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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5540924535/2024-00076 [ 发文字号 ] 开州农函〔2024〕395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1-08 [ 发布日期 ] 2024-11-08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再生稻蓄留和抽水抗旱补助 项目的函


开州农函〔2024395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4年再生稻蓄留和抽水抗旱补助

项目的函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在今年罕见持续高温干旱条件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战胜高温干旱对粮食生产的不利影响,再生稻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发展好我区再生稻产业,调动各地各级抓好再生稻产业的积极性,拟继续对今年规划区内再生稻蓄留成功的农户、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组织抽水抗旱给予补助,现将相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一)再生稻蓄留补助。临江镇、中和镇、竹溪镇、南雅镇、白鹤街道、铁桥镇等规划区内再生稻试验示范蓄留农户,包括种粮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再生稻平均亩产量≥180公斤。

(二)再生稻抽水抗旱补助。规划区内统一组织再生稻抽水抗旱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补贴标准及规模

(一)再生稻蓄留补助。按规划区内的实际蓄留面积补助,补助标准每亩100元,全区控制补助面积8415亩。其中:竹溪915亩,中和1100亩,临江4000亩,南雅1000亩,白鹤500亩,铁桥900亩。

符合开州区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要求的对象,且再生稻平均亩产量较当地平均水平(180公斤)≥15%及以上的,补助标准200/亩。注:已申报(开州农发〔202459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提升项目的补助对象以申报2024年再生稻蓄留和抽水抗旱补助项目为准。

(二)再生稻抽水抗旱补助。按规划区内的实际蓄留面积补助,补助标准每亩15元。全区计划补助面积8415亩。

三、补贴程序

再生稻蓄留补助程序为申报、审核、录入、兑付,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申报及验收,验收合格后,通过一表通填报《2024年开州区再生稻蓄留补助项目申报表》,同时将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农户基础信息录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在系统中进行再次审核、提交。区农业农村委审核后直接拨付至农户账户。申报表纸质件经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402室(联系人:李红,联系电话:18983430178),电子件传渝快政。申报截止时间:202410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再生稻蓄留补助标准为200/亩的对象,申报材料和程序参照开州农发〔202459号文件要求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程序要求合并执行。市、区统一组织测产的视为测产复核。

再生稻抽水抗旱补助按各乡镇街道核定的再生稻蓄留补助面积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程序待再生稻蓄留补助审核完成无异议后,按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程序办理,不另行申报审核。

此函。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108


附件

2024年开州区再生稻蓄留补助项目申报表

乡镇(街道)(盖章):                                       单位:亩、元、公斤/亩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农商行账号

村社

联系电话

补助面积

补助金额

预计产量

合计

填表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申报时间: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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