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农函〔2024〕11号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重庆市畜禽养殖场标准化
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开州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提升畜禽养殖标准化水平,助推我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现就申报重庆市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畜禽养殖标准化(即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要求,以“缺啥补啥”为原则,对全区生猪养殖场进行升级改造,不断提升生产效率,疫病防控水平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支持对象
项目支持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生猪养殖场。
(一)圈舍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二)养殖场周边具备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条件。
(三)以往未享受过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
优先支持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环评,和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生猪养殖场。
三、建设内容
申报单位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对生猪养殖场进行改造,重点支持以下环节:
(一)布局。净道、污道分设;生活区、生产区分开;生产区内种猪区、保育与生长区分开。
(二)生产设施化。采用料线等自动喂料系统,采用风机湿帘等环境控制设施,采用漏粪地板、机械清粪、节水碗等节水、节能设施设备。
(三)管理信息化。配备场区监控系统,发情监测系统,对重点生产区域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区域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控。
(四)场区基础条件。交通方便,水源充足,通风良好,供电稳定,场区清洁卫生,无污水等污染。
(五)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与圈舍面积配套。粪污全量还田利用或者生产有机肥,未向外排粪污。做好粪污处理设施维护记录和消纳记录。
完善化尸池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或委托畜牧部门认可的集中处理中心统一处理。
(六)疫病防控。完善动物防疫设施,健全防控制度。
(七)投入品管理。规范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注册并录入生产记录。
四、财政补助金额和标准
财政补助总额100万元,每个项目根据实际需求申报项目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每个项目自筹资金不得低于总投资的50%。
五、建设期限
2024年5月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六、项目实施程序
(一)公开申报。项目申报信息通过党政办公内网和区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请各乡镇(街道)组织符合条件的业主自愿申报。
(二)组织评审。申报结束后,区农业农村委将按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媒体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区政府官网公示。
(四)组织实施。公示无异议后,由属地政府监督业主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区农业农村委落实人员加强指导。
(五)项目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属地政府进行验收。
(六)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直拨实施业主。
七、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强化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业主申报,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乡镇(街道)、项目申报业主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申报材料于2024年1月23日17:00前报送,逾期报送或未按要求申报的,视为放弃或按无效申报、评审不合格处理。联系人:刘应德,联系电话:023-52256011,邮箱:3235667848@qq.com。
(二)申报业主如实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评审通过的实施方案将作为验收依据。
(三)申报业主需提交的资料:①实施方案;②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需提供营业执照,村集体经济组织需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注:营业执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需审核原件,提供有鲜章的复印件);③承诺在建设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的承诺书等;④养殖场可消纳土地面积的证明(村集体组织盖章);⑤已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环境影响评价,获得建场批复、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业主,提供证明材料。
附件:重庆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提纲样本)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
附件
重庆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提纲样本)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乡镇街道(盖章):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一、项目实施现状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建设地点及规模
(二)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三)建设时间
(四)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五)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利益联结机制情况,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
(六)其他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他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