环境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科室、执法支队、生态环境监测站:
现将《开州区2021年环境应急工作要点》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30日
开州区2021年环境应急工作要点
2021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之年,也是开启美丽中国建设新征程、向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目标迈进的起步之年。为扎实做好全区2021年环境应急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科学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不断强化环境风险管控,着力提升能力素质,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主要工作
(一)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安全工作“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意识,严格值守,科学处突,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1. 落实“有事没事当有事准备,大事小事当大事对待”“五个第一时间”“属地管理,分级响应”要求,一把手靠前指挥,科学有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2. 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三个24小时”应急值守和应急准备制度,确保人员在岗位、设备在状态、处置在现场。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敏感节点以及自然灾害期间监测预警和信息研判。
3. 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要求,做到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及敏感事件30分钟电话报、1小时书面报,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相关情况,坚决杜绝迟报、瞒报、谎报、漏报。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三个不放过”要求,强化突发环境事件调查、隐患消除和责任追究工作。
(二)严格管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围绕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率目标,深入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控工作。
4. 开展 “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剖析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查准查实环境应急能力问题和不足,从机制制度、队伍建设、物资储备、应急联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
5. 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两会一节”、汛期、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做到登记的环境风险企业排查全覆盖、隐患整改及时有效。
6. 深入打好防范化解生态领域重大风险攻坚战。持续化解开县恒久建材厂扰民信访事项,加大开县恒久建材厂监管力度。
7. 深化风险评估和预案管理。及时修订备案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风险评估报告。
(三)加强环境应急联防联控管理。
坚持“激发内生动力、提振基层活力、引入外部合力”思路,不断完善应急联防联控机制。
8. 持续深化环境安全全过程管理。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污染防治、综合整治、环境督察、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环境监测等各环节环境安全监管职责。
9. 持续深化上下游联防联控。与相邻跨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四川达州市)开展联合隐患排查,贯彻落实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
(四)巩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成果。
坚持新发展理念引领,不断强化机构、队伍、人员和装备建设,持续提升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和信息化水平。
10. 持续开展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巩固地市二级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成果,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应急物资等方面持续完善不足,进一步提升应急能力。
11. 不断提升环境应急应战能力。组织开展1次区级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演练,督促辖区环境风险企业至少开展1次企业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善演练资料。
12. 提升环境应急人员能力素质。开展“6·5”环境日、“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至少组织1次辖区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培训。
(五)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查处、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回应人民的呼声,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13. 全面推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制定并实施《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规范群众实名举报办理流程,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14. 按照“12345一号通”政务服务热线要求做好环保举报投诉受理工作。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要求,及时有效办理群众投诉,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