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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733944535A/2026-00045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生态环境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 2026-01-20 [ 发布日期 ] 2026-02-10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有效性 ]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开州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的后评估报告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开州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的后评估报告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开州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开州府发〔2017〕33号)〔以下简称《通告》〕实施情况,提高规范性文件编制质量,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按照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2531号)要求,开展后评估工作

一、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一)制定评估方案

为全面做好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开州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工作,区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关于划定开州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工作方案》。一是成立了工作小组,以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二是制定了评估方案,方案从评估时限、目的、范围、内容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实施计划。

(二)做好评估工作

评估小组精心准备、严密组织,通过意见征集、座谈交流等方式,收集了该项规范性文件实施的基本情况和意见建议,并对收集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梳理研究,提出了评估意见,得出了初步评估结论。

(三)评估过程

1.网上征集意见情况。为确保公众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质量与效果,区生态环境局于20251210日至20251218《通告》文件通过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51219,未收到意见反馈。

2.召开评估工作协调会20251223日,召集办公室、大气科、行政执法支队等科室的相关人员,召开后评估工作专题协调会。该会议主要介绍《通告》的概况及后评估工作的具体推进计划和相关要求。

3.开展调查研究。根据《通告》制定和实施的实际情况,主要采取征求意见、会议座谈方式开展后评估调研工作。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区住房城乡建委、汉丰街道、文峰街道、云枫街道、正安街道4个街道群众代表召开了《通告》后评估工作调研座谈会,当面交流座谈听取对《通告》实施情况的意见、建议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深入了解《通告》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形成评估报告

评估工作组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通告》实施

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形成了评估报告。

二、决策实施基本情况

(一)合法性评估

通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根据各方的反馈情况修改完善《通告。《通告》制定程序合法,重点内容、文字表述与相关法律、条例衔接一致,具有合法性。

(二)合理性评估

通告》起草及实施牵头单位为区生态环境局,主体合法且未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权利与责任相当。在《通告》编制和实施的过程中,区生态环境局采取的管理措施必要、可行、适当,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情况。

(三)协调性评估

通告》编制过程中,充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对标市级行业规划、政策标准,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制度要求,有效衔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计划,反复征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代表、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通告》制定程序符合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通告内容,符合有关文件政策要求,符合协调性要求。

(四)可操作性评估

通告》所确定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标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管理要求、实施时间,实事求是确定禁止使用区域和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确保城区群众安全的环境空气质量,不因保障空气质量过度影响城区基本建设和发展

(五)完善性评估

为确保《通告》所确定的任务举措顺利实施,对实施机制、能力建设、宣传解读等进行了完善,配套制定了组织领导、资金政策、队伍建设、管理制度等保障措施。

(六)绩效性评估

自《通告》发布实施以来,各项工作推动顺利,各项目标工作任务按期完成。一是从2017年12月1日起,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内,禁止国一及以下(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非道路机动机械使用。二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使用国二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其大气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相关标准规定的排放要求。三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渣油、重油。四是从2018年开始,开州区空气质量连续8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五禁行政策知晓率。采取多元化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政策。充分利用开州区政府官网、开州生态环境微信、微博公众号、渝快政等多种传播渠道,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提高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知晓度。生态环境满意度始终保持在90%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通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基础数据不够完善数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目前仅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管理,数据更新不及时,导致非道路移动机械动态管理存在滞后性,影响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及时监督管理。

(二)建议意见

向上级部门反映建议完善数据库,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数据互联互通,实现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实时更新与动态管理。

(三)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的《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开州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无论是在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方面,还是在可操作性、完善性、绩效性方面均比较规范且推进卓有成效。截止报告出具之日,《通告》涉及的主要内容均在有序推进,已经达到预期效果,实施过程中人民群众满意度也较高,尽管实施中存在个别车主不满意,但不影响总体推进和实施,因此该规范性文件可以继续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

202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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