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重庆市开州区现代农业产业园2025年生猪养殖圈舍智能绿色标准化改造提升和种养循环绿色示范园建设项目的函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开州农函〔2025〕248号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重庆市开州区现代农业产业园2025年生猪养殖圈舍智能绿色标准化改造提升和种养循环绿色示范园建设项目的函
赵家街道、九龙山镇、中和镇、义和镇、临江镇、竹溪镇、铁桥镇、南雅镇:
为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按照《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重庆市开州区现代农业产业园2025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开州农发〔2025〕60号)要求,现将重庆市开州区现代农业产业园2025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畜牧业项目申报事项 函告如下:
一、实施程序
(一)公开申报。乡镇街道按照《重庆市开州区现代农业产业园2025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畜牧业项目申报指南》组织符合条件的业主自愿申报。
(二)组织评审。申报结束后,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媒体公示。评审结果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
(四)组织实施。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重庆市开州区现代农业产业园2025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畜牧业项目资金计划》,由属地政府监督项目业主按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实施,区农业农村委落实人员加强指导。
(五)项目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属地政府等进行验收。
二、相关要求
(一)编制方案。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建设内容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项目选址必须合理合规合法。乡镇街道和项目申报业主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二)报送时间。2025年9月11日18:00前报送。
(三)报送要求。项目申报方案以乡镇街道电子公文(含相关附件)通过党政内网报区农业农村委,纸质件送区农业农村委411室(文峰街道富厚街291号)。逾期报送或未按要求申报的,视为放弃或按无效申报、评审不合格处理。
(四)联系人及电话:曹池,023-52256006
附件:1.重庆市开州区现代农业产业园2025年生猪养殖圈舍智能绿色标准化改造提升和种养循环绿色示范园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重庆市开州区现代农业产业园2025年生猪养殖圈舍智能绿色标准化改造提升和种养循环绿色示范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提纲样本)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9月4日
附件1
重庆市开州区现代农业产业园2025年生猪养殖圈舍智能绿色标准化改造提升和种养循环绿色示范园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目标任务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开州区畜牧业规划,项目重点支持生猪养殖圈舍智能绿色标准化改造提升、种养循环绿色示范园建设,推动开州区畜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智能化、生态化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畜禽养殖项目必须符合《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20〕2号)《重庆市开州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开州农发〔2025〕61号)有关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新建或改扩建养殖场项目需在正式建设前完成农业设施用地备案手续;
2.新建或改扩建养殖场项目需在正式建设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或登记备案手续;
3.需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实现资源化利用;
4.申报单位同意将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30%~50%折股量化给项目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在项目存续期间,按每年不低于持股资金的5%进行分红。
5.需配备有限空间作业“五有设备”。
6.项目建设完工后,需要向区农业农村委备案,取得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代码。
以上必备条件中,已具备的在项目申报时提供,尚未具备的在提交验收申请时提供,否则不予验收。
(二)具体申报条件。
1.生猪养殖圈舍智能绿色标准化改造提升项目。新建的标准化生猪养殖圈舍面积在2400平方米以上。改建的标准化规模猪场圈舍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需按照《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配套粪污消纳土地面积。
2.种养循环绿色示范园建设项目。生猪养殖场圈舍面积原则上在2400平方米以上。按照《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配套粪污消纳土地面积,并应用“猪-沼-果”等种养结合模式。
三、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相关乡镇街道辖区内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须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认可的经营范围;农民专业合作社须取得营业执照1年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须需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四、建设内容
(一)生猪养殖圈舍智能绿色标准化改造提升项目。重点建设粪污处理系统,购置固液分离机等设备,配套还田管网;建设环境控制系统,配置圈舍通风、温控、空气过滤和环境监测等设施设备;建设自动喂料系统、自动饮水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配置料线、料塔、节水碗、摄像头等设施设备。
(二)种养循环绿色示范园建设项目。重点建设“猪-沼-果”等种养结合示范园,建设粪污处理池、粪污储存池,购置粪污处理设备,铺设各类还田管网等。
五、财政补助标准和金额
所有申报项目已享受财政扶持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享受。
(一)生猪养殖圈舍智能绿色标准化改造提升项目。申报单位新建猪场圈舍面积达到2400平方米以上,存栏能力2000头以上。改扩建猪场圈舍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存栏能力800头以上。项目建设完工后,按照《重庆市生猪养殖标准化建设评分细则》,得分≥80分,按不高于总投资的40%给予补助。新建项目补助1个,补助金额不高于120万元。改建项目补助1个,补助金额不高于30万元。
(二)种养循环绿色示范园建设项目。建设“猪-沼-果”等种养结合示范园1个。按照不高于总投资4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高于100万元。
六、建设期限
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生猪养殖圈舍智能绿色标准化改造提升项目和种养循环绿色示范园建设项目建设任务。(注:申报业主需承诺于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七、项目评审
项目申报结束后,区农业农村委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排序,择优确定实施单位;评审结果将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开公示。
八、资金拨付
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直拨实施业主。
九、有关要求
(一)申报业主如实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评审通过的实施方案将作为验收依据。
(二)申报业主需提交的资料:1.实施方案;2.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需提供营业执照,村集体经济组织需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注:营业执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需审核原件,提供盖鲜章的复印件);3.承诺在建设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的承诺书等;4.养殖场粪污可消纳土地面积的证明(村集体组织盖章);5.已有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养殖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设备照片等材料,在项目申报时提供,不具备的,在项目验收时提供。
附件2
重庆市开州区现代农业产业园2025年生猪养殖圈舍智能绿色标准化改造提升和种养循环绿色示范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提纲样本)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乡镇街道(盖章):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一、项目实施现状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时间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利益联结机制情况)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