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信访办公室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信访工作和群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2.负责处理群众来信和上级机关转回信件,接待群众来访,保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重大信访问题;收集、分析、整理信访信息;征集人民建议。
3.承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属地政府和区级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和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4.组织实施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协调处理跨镇乡街道、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突发信访事项。
5.指导全区范围内干部下访业务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总结推广群众工作经验。
6.了解掌握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开州区信访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和一个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政工科、群众工作指导科、稳定协调科、接访科、办信科、复查科、督查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793.27万元,支出总计793.2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9.41万元,下降29.97%,主要原因是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等项目经费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792.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42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2.5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75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793.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9.41万元,下降29.97%,主要原因是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等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686.84万元,占86.58%;项目支出106.43万元,占13.42%;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3.2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9.41万元,下降29.97%。主要原因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等项目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58万元,下降9.08%。主要原因是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77万元,下降10.51%。主要原因是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75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7.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5.41万元,下降38.44%。主要原因是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等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02万元,下降10.41%。主要原因是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77万元,占76.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80万元,下降14.35%,主要原因是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0.46万元,占11.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1万元,增长7.6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3)卫生健康支出31.69万元,占4.5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37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1万元,增长106.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指标下达至该科目。
(5)住房保障支出40.99万元,占5.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工资基数大于实际缴纳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6.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3.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05万元,下降7.80%,主要原因是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公用经费83.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9万元,增长16.40%,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电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信访工作经费、解决特殊疑难信访专项资金列入其中。本年支出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信访工作经费、解决特殊疑难信访专项资金列入其中。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6%,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主要用于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应急运转及下乡用车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25万元,主要用于处理信访事项、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9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万元,增长22.45%,主要原因是本年推进“885”工作,增加会议次数。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4万元,增长15.83%,主要原因是培训增加,组织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切实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培训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6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会议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79万元,增长16.40%,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公用经费等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06万元。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开州区信访办公室 |
部门编码 |
817 |
自评总分(分) |
91 |
部门联系人 |
彭星 |
联系电话 |
52298358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分) |
年度总资金 |
7782928.02 |
7925190.39 |
7925190.39 |
|
|
|
其中:财政拨款 |
7782928.02 |
7925190.39 |
7925190.39 |
100 |
10 |
10 |
一般公共预算 |
7782928.02 |
6965190.39 |
6965190.39 |
100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一是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不折不扣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明确的各项任务;二是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切实提高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确保将群众信访事项化解率和办理满意率分别达90%以上,防止“初转重”,重复信访控制在25%以下,续推进积案化解,推动陈年老案“清仓见底”;三是常态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各级领导干部共开展接访下访261次,化解率达95%以上;四是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建立月度、季度、年度定期分析研判和特殊时段及时、定项分析研判机制;五是保障全区乡镇街道及部门信访一线工作人员525人岗位津贴发放,为信访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实基础。 |
一是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不折不扣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明确的各项任务;二是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切实提高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确保将群众信访事项化解率和办理满意率分别达90%以上,防止“初转重”,重复信访控制在25%以下,持续推进积案化解,推动陈年老案“清仓见底”;三是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各级领导干部常态化开展接访下访工作,接访化解率达95%以上;四是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建立月度、季度、年度定期分析研判和特殊时段及时、定项分析研判机制;五是保障全区乡镇街道及部门信访一线工作人员525人岗位津贴发放,为信访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实基础。 |
一是以全面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年为契机,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14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900余册。 二是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初次信访一次性化解率达93.41%,切实减少信访存量。 三是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累计下访接访群众16257次,接待群众23608人次,接待处理矛盾问题16794件,化解16792件。 四是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围绕星星套装门公司职工信访问题,专班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制定并完善处置预案,每日开展风险研判和调度,全力确保矛盾不上交、风险不上行。 五是围绕全区重大建设、重大活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及领导来开等重要节点、事件,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细化维稳安保方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圆满完成各类维稳安保任务54次。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分) |
全年 完成值 |
指标得分(分) |
说明 |
解决个案件件数 |
件 |
≥ |
10 |
10 |
10 |
10 |
|
信访工作人员人数 |
人数 |
= |
525 |
10 |
0 |
0 |
按照相关要求,暂停发放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
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化解率 |
% |
≥ |
95 |
10 |
99.9 |
10 |
|
评价率 |
% |
≥ |
95 |
10 |
96.63 |
10 |
|
信访事项按期答复率 |
% |
≥ |
98 |
10 |
100
|
10 |
|
绩效指标 |
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 |
% |
≥ |
98 |
10 |
100 |
10 |
|
一次性化解率 |
% |
≥ |
90 |
20 |
93.32 |
20 |
|
信访群众满意度 |
% |
≥ |
95 |
20 |
98.85 |
20 |
|
总体
说明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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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中央特殊疑难信访问题
专项资金2023 |
解决个案件数 |
≥ |
10 |
件 |
60 |
10 |
60 |
|
90.53 |
本地信访稳控率 |
≥ |
95 |
% |
20 |
95 |
2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10 |
86 |
0.53 |
|
2 |
信访工作经费2023 |
信访业务工作会议及培训次数 |
≥ |
30 |
次/年 |
20 |
29 |
13.34 |
|
93.34 |
业务水平提升率 |
≥ |
90 |
% |
30 |
90 |
30 |
|
敏感期进京上访人员劝返率 |
≥ |
95 |
% |
40 |
100 |
40 |
|
3 |
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2023 |
解决个案数量 |
≥ |
6 |
% |
50 |
7 |
50 |
|
100 |
一次性化解率 |
≥ |
90 |
% |
30 |
90 |
30 |
|
满意率 |
≥ |
90 |
% |
10 |
90 |
10 |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财政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2298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