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关于规范汉丰湖垂钓行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切实保护汉丰湖水资源和生态环境,规范汉丰湖垂钓行为,按照区政府要求,我委拟根据《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重新修订《关于规范汉丰湖垂钓行为的通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日期为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4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月14日前通过以下渠道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委,并请注明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修改理由等。
1.电子邮箱:357776089@qq.com;
2.邮寄信件: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南山东路一段78号。
联系人:毛松,联系电话:52280177。
说明:一、新修订通告禁钓区与原通告一致;
二、新修订通告对非禁钓区的垂钓管理,按照《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更加合理。
附件:《关于规范汉丰湖垂钓行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
附件: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汉丰湖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开州区林业局
重庆市开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
关于规范汉丰湖垂钓行为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保护汉丰湖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农规〔2022〕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现就规范汉丰湖垂钓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定禁钓区:汉丰湖范围内,宏源大桥下游、寻盛桥(九拱桥)下游、迎仙山大桥(丰乐大桥)下游、调节坝上游水域为禁止垂钓区。
二、禁钓区内禁止一切垂钓行为。
三、汉丰湖范围内非禁钓区的垂钓管理,按照《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欢迎广大群众对汉丰湖垂钓行为进行监督,监督电话:汉丰湖管委会81750605,区农业农村委52280533,区城管局52688003,区生态环境局52116111,区林业局52661152。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开州区汉丰湖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开州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开州区林业局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关于规范汉丰湖垂钓行为的通告》(开州农〔2020〕7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