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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033P/2015-0387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5-09-18 [ 发布日期 ] 2015-09-18

开县公安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组成情况:开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校园安全保卫大队、情报大队、公共网络安全侦查大队、政治处、纪检监察室、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出入境管理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云枫派出所、汉丰派出所、文峰派出所、镇东派出所、丰乐派出所、厚坝派出所、金峰派出所、大德派出所、水上派出所、白鹤派出所、郭家派出所、温泉派出所、河堰派出所、和谦派出所、大进派出所、敦好派出所、高桥派出所、谭家派出所、满月派出所、白泉派出所、紫水派出所、白桥派出所、天和派出所、九龙山派出所、义和派出所、中和派出所、临江派出所、铁桥派出所、竹溪派出所、镇安派出所、南雅派出所、岳溪派出所、南门派出所、长沙派出所、赵家派出所、渠口派出所

(二)部门(单位)职能:贯彻执行公安机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并布置、检查、督促落实。调查研究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情,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承担组织开展公安队伍正规化、装备现代建设及民警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的责任,组织公安督查工作,实施对民警的监督和权益保护。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协助、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做好国家安全保卫工作。参与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制定完善内部执法制度,实施内部执法监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承担全县治安、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和出入境管理责任;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承担实施火灾预防和扑救责任,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承担查处道路交通事故、管理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内保组织和治保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配合县司法局依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负责辖区的公安警卫工作。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技术等公安科技建设,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开县森林公安局的公安业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16757.44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139.23万元,其他单位、乡镇支持公安工作经费649.52万元。收入合计18546.19万元。2014年我局一般性支出17868.2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139.23万元,支出合计19007.45万元。

(二)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我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07.05万元,项目支出6744.46万元,合计17051.51万元。

(三)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139.23万元,支出1139.23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474.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4.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80.03万元。其中我局车辆编制为执勤执法用车,因2014年我局新增派出所12个,新购置警务用车53辆,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往年略高。

开县公安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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