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区农业农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乡村振兴两大任务,一体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和法治队伍建设。现将我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建设主要工作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理论学习,制定《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指导清单》《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将党内法规学习及法治理论学习纳入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2024年1月2日,邀请我委法律顾问在中心组学习会上开展法制专题培训。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文件制发管理,严格按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及合法性审核,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公开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等程序,对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网上备案并及时进行清理,2024年共印发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配合区司法局对我委代区政府起草的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高度重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坚持行政诉讼案件委领导必须出庭应诉,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积极通过行政复议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今年通过行政复议调解结案2起行政处罚案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强化执法队伍能力提升。通过“培训修炼、自身锤炼、外学提升”的方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一是开展由支队负责人、中层干部、业务骨干授课的“以案提质”大讲台活动,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农业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交流办案技巧、办案心得,今年累计开展8期,培训执法人员300余人次。二是积极安排执法骨干参加上级举办的执法交流培训活动。3人参加农业农村部举办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系列培训班,10人参加市总队组织的跟班培训、实景化培训,20人次到区外开展以“查找问题、补齐短板”为导向的“实地研学”。三是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37人完成学习并通过考核,同时邀请2名行业专家现场教学,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三)展现执法护农护粮形象。聚焦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以“春雷”“零点”“红牌”等重大行动为抓手,紧扣农时和上级部署,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坑农害农、危害粮食安全违法行为。2024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571人次,检查监管对象418家次,抽检农产品样品210个(其中:桃子14个、辣椒12个、其他蔬菜水稻茶叶等114个、水果42个、禽蛋肉22个、水产品6个),抽检饲料产品12个、兽药产品17个,“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农药、兽药经营门店24家,核处线索(举报)93条,组织调解矛盾纠纷50余起,办理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59件,简易程序案件281件,罚没款48.9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00万元,有效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粮食安全,树立农业执法的新形象。
(四)抓好农业普法宣传引导。一是积极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2024年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936户,3年累计培育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781户,对认定的示范户及时制作并发放标识牌,示范户信息及时录入备案平台。二是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按照执法支队主要负责人统筹,分管负责人包片,执法人员包乡镇(街道)的方式,组织执法队员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确保每个示范户都有执法人员结对联系,执法人员通过到户指导、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提供针对性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三是结合民法典宣传月、“质量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活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执法人员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向农民群众、经营户宣传与农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官方兽医、农机及农资人员培训班3期,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秸秆禁烧培训3场,开展“小板凳服务队进乡村”普法活动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活动9次,宣传培训受众10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
(五)刚柔并济优化营商环境。在行政审批中,坚持以服务企业为中心的理念,积极推行容缺办理、告知承诺制办理、不见面办理,减少企业跑路次数,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同时许可结果严格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行政执法中,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理念,做到刚柔并济,将行政指导充分融入执法工作中,通过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加强监管,对部分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积极配合调查的违法行为“首违不罚”,不随意作出顶格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0余份,口头批评教育违法人员300余人次,不予行政处罚2起,从轻处罚18起,减轻处罚5起,确保农业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持续优化全区农业农村营商环境,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
(六)积极推进农业执法改革。一是理顺执法层级规范执法事项。执法支队领导班子进行分工,明确内设科、队的职能职责和人员安排,认真梳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二是推进执法力量下沉,支持和配合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区司法局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5个执法事项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赋权给乡镇街道执行,区农业执法支队指派17名执法人员采取包片的方式下沉到乡镇街道履行协助执法、业务指导培训、协调监督,及时响应乡镇(街道)提出的协助请求,通过“首案带办”“一案双审”等形式持续加强执法协助和指导。今年开展赋权执法培训1次,下沉执法指导50余次,指导乡镇办理赋权事项案件10件次。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普法队伍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委从事普法工作的干部大多数是非法学专业出身,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不足,导致普法队伍专业性不足,普法人员掌握的法律知识面有限,更多限于本行业本领域的法律知识,对通用法律知识掌握不足,特别是面对农村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明显感觉法律知识储备不足,比如民法典内容复杂条文繁多,涉及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特别是涉及农村各种矛盾纠纷的处理,但大多数的干部职工并未能详细了解掌握相关内容,在普法宣传上存在不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要求的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还存在差距。
(二)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特别是偏远交通不便地区的一些群众购买农(兽)药、肥料等物资时,还有在游商摊贩处购买情况,且无索取发票的习惯,这些农资无质量保障,出现质量问题后难以追溯和处理。部分种植(养殖)户施药范围、安全间隔期、农(兽)药用法用量不规范等情形依然存在,导致部分农产品抽检不合格,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三)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执法人员作风纪律意识不强,未完全按要求着制式服装,还存在制式服装与便装混穿、袜色不规范,着制式服装时仪表不整洁、举止不文明等问题;未按要求使用“慧执法”现场检查及办案系统,系统内检查数少于日常实际检查数,系统内结案数少于实际案件数等情况,执法行为规范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5年主要法治建设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抓好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推动系统干部形成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法治思维习惯。充分利用上级部门和区司法局组织的各种法制培训,提升普法队伍法律知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推动法治建设的促进作用,组织法律顾问下乡入户开展普法宣传,促进干部群众法治素养提升,乡村法治环境改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二)强化普法宣传,提升群众守法意识。一是将法治培训课程作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和高素质农民培训的重要组成内容。二是结合农村特点,安排熟悉法律知识和业务、责任心强、善于与群众沟通的执法人员参加“进农村”宣讲队,深入乡镇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向学法用法示范户、农民群众开展宣讲,现场以案释法、以案说法,以生动形式将法律法规学习展示给群众,做到“普法”“助农”两不误。三是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继续组织培育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确保每个村示范户不少于6人,积极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通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弘扬遵纪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法治风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三)强化制度建设,促进执法行为规范。一是加强执法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管事,完整闭环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执法人员行为,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沟通顺畅、运行高效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运行体系。二是加强案件审核把关,对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全覆盖的审核把关,充分发挥执法支队法制科和委法规科教科的双审核制度优势,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三是加强执法数字化建设,依托“慧执法”平台执法办案系统,督促执法人员会用、善用办案平台,适应信息化执法方式,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强化违法线索共享,不断增强监管能力,提升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