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州农函〔2024〕366号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生猪引种补贴项目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促进种猪更新,提升种用性能,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实施2024年生猪引种补贴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条件
支持开州区范围内的生猪养殖场(户)引进能繁母猪和良种公猪,且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养殖场(户)位于非禁养区,且未纳入规划征地拆迁范围;
2.持有有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建场批复。种猪场要提供有效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3.粪污处理设施与养殖规模配套并正常运行,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未对环境造成污染。
4.有符合要求的隔离圈舍。
二、补助标准和数量
(一)补助标准和数量。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新引进种猪每头补贴500元,全区补助总量不超过3000头。
(二)单个养殖场(户)引种要求。
1.能繁母猪:单个养殖场(户)一次性引进能繁母猪数量不低于5头,且引进数量与其养殖规模和选育淘汰相匹配,补助数量不超过50头。
2.良种公猪:单个一般养殖场(户)补助良种公猪数量不高于5头;种猪场补助良种公猪数量不高于10头。
三、引种条件和要求
1.种猪性能要求。(1)应在持有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引进。(2)每头能繁母猪、良种公猪应有《种猪出场证明》《种畜禽合格证》、系谱,体重在验收时不低于90千克。(3)种猪场引进的能繁母猪需要祖代及以上。(4)引进良种公猪为杜洛克、长白猪、约克猪等品种或其他优良品种。
2.疫病防控要求。
①调运前实施检测检疫。所调运的种猪调运前应进行非洲猪瘟、口蹄疫等重大疫病检测合格(非洲猪瘟检测报告需对引种猪群,全部PCR检测),并取得有资质检测单位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凭引种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该批种猪的有效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已备案车辆点对点运输。
②跨省调运须备案报告。对跨省引进种猪的,引种单位要到辖区兽医机构备案,并在动物落地24小时内及时向区农业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取得生猪引种调运报告回证。
③调运后隔离观察饲养。调运到场后,引种单位应当将种猪在本场隔离圈舍进行隔离观察饲养不少于30天,并由属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城镇建设服务中心)确认引种数量和重量。隔离期间,业主应填写《隔离观察日志》,属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城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引进的种猪进行巡查并在《隔离观察日志》上签字。按种猪调入调出双检测规定,种猪调入后隔离期结束前一周内应再次抽血监测,再次取得非洲猪瘟检测报告(引种猪群,全部PCR检测),隔离期满且非洲猪瘟检测阴性方可入群。隔离期间引进的种猪发生死亡的,以及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或疑似疫情被扑杀的,财政不给予引种补贴和扑杀补助。
3.引种付款要求。业主应通过非现金形式向供种猪场付款,并保留付款凭证和正式发票。
四、项目申报和验收程序
(一)项目申报。符合支持对象条件的养殖场(户)业主,持2024年1月1日起引种的相关佐证材料到所在乡镇(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城镇建设服务中心)填报《开州区2024年生猪引种补助项目申报表》(附件1)。乡镇(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城镇建设服务中心)收到申请后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填写《开州区申报2024年生猪引种补助项目规模养殖场现场核实表》(附件2)。对审查合格的签注意见并盖章,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二)实施主体确定。拟引种养殖场(户)业主需在2024年9月15日前,将《开州区2024年生猪引种补助项目申报表》和《开州区申报2024年生猪引种补助项目规模养殖场现场核实表》及有关佐证材料交到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服务站备案,对审核合格予以备案的种猪场、规模猪场(户)即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区农业农村委不再下达实施批复。对审核不合格、不予备案的,说明理由。在申报种猪数额达到3000头后,不再接受引种补贴申报。
(三)项目验收。
1.业主验收申请。项目实施业主需在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引种及隔离观察饲养,逾期未完成的,视为放弃引种补贴。引种隔离期满后,业主及时到养殖场(户)所在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城镇建设服务中心)申请验收,并提交《开州区2024年生猪引种补助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3)及引种有关佐证资料(附件6),资料不全的,一律不予验收(养殖业主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乡镇(街道)验收。乡镇(街道)收到业主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要求做到见猪、见档、见人、见效,填写《开州区2024年生猪引种补助项目验收表》(附件4)。验收结果需在养殖场所在村和乡镇(街道)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乡镇(街道)及时将《开州区2024年生猪引种补助项目补贴资金审核汇总表》(附件5)等有关资料(附件6)报送区农业农村委,2024年11月15日前仍未报送的视为放弃项目补助(乡镇提交的项目验收资料一式二份,一份乡镇留存备查,一份送区农业发展中心畜牧服务站存档)。
3.区级核查。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验收资料进行书面审验,书面审验合格的引种场抽取20%进行现场核查。核查验收不合格的,取消该项目扶持资格。
(四)资金拨付。经核查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按照程序兑付给引种单位。
联系方式:区农业农村委畜牧渔业科:熊林,52280443
区农业发展中心畜牧服务站:蒋美山,52256026
附件:1.开州区2024年生猪引种补助项目申报表
2.开州区申报2024年生猪引种补助项目规模养殖场现场核实表
3.开州区2024年生猪引种补助项目验收申请表
4.开州区2024年生猪引种补助项目验收表
5.开州区2024年生猪引种补助项目补贴资金审核汇总表
6.2024年生猪引种补助项目所需资料清单
7.生猪引种调运报告回证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
附件1
开州区2024年生猪引种补助项目申报表
申报时间:2024年 月 日
养殖场基本情况 |
养殖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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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地址 |
乡镇(街道)村(居委)组 |
业主姓名 |
|
联系电话 |
|
圈舍面积
(平方米) |
|
是否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年检 |
是否
证号: |
隔离圈舍面积
(平方米) |
|
是否持有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
是否
证号: |
是否持有
建场批复 |
是否
批复单位: |
粪污处理设施
配套情况 |
|
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或治理项目验收是否合格 |
项目验收结果:
合格
不合格
|
粪污资源化
利用情况 |
|
养殖场生猪现存栏基本情况 |
能繁母猪
现存栏(头) |
|
良种公猪
现存栏(头) |
杜洛克()头;
长白猪()头;
约克猪()头;
其他猪种()头;
合计:()头。 |
保育仔猪
现存栏(头) |
|
育肥猪
现存栏(头) |
|
现存栏生猪
合计(头) |
|
引种信息 |
拟引进能繁母猪代次及数量(头) |
祖代()头;
父母代()头;
合计:()头。 |
拟引进良种公猪品种及数量(头) |
杜洛克()头;
长白猪()头;
约克猪()头;
其他猪种()头;
合计:()头。 |
拟引种场
名称 |
|
负责人 |
|
拟引种场
地点 |
|
联系电话 |
|
申报养殖场承诺 |
我单位(养殖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补贴资金申报有关要求。2.以上填报内容及数据真实,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完整,程序合法合规。3.引进种猪严格执行引种审批、隔离观察制度、检疫申报制度及“点对点”调运备案制度。4.本单位(养殖场)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自觉接受信用监管,做好自身信用建设。上述承诺的执行情况将同时列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本人)信用档案,并允许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相关规定自觉接受信用联合激励或联合惩戒。5.如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本企业(养殖场)负责承担。
法定代表人(签字):申报单位(盖章):
2024年月日 |
乡镇(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城镇建设服务中心)意见 |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2024年月日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2024年月日 |
区农业农村委意见 |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2024年月日 |
附件2
开州区申报2024年生猪引种补助项目规模养殖场现场核实表
核查时间:2024年 月 日
养殖场基本情况核查 |
养殖场名称 |
|
养殖场地址 |
乡镇(街道)村(居委)组 |
业主姓名 |
|
联系电话 |
|
圈舍面积
(平方米) |
|
是否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年检 |
是否
证号: |
隔离圈舍面积
(平方米) |
|
是否持有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
是否
证号: |
是否持有
建场批复 |
是否
批复单位: |
粪污处理设施
配套情况 |
|
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或治理项目验收是否合格 |
项目验收结果:
合格
不合格 |
粪污资源化利用
情况 |
|
养殖场生猪现存栏情况核查 |
能繁母猪
现存栏(头) |
|
良种公猪
现存栏(头) |
杜洛克()头;
长白猪()头;
约克猪()头;
其他猪种()头;
合计:()头。 |
保育仔猪
现存栏(头) |
|
育肥猪
现存栏(头) |
|
现存栏生猪
合计(头) |
|
隔离圈舍地点 |
|
隔离圈舍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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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现场核查情况 |
|
核查员签字: 规模养殖场负责人签字:
说明:1、为防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核查方式可以采取现场调取视频监控、手机远程视频等现代通讯工具监督养殖场工作人员现场清点核验等方式进行。2、对其他现场核查资料可附页,核查员和业主在每页必须签名。无具体内容的空格要用下划线标示。3、相关现场资料、图片需要复印、打印、扫描、与录制视频一同存档。4、此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留乡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城镇建设服务中心)装订成册备查,另一份送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服务站存留。
附件3
开州区2024年生猪引种补助项目验收申请表
申请时间:2024年 月 日
养殖场基本情况 |
养殖场名称 |
|
养殖场地址 |
乡镇(街道)村(居委)组 |
业主姓名 |
|
联系电话 |
|
是否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年检 |
是否
证号: |
是否持有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
是否
证号: |
养殖场引种前存栏情况 |
能繁母猪
存栏(头) |
|
良种公猪
存栏(头) |
杜洛克()头;
长白猪()头;
约克猪()头;
其他猪种()头;
合计:()头。 |
保育仔猪
存栏(头) |
|
育肥猪
存栏(头) |
|
引种前
存栏生猪合计(头) |
|
养殖场引种后 存栏情况 |
能繁母猪
现存栏(头) |
|
良种公猪
现存栏(头) |
杜洛克()头;
长白猪()头;
约克猪()头;
其他猪种()头;
合计:()头。 |
保育仔猪
现存栏(头) |
|
育肥猪
现存栏(头) |
|
引种后
存栏生猪合计(头) |
|
引种信息及佐证资料情况
|
引种经隔离饲养存活能繁母猪代次及数量(头) |
祖代()头;
父母代()头;
合计:()头。 |
引种经隔离饲养存活良种公猪品种及数量(头) |
杜洛克()头;
长白猪()头;
约克猪()头;
其他猪种()头;
合计:()头。 |
供种场名称 |
|
负责人 |
|
供种场地点 |
|
联系电话 |
|
引种审批和调运备案手续引种检疫证明供种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盖鲜章)供种场《种畜禽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能繁母猪系谱良种公猪系谱《种畜禽合格证》付款凭证引种发票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检测报告(引种前)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检测报告(落地后)隔离观察日志能繁母猪耳标号码清单种公猪耳标号码清单其他引种资料: |
养殖业主验收申请 |
我养殖场严格执行引种审批、隔离观察制度、检疫申报制度及“点对点”调运备案制度。于()年()月()日引进的()头能繁母猪,经隔离观察饲养存活()头;引进的()头种公猪,经隔离观察饲养存活()头。现申请验收,予以财政补贴。我养殖场承诺以上填报内容及数据真实,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完整,程序合法合规。承诺列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本人)信用档案,并允许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相关规定自觉接受信用联合激励或联合惩戒。如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本企业(养殖场)负责承担。
法定代表人(签字):申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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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表和引种相关佐证资料、图片、视频等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交乡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城镇建设服务中心)审查、扫描存档,相关原件待办结后退还。
附件4
开州区2024年生猪引种补助项目验收表
验收时间:2024年 月 日
养殖场基本情况 |
养殖场名称 |
|
养殖场地址 |
乡镇(街道)村(居委)组 |
业主姓名 |
|
联系电话 |
|
是否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年检 |
是否
证号: |
是否持有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
是否
证号: |
养殖场引种后存栏情况 |
能繁母猪
现存栏(头) |
|
良种公猪
现存栏(头) |
杜洛克()头;
长白猪()头;
约克猪()头;
其他猪种()头;
合计:()头。 |
保育仔猪
现存栏(头) |
|
育肥猪
现存栏(头) |
|
引种后现存栏生猪合计(头) |
|
引种信息及佐证资料情况
|
引种经隔离饲养存活能繁母猪代次及数量(头) |
祖代()头;
父母代()头;
合计:()头。 |
引种经隔离饲养存活良种公猪品种及数量(头) |
杜洛克()头;
长白猪()头;
约克猪()头;
其他猪种()头;
合计:()头。 |
供种场名称 |
|
负责人 |
|
供种场地点 |
|
联系电话 |
|
引种审批和调运备案手续引种检疫证明供种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盖鲜章)供种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
能繁母猪系谱良种公猪系谱《种畜禽合格证》付款凭证
引种发票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检测报告(引种前)
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检测报告(落地后)隔离观察日志
能繁母猪耳标号码清单种公猪耳标号码清单其他引种资料: |
乡镇(街道)验收意见 |
乡镇(街道)验收人员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
年月日 |
乡镇(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城镇建设服务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
区级核查意见 |
核查意见:
核查人员:
年月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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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表和引种相关佐证资料,验收资料、图片、视频等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交乡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城镇建设服务中心)审查、扫描存档,相关原件待办结后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