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关于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22—2028年)》后评估报告
为全面检验《重庆市开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22—2028年)》(以下简称《规划》)的实施成效,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根据相关要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规划》实施后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本次后评估对象为《重庆市开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22—2028年)》(开州府发〔2023〕6号)。
二、评估目的
通过对《规划》实施以来的合法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实施成效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评价,系统梳理《规划》在推进开州区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提出优化完善建议、后续实施举措或调整方向,确保《规划》始终贴合开州区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高质量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供科学指导。
三、评估标准
(一)合法性。是否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政策要求,制定主体和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法设定权利义务或与上位规定冲突的情形。
(二)协调性。是否与开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有效衔接,是否适应区域发展新形势、新要求。
(三)可操作性。《规划》设定的目标、任务、措施是否切合开州区实际,责任分工是否清晰,实施路径是否明确,是否具备落地执行的条件。
(四)实效性。是否达到《规划》设定的阶段性目标,生态环境质量、产业绿色转型、生态制度建设等方面是否取得预期成效,是否满足群众对生态环境的需求。
(五)可持续性。《规划》提出的重点项目、保障措施是否具备长期实施条件,能否为开州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提供支撑。
四、评估过程
后评估工作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形成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一)准备阶段(2025年10月16日)
1. 成立评估工作组。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抽调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学者、法律顾问组成评估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
2. 制定评估方案。结合《规划》内容和开州区实际,制定详细评估方案,明确评估范围、重点内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3. 收集基础资料。全面收集《规划》实施以来的相关文件、统计数据、项目档案、监测报告、工作总结等基础资料,为评估工作奠定基础。
(二)实施阶段(2025年11月20日-12月30日)
1. 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区政府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广泛收集社会公众、企业、基层单位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建议;书面征求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及重点企业的意见。
2. 开展实地调研。评估工作组分组赴各乡镇(街道)、重点园区、重点项目现场,通过实地察看、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规划》任务落实、项目推进、成效发挥等情况。
3. 进行综合分析。采用文献研究、数据对比、案例分析、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对收集的资料和调研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分析《规划》实施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三)报告形成阶段(2026年1月12日-1月20日)
1. 撰写报告初稿。根据综合分析结果,起草后评估报告初稿,明确评估结论和建议。
2. 征求意见修改。组织评估工作组成员、相关部门及专家对报告初稿进行讨论,吸纳合理意见建议,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3. 审定正式报告。将修改后的报告由区生态环境局审定,形成正式后评估报告。
五、实施情况
(一)实施基本情况
《规划》自2023年4月印发实施以来,开州区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任务,统筹推进生态制度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产业绿色转型、生态人居改善等各项工作,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规划》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定期开展督查调度,确保《规划》有序推进。
(二)实施成效
1. 生态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生态文明考核责任等制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林长制,建立了生态环境治理市场机制,生态文明制度“四梁八柱”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比例稳定在22%以上,环境信息公开率保持100%。
2.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6%以上,PM₂.₅年均浓度稳定在26微克/立方米以下;辖区水质总体稳定保持Ⅲ类,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提升至95%,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安全利用率均为100%。
3. 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加强“三山四河两湖”生态保护,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自然保护地监管不断强化,实施营造林22.85万亩,森林覆盖率提升至56.5%,生态修复工程有序实施,汉丰湖消落带生态修复成效显著。
4. 产业绿色转型成效明显。培育壮大能源建材、食品医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四大主导产业,高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年均增长保持较高水平;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开县春橙”等品牌价值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1%;生态旅游蓬勃发展,“帅乡帅湖·开心开州”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
5. 生态人居环境持续优化。推进山水公园城市建设,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7平方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逐步提升;绿色生活方式广泛倡导,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
6. 生态文化氛围日益浓厚。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6·5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建成多个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实施总体评价
1. 合法性。《规划》制定主体、程序合法,内容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存在违法违规设定权利义务的情形,与上位规定保持一致。
2. 协调性。《规划》与开州区“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有效衔接,各项任务与各部门、乡镇(街道)职责分工协调匹配,适应开州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
3. 可操作性。《规划》明确了各领域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实施路径,重点项目清单清晰,保障措施有力,各项工作可落地、可考核,具备较强的操作性。
4. 实效性。《规划》实施以来,开州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阶段性目标顺利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达到了预期目的。
5. 实施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其中对《规划》实施效果非常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占比98%以上,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成效给予充分认可。
(四)存在问题
1. 部分重点项目推进滞后。受资金筹措、用地保障、前期审批等因素影响,少数生态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类重点项目推进速度未达预期。
2. 产业绿色转型仍有短板。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仍需提升,部分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不够深入,科技创新对产业绿色发展的支撑作用有待加强。
3.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偏远山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难度大,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水平不高;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精准度不足。
4. 生态文化传播力度有待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形式不够丰富,部分群众绿色生活意识不强,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仍需拓展。
5. 部门协同联动机制需进一步完善。部分跨部门、跨区域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协同配合不够紧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运行效率有待提升。
六、评估结论和建议
(一)评估结论
《规划》符合开州区生态文明建设实际和发展需求,制定程序合法、内容科学合理、措施具体可行。实施以来,开州区在生态制度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产业绿色转型、生态人居改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基本实现了阶段性目标,为后续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奠定了坚实基础。《规划》整体具备合法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建议继续施行,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优化完善相关措施。
(二)优化建议
1. 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加强部门协同,简化审批流程,强化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推动滞后项目加快落地见效。
2. 深化产业绿色转型。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低碳产业的扶持力度,推动传统产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鼓励企业开展绿色技术研发与应用。
3. 补齐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短板。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广低成本、易维护的处理技术模式;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精准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推广绿色农业生产技术。
4. 强化生态文化建设与公众参与。创新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形式,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多元化宣传;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畅通意见反馈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生态公益活动等,营造共建共享氛围。
5. 健全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间、区域间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和工作会商,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合力。
6. 动态调整规划内容。结合国家、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最新政策要求和开州区发展实际,适时对《规划》中的部分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