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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1、施工扬尘:
严格按照《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6月)及各行业控尘规范的规定编报控尘方案,采取有效控尘措施,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2、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医院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3、施工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方式和施工时间,合理布置建筑施工工地内的施工机具和设备,建筑工地采用隔声屏等降噪措施,昼、夜间场界噪声必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施工固体废物
①项目在现有感染科大楼的基础上进行扩建,无弃方产生,亦不需要在其他施工场地借方。
②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由施工方负责清运处理。
③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可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859-2018)要求;新建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加药间楼顶排放,排放高度约15m可实现达标排放;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经紫外线消毒后,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医疗废水排入新建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中标准后依托医院现有排口排入市政管网,然后经开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澎溪河,最终汇入长江。
(3)噪声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是噪声源来自水泵、风机、门诊就诊人员产生的门诊噪声等。经过采取距离衰减,并采取减振、隔声、加强管理等综合措施治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消毒后,每日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无污染输液瓶单独收集暂存后交相关单位回收利用;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消毒后暂存于每层南侧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医疗废物暂存间面积均为10.92m2),48小时内交相关单位处置,其中病理性废物送火葬场焚烧处置,其余医疗废物交重庆开州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处置。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空调调节温度及通风,设置紫外灯消毒。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三防措施”,且各类医疗废物必须分类存放。
栅渣和污泥:委托专业的公司进行定期清掏、消毒、脱水后交环卫部门处置,每半年清掏一次。
废活性炭:更换后暂存于人民医院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后交重庆睿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理,活性炭需三个月更换一次。
废紫外线灯管:收集后暂存于人民医院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交重庆市綦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