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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31

一、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构建快捷高效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确立了由分管领导负责,警令处、指挥中心、政治处、宣传处、治安支队、法制支队、交巡警支队等警种牵头的多警种分工协作的信息平台,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分类别、分事项对各类政务信息进行合理、有序公开。同时,区局主要领导不定期听取、查看了解政府公开信箱、阳光热线等渠道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以及办理情况,及时“对症下药”,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良性发展。

(二)强化与新闻媒体联系,以微博、微信等新兴平台为政务信息公开提供有力支撑。在户政大厅、派出所户籍窗口、车驾管业务窗口等,以公开栏、公开墙、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办理事项、依据、程序、期限,有关收费标准以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文本等,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同时,设立了投诉电话、群众投诉箱等,方便群众监督。积极加强和各类宣传媒介的联系,2020年,区局新闻发稿1240条,中央级媒体采用80条,市级媒体采用704条,区级媒体采用456条,公安新媒体刊发各类报道3020条,与区电视台办《警方热线》电视节目24期。持续办好“平安开州”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办事指南”“便民信息”“微警务”等栏目,发布原创微博600余条、微信158条,回复官微留言、咨询、求助信息3000余条,拍摄《战疫期间出警提示》宣传片一部,编发《开州警讯》44期,为政务信息公开提供有力支撑,得到了群众好评。

(三)认真开展、快速受理民众咨询求助信访投诉事宜,为民排忧解难。快速受理回复各类平台交办的民众咨询求助信访投诉事宜,努力畅通群众咨询、投诉等信访渠道,全面收集社会反映强烈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群众咨询、投诉等有关问题,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提升了工作效能,贴近了群众,改善了警民关系,推进了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了公安队伍良好形象。2020年全年共办理网上信访106件,办理群工系统信访43件。

(四)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执法理念,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诉讼。2020年,受理被处罚人申请行政复议案件数9件,维持行政处罚9件,撤回0件;行政诉讼11件,维护结果11件。在审核复议诉讼案件中,区局专业警种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执法理念,认真履行政复议、应诉职责,加强对办案单位的指导和监督,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行政争议,规范执法,努力提高执法质量,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深化政务公开保密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安全有序开展。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要求各部门、警种要切实提高保密工作意识,以高度负责态度全面抓好涉密信息审核、监管,始终坚持查管结合、查改结合、查处结合、查教结合,做到以查促防、以查促改、以查促管,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报送员、部门警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的三级审核机制,涉及重大、特级信息由主要领导审核;坚持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发布登记制度,严格执行“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从源头上保障信息公开万无一失,未发生一起违规发布涉密信息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

0

487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8

0

30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8612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的内容较少;二是公开信息不够及时。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强化人员培训。统筹规划、科学安排,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开展平台操作、信息编辑等专题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岗位民警的应用技能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把人民群众主动关心的问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同时积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两微”平台,做活做优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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