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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733944535A/2026-00024 [ 发文字号 ] 开州环发〔2025〕43号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生态环境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 2026-01-23 [ 发布日期 ] 2026-01-23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有效性 ]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职责明确、预警规范、反应快速、处置科学的环境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开州区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区生态环境局)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能力,及时有效控制、减轻、处置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环境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重庆市开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环境和生态保护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内设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对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适用本预案。核与辐射、重污染天气等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开州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开州区生态环境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开州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执行。

1.4预案衔接

本预案与《重庆市开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预案相衔接。

1.5工作原则

坚持环境安全属地管理与全过程管理,做到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积极预防、高效预警、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

1.6突发环境事件的定义及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件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具体分级标准见附则8.1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由区生态环境局统筹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局指挥中心,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区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局指挥中心指挥长,分管局领导任局指挥中心副指挥长;局指挥中心根据需要组织指挥调度组、现场处置组、应急监测组、综合信息组、后期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局指挥中心职责、各工作组的成员单位职责见附则8.2

局指挥中心下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2.2成员单位及职责

局指挥中心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局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督查科、法规和宣传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和固废管理科、环评和生态保护科、总量和辐射管理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成员单位职责见附则8.3

3预防和预警

3.1预防

3.1.1风险防范

按照《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班子成员环境安全职责清单》《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所属科室和单位环境安全工作全过程管理职责清单》(开州环发〔202243号)等文件要求,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各科室和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网格化片区、各科室和要素大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按日常环境监管职责,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理,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识别、评估和防控工作,根据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并将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督促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应急队伍和设施设备、物资器材,并定期检测、维护有关报警装置、应急设施设备,及时排查整改环境安全隐患,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督促企业事业单位及时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大数据应用)-风险管理平台上进行风险信息登记,实现风险信息动态化管理。

3.1.2监测

局内负有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排放监测和媒体舆情监测职责的成员单位,要通过各类监测技术手段,加强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及时通报局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有关科室单位。

3.2预警

3.2.1信息收集

局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的力量配置,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局内相关科室(单位)接到群众举报、上级交办、下级报告、相关部门通报等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详细询问和准确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种类、数量、程度、接警人、现场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及时通报当日的应急值班人员。当日应急值班人员接到相关信息通报后,立即向当日应急值班领导报告。

3.2.2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加以标识,分别对应可能发生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蓝色预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致使生态破坏、少量人员中毒伤亡的。

黄色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对东河、南河、普里河及其支流可能造成污染,或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致使较大生态破坏、较多人员中毒伤亡的。

橙色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范围,致使生态破坏严重、众多人员中毒伤亡的。

红色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范围,致使重大生态破坏、重大人员中毒伤亡的。

预警级别标准生态环境部和市生态环境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3预警甄别

应急值班人员立即对获取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甄别与确认。对不能准确判断突发环境事件的,必须立即指令事发地街镇园区现场核实,做好应急准备,同时要求应急人员到达现场后20分钟内如实报告现场情况,并及时通知应急监测人员到达现场实施监测;对事发地街镇园区的报告,情况紧急的,应急值班人员应向区级有关部门或事发地政府核实情况。

对未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值班人员可直接解除警报,按照一般投诉处理。对初判为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当日值班局领导和分管局领导报告,并提出启动相应级别预警的建议;情况特别紧急的,必须同时报告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3.2.4预警发布

蓝色和黄色预警信息由区政府或区生态环境局发布,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由市政府或其授权的市生态环境局发布。

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可以通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或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两微一端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

3.2.5预警行动

进入预警状态后,局指挥中心应启动以下预警行动:

1)指挥长确定副指挥长,根据需要确立局指挥部各工作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组长。

2)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指令指挥调度组通知有关应急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3)现场处置组、应急监测组赶赴现场先期开展应急监测、调查处置,采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并报告污染情况。

4)指挥调度组将应急接警、甄别、预案启动情况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中登记,并会同后勤保障组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落实应急保障工作。

5)指挥调度组会同现场处置组、应急监测组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分析研判,预估事件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视情况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6)如情况紧急,指挥调度组会同现场处置组向事发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园区提出预警信息建议和防止事态扩大、控制污染蔓延、舆论引导的建议。

7)可能涉及跨区级行政区污染的,指挥调度组会同综合信息组及时向相关区县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情况。根据需要与相关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联合会商,分析研判生态环境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信息通报、联合监测、拦污控污、污染处置等协作工作。

3.2.6预警调整

发布预警信息后,指挥调度组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按照有关规定适时报请区政府调整预警级别,及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按有关规定报请区政府宣布解除预警。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根据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级、级、级、级四个等级。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分别启动级、级应急响应,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区县生态环境局开展应对工作。初判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分别启动级、级应急响应,由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应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予以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

级、响应:初判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指挥长指令指挥调度组会同综合信息组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提请市政府按照《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启动级、级响应应急响应并牵头组织应对工作;局指挥中心加入市级应急指挥部,并受市级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依照相关职责协助开展应对工作。

级、响应:初判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指挥长指令指挥调度组会同综合信息组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区生态环境局报告区政府启动级、级应急响应,按照区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局应急预案开展应对工作;对于跨区县行政区域或需要市生态环境局支援或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部领导批示要求作出反应的较大或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指挥长还应指令指挥调度组在市级工作组的领导下开展应对工作。指挥调度组应当根据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和发展态势适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响应措施

响应启动后,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立即发出指令,调集各工作组出警并做好指挥协调、污染处置、应急监测、现场调查、信息报告、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后勤保障等工作。

级、级响应时,在市生态环境局指导下开展工作;III级、IV级响应时,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在10分钟内发出出警指令,由指挥调度组将各工作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分发到各组牵头单位负责人。各工作组自接到出警指令20分钟内,必须完成应急物资设备、执法取证设备、通讯保障设备等准备工作并出警;应急监测组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应急监测及应急防护设备等准备工作并出警。后勤保障组根据其他工作组的需求协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和现场保障工作。

4.2.1指挥协调

指挥调度组分为前方指挥小组和后方调度小组,两个小组按照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的指令协同开展指挥调度工作。

前方指挥小组:到达现场后,立即与事发地镇乡(街道)或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取得联系,参与部门联席会议和指挥协调工作,向政府现场应急指挥部提出污染防控的建议。收集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制订现场指挥调度方案,通过现场工作会议等方式调度相关处置工作。向局指挥中心其他工作组及政府相关部门传达领导指示、政府现场处置指挥部指令,通报污染处置情况。检查、巡视、督促局指挥部其他工作组工作情况,收集污染处置和指挥调度情况,与后方调度小组协同指挥调度工作,并将应急指挥调度情况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应急处置态势中登记。

后方调度小组:根据前方指挥小组相关要求调度后勤保障组做好物资、队伍、设备、车辆、经费等保障工作。督促综合信息组按规定做好应急处置快报报送和相关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汇报现场处置情况,向前方指挥小组传达领导指示,向可能受到影响的相邻区县生态环境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区级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2.2污染处置

现场处置组根据现场情况,结合指挥调度组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如下污染控制、消除工作。

1)督促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和控制厂(场)内有毒有害物料的泄漏,防止泄漏的物料进入外环境造成污染,立即做好消防废水、废液及危险废物等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

2)开展现场踏勘,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组织专家会商,制订污染处置方案。

3)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救援队伍、企业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等污染处置方法,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可以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采取限制生产、停产等临时性应急措施(见附件11)。

4)巡查、收集现场处置情况,评估污染处置效果,并根据污染态势及时调整处置方案。

4.2.3应急监测

应急监测组根据现场情况,结合指挥调度组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如下应急监测工作。

1)应急监测组牵头,开展现场踏勘,组织专家会商,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结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要求,参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编制环境应急监测方案,明确大气、水体、土壤监测项目、点位、频次、方法等,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确定污染范围和程度,掌握污染态势,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2)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扩散途径和范围,实时调整监测方案,快速获取污染物浓度及其变化趋势信息。

3)及时收集环境监测数据和水文、气象等其他相关数据,对照环境标准进行污染动态预测预警,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4)根据需要寻求市环境监测中心、社会监测力量增援,必要时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源参与应急监测耗材储备、设备维护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5)涉嫌刑事违法行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留存相关监测样品以备后续调查。

4.2.4现场调查

事故调查组根据现场情况,结合指挥调度组的相关要求,查明涉事单位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情况;如遇涉事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对污染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查明污染物种类、数量和可能进入外环境的通道。查明污染发生原因,做好调查笔录,涉嫌刑事违法行为的,根据相关规定通报并会同公安部门及时锁定相关证据。

4.2.5信息报告

综合信息组按照以下信息报送要求,收集、整理、汇总企业、局指挥中心各工作组、区政府相关部门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编制各类综合环境应急处置快报,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信息。

1)报送级别和途径

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向区委、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信息;如有特殊要求,按要求报告。

2)报送时间

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三类,时间要求分别为:

初报:初判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可能(已经)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区委、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对初判为一般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在2小时内向区委、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书面报告。续报:根据处置情况每日报送现场情况。终报: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分别报送区委、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3)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质和数量、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对初报时要素不齐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并在初报基础上,报告有关监测数据、发生原因、过程、进展情况、趋势分析、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措施、效果等情况,并附应急监测快报、监测点位分布图、污染分布及变化趋势图等资料。

终报内容主要包括措施、过程、结果,潜在或间接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

除对外报告、通报外,综合信息组还应编写工作日志,并将各类信息报告和通报抄送指挥长、副指挥长和指挥调度组。

4.2.6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综合信息组组织开展如下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工作。各工作组应急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发表意见、接受采访、发布信息、提供资料。

1)提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的建议,经指挥长审批后按照工作程序报区委宣传部,通过政府或政府授权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事件有关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损害程度、泄漏物种类、监测数据、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2)做好突发环境事件舆情监测、收集、研判、报告和引导工作,针对涉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各种疑问、谣言、传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4.2.7后勤保障

后勤保障组组织开展如下后勤保障工作。与各工作组密切衔接,及时调配救援队伍、应急物资、仪器设备、应急车辆参与应急工作,协调指挥大厅、指挥车、单兵应急平台、通讯、网络和电力保障。协调应急工作经费。为应急工作人员提供生活服务保障。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对口的重要部门和领导提供接待服务。

4.3响应终止

4.3.1响应终止条件

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条件已经排除,势态得到妥善控制,污染物质降至规定限值以内,造成的环境危害基本消除,应当终止响应。

4.3.2响应终止程序

经指挥调度组会同现场处置组评估,当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达到响应终止条件时,市级指挥调度组提出响应终止的建议,经市级指挥长审批同意后报请市政府批准;当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达到响应终止条件时,区级指挥调度组向区政府提出响应终止的建议。响应终止建议获批后,指挥调度组向其他工作组发布响应终止指令。

5后期工作

5.1后期防控

响应终止后,应急监测组根据需要实施环境监测,现场处置组根据需要指导事发地镇乡(街道)、园区开展后期防控工作,督促肇事单位对受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采取措施予以恢复,对清除污染效果进行评估,防止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5.2调查评估

发生一般大突发环境事件,事故调查组在响应终止后30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对事件原因、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报告和调查报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

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事故调查组在响应终止后30日内会同市级事故调查组及相关部门、专家对事件原因、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并将调查报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情况特别复杂的,经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事故调查组协助市生态环境局调查组、生态环境部调查组对事件原因、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并将调查评估结果向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

区生态环境局报请区政府批准后,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主要评估内容和方法、评估结论和直接经济损失核定结果等内容。公开方式主要包括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电视和政务新媒体等。

5.3善后工作

事故调查组会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理赔等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督促涉事单位对受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采取措施予以恢复,对清除污染效果进行评估。

5.4总结归档

调查评估结束后,各工作组牵头单位完成相关文字、影视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评估预案响应、处置效果、事件影响等情况,形成应急工作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归档。区生态环境局在汇总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总结事件经验教训,对事件过程、处置情况、经验教训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总结报告,并根据要求分别报区委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归档后,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要求,及时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中补齐本案件所有登记,办结案件。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作为事件处置的指挥队伍。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队伍,保障事件处置的技术支持。建立应急监测队伍,承担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次生环境事件的现场监测,并提供环境质量和污染变化的预测预警等技术保障工作。

6.2物资装备保障

区生态环境局加强环境应急防护设备、物资器材、通讯装备、应急监测仪器等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区级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体系,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储备,保障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存储、调拨、供给;加强对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的动态管理,将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统筹纳入应急物资库建设。

6.3应急技术保障

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托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重点风险源、环境敏感点和应急物资储备信息,以及各类污染物处置方法、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方案等信息;借助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和辅助决策的数字化、智能化和可视化。

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加强辖区内风险物质监测方法、监测技术和监测设备的储备工作,提升全市应急监测技术水平。

6.4应急通信保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保障通讯器材随时处于正常状态。局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值班人员、成员单位负责人电话要24小时保持畅通,确保应急时能够统一调动有关人员、物资迅速到位。

6.5应急资金保障

将环境应急经费纳入区生态环境局常年经费预算,落实应急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队伍建设、物资储备、演练培训等专项经费。

7应急预案管理

7.1宣传教育

各级各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和宣传突发环境事件的报警电话(12345);通过网络、电视、广播、印刷品等媒体,向公众大力宣传环境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应急防范、处理、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指导辖区内企业应急演练,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7.2技能培训

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专业人才;加强对重点风险源和重要风险防范设施等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使其熟悉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应急预案各项准备。

7.3预案演练

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7.4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修订与组织实施。

7.5预案更新

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但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修订后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7.6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州环发〔2022104号)自动废止。

8附则

8.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事件级别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8.1.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8.1.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8.1.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区县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8.1.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级):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村、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

7)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8.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8.2.1局指挥中心职责

1)负责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指挥工作;

2)执行上级指令,指挥各应急工作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3)负责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级别调整和应急状态的解除;

4)负责向区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建议及控制污染防止事态扩大的建议;

5)制订污染物处置方案,指挥调度环境应急服务队、环保专业应急队伍、镇乡街道、园区、企业应急队伍(镇乡街道、园区负责人联系表见附件5)及物资、装备开展现场污染处置;

6)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和区委、区政府以及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向已经或者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县、相邻省级行政区的生态环境部门通报事件信息;

7)在市生态环境局及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指导下处理环境污染事件;

8)协助相关部门调查事件原因,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

9)应急结束后,及时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8.2.2工作组及职责

8.2.2.1指挥调度组

1)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成员单位:督查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和固废管理科、总量和辐射管理科、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法规和宣传科、其他涉及科室。

3)主要职责:行使局指挥中心现场指挥职责,按照局指挥中心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的指令,对监测预警、污染处置、事故调查、信息报送、信息通报、信息发布等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促落实。

8.2.2.2现场处置组

1)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成员单位: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和固废管理科、总量和辐射管理科、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督查科、环评和生态保护科、其他涉及科室。

3)工作职责:开展现场踏勘,组织专家会商,制订处置方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救援队伍切断污染源,收集、转移、处置污染物,协助人员疏散安置工作,编写处置快报报指挥调度组、综合信息组、应急监测组和事故调查组。

8.2.2.3应急监测组

1)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2)成员单位: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3)工作职责:开展现场踏勘,组织专家会商,制订监测方案,实施应急监测,进行污染动态预测预警,提出应急处置建议,编写监测快报报指挥调度组、综合信息组、现场处置组和事故调查组。

监测能力不足时,寻求市环境监测中心、社会监测单位帮助。

8.2.2.4事故调查组

1)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成员单位:督查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和固废管理科、总量和辐射管理科、环评和生态保护科、法规和宣传科、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其他涉及科室。

3)工作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对事件原因、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赔偿、追责等工作;编写事故调查信息报指挥调度组、综合信息组、现场处置组和应急监测组。

8.2.2.5后期保障组

1)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成员单位: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和固废管理科、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其他涉及科室。

3)工作职责:负责应急物资、救援队伍、仪器设备、应急车辆调配和应急工作经费、应急通讯及电力保障工作,为参加应急处置的工作人员提供生活服务保障。

8.2.2.6综合信息组

1)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规和宣传科牵头。

2)成员单位:环评和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和固废管理科、总量和辐射管理科、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其他涉及科室。

3)工作职责:跟踪事件进展,收集、整理、编写、审核、报送事件有关信息资料;开展舆情监测,按职责权限组织宣传报道、对外发布信息,妥善引导舆论。

8.3成员单位职责

1)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履行区环境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应急预警机制,承担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审核工作。负责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资金申报、使用、管理。

2)督查科:负责将环境风险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纳入部门和镇乡街道考核。负责监督生态环境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

3)环评和生态保护科(行政审批科):负责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的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产业园区在规划环评中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内容,提出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对策建议和跟踪监测计划。对涉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内容、措施和结论进行审核把关。督促环评单位对新、扩、改建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全面评价,针对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提出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对措施。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的环境安全监督工作。

4)水生态环境科:负责地表水的污染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将地表水环境安全等管理内容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统筹协调重点流域、区域地表水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工作,对饮用水源地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施行统一监督管理。协助、督促属地政府完善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协助编制修订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参与地表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5)大气环境科:负责大气的污染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监督管理。统筹协调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工作,牵头组织空气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对工作。参与大气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6)土壤和固废管理科:负责固体废物、废弃化学品、重金属等的污染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建立相关环境管理数据库,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固体废物转移管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牵头组织开展废弃化学品、固体废物、重金属等的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协调处置废弃化学品、固体废物、重金属等引发环境污染事故中的危险废物,指导有关单位、专业救援队伍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中涉及的废弃化学品、危险废物、重金属进行处置。负责地下水、土壤、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防范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开展地下水、土壤、污染地块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参与有关土壤和固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7)总量和辐射管理科:负责提供突发环境事件排污企业排放许可资料,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损害评估和责任追究工作。

8)法规和宣传科:负责环境安全、环境应急等科普宣传。负责突发环境事件舆情收集、研判工作,及时通报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和舆论引导事宜。

9)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承担环境污染风险防范河环境安全监督,承担涉及生态环保行政执法的环境安全、环境应急工作。协助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定期召开环境安全和环境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环境风险防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管理、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工作。开展涉及生态环保行政执法的环境应急管理和一案三制建设,受理上级交办、部门移办、12345电话投诉和网上投诉转办的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协同局属科室和单位做好环境应急值守、应急处置及应急信息报送工作。会同相关职能单位(职能科室)开展全区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跨界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置、损害评估和责任追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资金及物资安排意见、开展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协助、督办、查办突发环境污染案件。督促环境风险单位进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源申报登记、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等级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10)区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环境应急监测及预警监测的管理工作。牵头制定并落实全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组织实施全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做好全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负责全区范围内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及污染因子监测能力建设。接受12345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应急调度,负责应急监测值守、预案启动、指挥调度、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监测、趋势预测、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及监测信息报送,提供监测报告和对策建议。

1


9附件附图

附件1 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图

附件2 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图

附件3 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报送流图

附件4 应急处置有关单位应急联系表

附件5 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及联系方式

附件6 开州区各镇乡街道联系表

附件7 环境应急资源储备清单表

附件8 社会化支援单位清单

附件9 应急技能培训主要内容

附件10 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单

附件11 典型突发环境事件场景应急处置措施

1


附件1

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图

1


附件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图

1


附件3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报送流程图

1


附件7

环境应急资源储备清单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存放地点

1

烟气分析仪

德图testo 350-EPA

1

应急设备室

2

水质分析仪

哈希HQ10

1

应急设备室

3

水质分析仪

哈希HQ25d

1

应急设备室

4

水质分析仪

哈希HQ30d

1

应急设备室

5

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哈希DR890

1

应急设备室

6

防爆对讲机

摩托罗拉GP328

6

应急设备室

7

防爆对讲机

摩托罗拉XiR P6600i

6

应急设备室

8

防爆对讲机

科力讯PT 7200 Ex

6

应急设备室

9

应急现场工作服

灰色

4

应急设备室

10

应急现场工作服

橙色

10

应急设备室

11

雨衣

黑色

8

应急设备室

12

工作鞋

皮质

10

应急设备室

13

安全鞋

雷克兰

5

应急设备室

14

救生衣

橘红色

4

应急设备室

15

液体化学防护服

海固FH-2NP

4

应急设备室

16

气体化学防护服

海固FH-3NP

2

应急设备室

17

大气采样器

LH-1500

2

应急设备室

18

易燃易爆气体报警

科萨KT-602

1

应急设备室

19

易燃易爆气体报警

科萨KT-603

1

应急设备室

20

易燃易爆气体报警

科萨KT-606

2

应急设备室

21

粉尘检测仪

P5L2C

3

应急设备室

22

有毒有害气体报警装置

科萨SLT-900

2

应急设备室

23

噪声振动测量仪

AWA6218H

4

应急设备室

24

医用急救箱

康健18村铝合金

4

应急设备室

25

DVD刻录机

BENQ

1

应急设备室

26

打印机

HP Officejet 150 Mobile

2

应急设备室

27

微型打印机

SPRT-T

3

应急设备室

28

防爆摄像机

拜特尔Excdv1301

2

应急设备室

29

防爆照相机

拜特尔Excam1201

2

应急设备室

30

防爆摄像机

旭信KBA7.4

1

应急设备室

31

防爆照相机

郎仕特zhs2016

2

应急设备室

32

防毒面罩

霍尼韦尔

4

应急设备室

33

3M

5

应急设备室

34

滤毒盒

8

应急设备室

35

液体致密型化学防护服

杜邦TK554T

2

应急设备室

36

气体致密型化学防护服

雷克兰RM4801

5

应急设备室

37

化学防护服

杜邦

4

应急设备室

38

易燃易爆气体报警装置

逸云天MS500-4

2

应急设备室

39

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逸云天MS600-6

2

应急设备室

40

辐射报警装置

PGM1120

1

应急设备室

41

PRM1000

2

应急设备室

42

华瑞PRM1200xy辐射个人检测仪

2

应急设备室

43

PH

哈希session1

1

应急设备室

44

YSI PH10

1

应急设备室

45

SG8-B

2

应急设备室

46

PH BJ260

2

应急设备室

47

照明灯

海洋王FW6101

1

应急设备室

48

医用急救箱

蓝夫LF-12011

5

应急设备室

49

烟尘望远镜

QT201B

1

应急设备室

50

烟尘望远镜

DW10-11

3

应急设备室

51

车载冰箱

美固

3

应急设备室

52

黑岩BDLG1500S

4

应急设备室

53

骆驼CM069

2

应急设备室

54

乐游HTT010

2

应急设备室

55

车载GPS定位仪

任我游

3

应急设备室

56

激光测距望远镜

尼康 锐豪1200S

1

应急设备室

57

激光测距望远镜

RPHA 1400A

2

应急设备室

58

执法记录仪

TCL DSJ-3A

1

应急设备室

59

摄像机

索尼HDR-PJ675

1

应急设备室

60

摄像机

索尼HDR-SR7E

1

应急设备室

61

数码相机

索尼DF300G

1

应急设备室

62

数码相机

Sony dcr DVD805e

1

应急设备室

63

数码相机

sony DSC-T300

1

应急设备室

64

录音笔

爱国者R6611

1

应急设备室

65

声校准器

AW6221B

2

应急设备室

66

环境应急无人机

大疆 经纬M600 PRO

2

应急设备室

67

4G单兵移动信息终端

AVCON NDS240-EP

2

应急设备室

68

空气呼吸机

海固

12

应急设备室

69

单警执法记录仪

华德安

13

应急设备室

70

话机

Yeakink SIP VP-T49G

3

应急设备室

71

显示器

DELL S2718HN

2

应急设备室

72

安全帽

红色

6

应急设备室

73

自动号码机

得力NO.7056

1

应急设备室

74

移动应急终端

郎仕特KJD3.7

6

应急设备室

75

移动应急设备箱

好公务

2

应急设备室

76

会议摄像机

AVCON

1

应急设备室

77

集群网关

商勤 集群网关系统V1.0

1

应急设备室

78

工业级4G路由器

四信F3A36

1

应急设备室

79

车载音视频指挥调度终端

AVCON HDS100-2111HEP

1

应急设备室

80

防火墙

新华三H3C secpath F1020

1

应急设备室

81

交换机

新华三H3C S5560-34C-EI

1

应急设备室

82

软交换系统

商勤

1

应急设备室

83

调度座席

电脑:戴尔 灵越3668

2

应急设备室

84

显示器:戴尔S2718HN

4

应急设备室

85

IP话机:亿联SIP VP-T49G

1

应急设备室

86

多点控制单元MCU

AVCONAVC MCU-AM

1

应急设备室

87

媒体分发服务器

AVCONAMP-16-EP

1

应急设备室

88

监控网关

AVCON AVC MGS24

1

应急设备室

89

移动网关

AVCONMPS-M16-EP

1

应急设备室

90

会议网关

AVCONMPS-H2-EP

1

应急设备室

91

视频会议终端及高清摄像机

会议终端:AVCONCS2800-2111EP

1

应急设备室

92

高清摄像机:AVCON AH6S-EP

1

应急设备室

93

便携式柴油发电机

科普KDF4000XE

1

应急设备室

94

防爆抽油泵

明珠50CYZ-60

1

应急设备室

95

水泵

明珠50WQ20-33-5.5

1

应急设备室

96

吸油毡

易路发PP-1/PP-2

10

应急设备室

97

吸油棉

易路发OP002-B

5

应急设备室

98

黄色吸油吸液棉

易路发HOP004

5

应急设备室

99

吸油卷

易路发OR004

10

应急设备室

100

吸油索

易路发OS20*3

5

应急设备室

101

吸油片

易路发OP002

3

应急设备室

102

PVC围油栏

苏州洁利PVC1500

3

应急设备室

103

消防水龙带

祥和牌13-100-25

5

应急设备室

104

抽油管

通灵PVC

2

应急设备室

105

防护手套

辉安工业手套

1

应急设备室

106

耐高温手套

莱安LC-S59

10

应急设备室

107

消油剂

捷菲特700

2

应急设备室

108

编织袋

永翔90X130

100

应急设备室

109

铁锹

昌林1626

5

应急设备室

110

十字铁镐

6411G102

5

应急设备室

111

撬棍

MASTERPROOF/麦思德

2

应急设备室

112

安全带

安惠YH-7009

5

应急设备室

113

防毒面罩

3M6200

5

应急设备室

1


附件8

社会化支援单位清单

序号

机构名称

类型

联系电话

地址

备注

1

重庆西禾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

138*******6

开州区文峰街道

2

重庆开州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理厂)

危险废物处置单位

52608299

开州区赵家街道

HW01医疗废物

3

重庆市盛世旭昇环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处置单位

135*******9

开州区赵家街道

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21含铬废物;HW29含汞废物 ;HW31含铅废物;HW34废酸;HW35废碱;HW36石棉废物;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

4

重庆吉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应急物资生产经营单位

191*******5

万州区

日产40吨聚合氯化铝

5

重庆湘渝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应急物资生产经营单位

159*******7

万州区

日产2000吨碳酸钠

注:本表只统计就近单位,全市其余区域社会化救援单位(如社会化监测单位、环境应急物资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废物利用单位等)可直接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获取。             

1


附件9应急技能培训主要内容

一、应急培训要求

针对性:针对可能的事件情景及区局指挥中心各工作组承担的应急职责,不同的人员培训不同的内容。

周期性:培训的时间相对短,但有一定的周期,一般至少一年进行一次。

定期性:定期进行技能培训。

真实性:尽量贴近实际应急处置活动。

二、培训方式

可根据监测站实际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定期开设培训班、上课、事件应急处置讲座、黑板报、公告栏、墙报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三、培训内容

(一)综合信息组培训内容

1.辖区内主要的风险事件类型,主要风险企业分布、风险物质类型、风险受体分布情况,饮用水取水口位置等基本内容。

2.监测预警、污染处置、事件调查、信息报送、信息通报、信息发布等工作流程。

3.应急物资、救援队伍、仪器设备、应急车辆调配和应急工作经费、应急通讯及电力保障工作,应急处置的工作人员生活服务保障等内容培训。以及应急设施设备的使用培训。

(二)现场处置组培训内容

1)辖区内主要的风险事件类型,主要风险企业分布、风险物质类型、风险受体分布情况,饮用水取水口位置等基本内容。

2.针对应急处置过程中可能涉及危险以及个人防护要求进行培训。

3.熟悉事件应急处置的报告流程。

(三)应急监测组培训主要内容

1.辖区内主要的风险事件类型,主要风险企业分布、风险物质类型、风险受体分布情况,饮用水取水口位置等基本内容。

2.监测任务的分解方法和形式,包括大气、水体、土壤监测方法、布点和频次要求等。

3.采样方法和个人防护的培训,针对应急监测中可能涉及的采样方法、采样过程中的个人防护要求进行培训。

4.监测方法的培训,根据监测因子培训不同的监测方法、主要设备、操作规程等。

5.结果报告流程的培训,让应急监测人员熟悉事件应急监测的报告流程。

6.涉嫌刑事违法行为的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监测样品的保存方式方法。

(四)事故调查组应急培训内容

1.辖区内主要的风险事件类型,主要风险企业分布、风险物质类型、风险受体分布情况,饮用水取水口位置等基本内容。

2.个人防护、安全培训。

3.信息报送方式培训。

1


附件10

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风险物质

风险等级

1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石油分公司开州区镇东加油站

液化天然气

较大

2

重庆市开州区排水有限公司

二氧化氯、氯酸钠、盐酸、硫酸

较大

3

重庆德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丙二醇甲醚、丁酮、丙酮、硅烷偶联剂、环氧树脂类、二甲基咪唑、二甲基甲酰胺、双氰、DMF回收液、导热油、废环氧树脂

较大

4

重庆市开州区腾辉燃气有限公司

()甲醚、液化石油气

较大

5

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白鹤电力有限公司

柴油、氢气、硫酸、盐酸、次氯酸钠、废油、氨气

较大

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川东北作业分公司

天然气、油类物质(柴油)、硫化氢、缓蚀剂CGW3366(主要成分甲醇)、缓蚀剂CGW80437(甲醇)、缓蚀剂CRO9217(主要成分石油)

较大

7

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46#汽轮机油、机油、柴油、润滑油、渗滤液、甲烷

较大

1


附件11

典型突发环境事件场景应急处置措施

1.跨界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信息共享:多渠道获取水质异常信息,并第一时间向流域上游或下游区县通报并统一管理事件信息。

2)联合指挥:组成联合指挥部,可以设置综合协调组和联合监测组、联合处置组、联合保障组,统一指挥应急响应。

3)联合监测:统一制定监测方案,协同布点,同步采样,明确标准,数据共享。

4)联合处置:上游断源并控制来水,中游拦截控制并降解污染团,下游准备并提供支援。

5)资源共享:环境应急资源储备区域统筹,联合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

2.毒性气体泄漏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 控制污染源。

采用抢修设备与消除污染相结合的方式。抢修设备旨在控制污染源,抢修愈早受污染面积愈小。在抢修区域,直接对泄漏点或泄漏部位洗消,构成空间除污网,为抢修设备起到保障作用。

(2)确定污染范围。

做好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及时查明泄漏源的种类、数量和扩散区域。明确污染边界,确定洗消量。

(3)严防污染扩散。

利用就便器材与消防专业装备器材相结合。对毒气事故的污染清除,专业器材具有效率高、处理快的明显优势,但目前装备数量有限,难以满足实际应用,所以必须充分发挥企业救援体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通常采用的方法有四种:

堵。用针对性的材料封闭下水道,截断有毒物质外流造成污染。

撒。可用具有中和作用的酸性和碱性粉末抛撒在泄漏地点的周围,使之发生中和反应,降低危害程度。

喷。用酸碱中和原理,将稀碱()喷洒在泄漏部位,形成隔离

稀。利用大量的水对污染进行稀释,以降低污染浓度

4、污染洗消

利用喷洒洗消液、抛洒粉状消毒剂等方式消除毒毒性气污染。一般毒气事故救援现场可采用以下洗消方式:

源头洗消。在事故发生初期,对事故发生点、设备或厂房洗消,将污染源严密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隔离洗消。

当污染蔓延时,对下风向暴露的设备、厂房,特别是高大建筑物喷洒洗消液,抛撒粉状消毒剂,形成保护层,污染降落物或流经时即可产生反应,降低甚至消除危害。

延伸洗消。在控制住污染源后,从事故发生地开始向下风方向对污染区逐次推进全面而彻底的洗消

常见的毒气与可使用的中和剂见下表:

序号

毒性气名称

中和剂

1

氨气

2

一氧化碳

苏打等碱性溶液

3

氯气

消石灰及其溶液、苏打等碱性溶液

4

氯化氢

水、苏打等碱性溶液

5

氯甲烷

氨水

6

液化石油气

大量的水

7

氰化氢

苏打等碱性溶液

8

硫化氢

苏打等碱性溶液、水

9

光气

苏打、酸钙等碱性溶液

10

3.工业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一)拦污截污

工业企业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关闭企业与外环境相连的全部闸阀或临时封堵与外环境相连的水环境通道。

1)当发生泄漏事件时,在溯源锁定污染源头后,首要任务是切断污染源头。切断污染源优先顺序依次为生产设备、厂界、陆域(污染入河、湖前)、支流或短的河段、较大水域。同时在泄漏区外围构筑临时围堰或临时应急池,防止事故后的废水继续向外扩散。

2)当发生火灾、爆炸事件时,在火灾、爆炸核心区外围构筑临时围堰或临时应急池,防止事故后的废水继续向外扩散。

需考虑雨季等不利天气影响,视情加大企业包围圈以及围堰高度,确保实现应急目标。

(二)引流控污

如发生爆炸事故,爆炸大坑内一般含有高浓度难处理废水,针对此类废水利用消防泵及时抽送至安全区域暂存,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对高浓度受污染河水也可视情抽送至安全区域暂存。

对处置泄漏事故的废水或火灾、爆炸事故后的消防废水尽最大限度引流至安全区域,确保不出厂区。

(三)工程削污

根据污水成分、浓度不同,采用分质分类处理的方式。首先研判企业或园区污水厂是否具备相应处理能力。如果能处理,则抽至污水厂处理,如不能处理,则需研究改造废水处理/预处理工艺,使其处理后达标排放,或经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研发工艺时可依托污水处理厂,现场搭建试验平台,通过小试实验验证成功后方可进行工程实施。

污水应急处理工艺主要包括酸碱中和、臭氧氧化、芬顿氧化、活性炭好氧强曝气、活性炭吸附等。处理工艺实施地点可利用企业或园区污水处理厂或周边企业的污水处理站设施进行改造。

酸碱中和。当污水 pH 值高于 9,低于 6 时需要投加酸或碱进行中和,以便污水后续处理。

臭氧氧化。针对特征因子污染浓度较低,可以直接氧化降解或氧化后毒性大幅度降低的废水,例如:氰化物、醛类、苯酚类等。如臭氧氧化后废水达标,则可直接排放,如不达标,但满足园区污水厂进水标准,则可排入污水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芬顿氧化。针对高浓度的有毒有害、较难氧化的特征污染因子,如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胺类、苯酚、醛类、抗生素类、有机农药类等。芬顿氧化一般为预处理,大幅度降低废水有机物浓度和毒性,预处理后满足企业或园区污水厂进水标准,排入污水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活性炭好氧强曝气。针对高氨氮、中等浓度 COD 废水(COD 500-1000mg/L,氨氮 50-200mg/L),特征污染因子不明显的废水, 可采用此种方法,如 COD 高于 1000 mg/L、氨氮高于 200 mg/L,则考虑用低污染河水稀释后协同预处理。预处理后排入企业或园区污 水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活性炭吸附。针对有机物微污染的河水可采取活性炭吸附预处理或原位处理后达标排放。

4.尾矿库泄漏次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一)污染源控制

尾矿库泄漏次生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源控制主要包括堵漏、覆盖、转移等。堵漏主要针对尾矿库泄漏渣水,采用阻隔或者堵塞措施, 控制污染源的外排放。覆盖主要针对已泄漏至外环境的尾矿渣,采用泥土、泥砂或其它固体材料进行覆盖,控制污染源的迁移。转移主要是将已泄漏的尾矿废液渣转移到其它地方进行贮存。

(二)污染物防扩散

污染物防扩散主要包括围堵、导流等措施。围堵主要针对已泄漏到沟、渠道或小河里的尾矿废水,采用围堵的方法对其进行处理, 控制污染源向下游迁移。围堵技术只适合于受污染事故发现及时, 污染团没有扩散影响到大量水体的情况。导流主要针对泄漏尾矿废水,采用架设波纹管、河流改道等导流的方式将废水引导到污染影响范围小的地方,控制污染源的扩散。

(三)污染物消除

污染物消除技术包括混凝沉淀、化学沉淀、水利稀释、化学氧化和生物处理等。

混凝沉淀技术是尾矿库突发性金属泄漏污染应急处置中采用最多的技术,通过投加混凝剂使废水中的重金属沉淀下来,达到消除污染的目的。其技术流程如下:

混凝沉淀技术流程

混凝沉淀技术常用的混凝剂主要是无机絮凝剂,包括硫酸铝、聚合氯化铝、三氯化铁、硫酸亚铁和聚合硫酸铁、聚合硅酸铝、聚合硅酸铁、聚合氯化铝铁、聚合硅酸铝铁、聚合硫酸氯化铝、重金属捕捉剂等。

化学沉淀技术主要通过投加化学物质使河水中的重金属离子与化学物质发生反应而形成絮凝体沉淀下来,达到消除尾矿库突发性金属泄漏污染的目的,其技术流程同混凝沉淀技术。化学沉淀技术常采用的化学药剂包括石灰、硫化物和碳酸盐等。

化学氧化技术是铊、铬等污染物排入河道中,通过投加氧化剂使河水中的金属离子因发生氧化作用而改变价态,并辅助其它措施使金属离子形成絮凝体沉淀下来,达到消除突发性金属泄漏污染的目的。化学氧化技术使用较多的氧化剂有高锰酸钾、臭氧、次氯酸、氯、过氧化氢和芬顿试剂。

水利稀释技术是针对尾矿库废水已进入较大水体中,通过调配别的河道或者上游水库放水来水利稀释染河水中的重金属离子,达到下游饮用水源地取水合格的目的。水利稀释技术的使用需与水利部门进行协调。

5.危化品道路运输交通事故次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一)源头封堵

对于危化品道路运输交通事故导致槽罐车泄漏,应立即实施堵漏,如果无法堵漏时,则进行倒罐处理,然后转移到安全区域处置。

(二)陆域防扩散

对于少量泄漏到公路上的污染物,应采用沙土、木屑等有吸附能力的材料对泄漏物进行清理,覆盖材料应小心收集,按有关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置。

对于大量泄漏物或消防冲洗废水,可以挖截污沟、修筑围堤, 切断进入水体的路径,人工导流到一定安全区域内,并及时转运或就地安全处置,防止扩散到附件水体。

(三)水域防扩散

当污染物进入水体后,对于静态水体或流量较小的流动水体, 需要修筑水坝拦截受污染部分水体,或在下游挖掘沟槽将污染部分水体人工导流至一定区域内集中处理。对于流量较大的流动水体, 可以在下游挖掘沟槽将污染部分水体人工导流至一定区域内集中处理。对于收集后的废水可按照典型污染物应急处置技术选择合理的方法进行就地处置达标后排放。

(四)水域削除

如果污染物已进入流量较大的动态水体,无法进行人工导流, 应按典型污染特性选择合适的吸附、氧化等技术进行削减,同时考虑利用水利调度方式进一步稀释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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