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 本项目位于开州浦里新区临港组团,租赁园区21#标准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且厂房内水、电等均齐全,项目施工期仅涉及设备购置和安装,废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少,均能得到有效处理,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1)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期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已建生化池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生活垃圾 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园区的生活垃圾暂存点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3)设备安装噪声 项目施工期仅涉及设备购置和安装,施工期噪声较小。在施工期阶段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在室内施工时期,关闭窗户等措施后,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要求。项目施工噪声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统一堆放在厂房内设置的临时固体废物堆放点,堆放达一定量时应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 综上,采取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泡沫破碎时产生的颗粒物,热熔、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5m排气筒(1#)高空排放;热熔、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等,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后,由15m排气筒(2#)高空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外排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洁废水。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洁废水一起进入园区已建生化池(处理能力约12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前期由园区统一用槽车运至赵家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一级B标准后排入普里河;待临港组团污水处理厂正式投运后,由浦里新区临港组团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普里河,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3)噪声 营运期通过厂房隔声、自然衰减和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弃滤网、过滤杂质、除尘器收尘等一般固体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液压油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含油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