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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033P/2023-00638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3-03-19 [ 发布日期 ] 2023-03-19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为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现将我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深化法治理论学习,树立法治建设思想。我委高度重视法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必学内容,制定了委中心学习组学法清单,组织干部职工自觉参加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网络法治理论考试。在2022年3月9日中心组(扩大)第2次专题学习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在2022年5月7日中心组(扩大)第3次专题学习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并由分管领导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进行了中心发言。同时由法规科教科牵头购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民法典等书籍,保证处级领导干部人手1本,各科室、站所至少1本,组织干部职工加强法治学习。通过法治理论学习,树立了全委干部职工法治建设思想。

(二)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增强法治建设责任。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了普法和法治建设的经费保障。主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学法用法,全委党员干部法治观念不断强化,法治建设责任意识明显提升,运用法治思想解决违建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能力显著增强。

(三)依法规范文件管理,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我委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通过制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印发了《关于规范机关公文发文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出台规范性文件均需到法规科教科进行合法性审核,明确了文件起草单位负责报送合法性审核,并提供相关起草说明,征求意见情况等,委法规科教科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委办公室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完备性审查,严格坚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文件,不提交委办公会集体审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政策措施必须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后方可出台。认真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及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工作。同时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A+。

(四)突出执法办案主责,凸显综合执法效能。2022年以“春雷”“零点”“砺剑”“清源”“红牌”五大专项行动为统领,推进全年执法办案取得实效,全年累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2件,处罚没款40.2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742人次,开展执法检查998次。与市农业执法总队开展联合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十年禁渔”成果,联合执法行动共立案查处非法捕捞案件45起,处罚违法人员50人,移交案件5件,处罚款111400元,没收各类非法渔具500余件,共出动联合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成功劝阻钓鱼人员500余人次,放生渔获物30余斤,检查涉渔农贸市场117次,商超118次,餐饮服务场所140次。2022年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典型案例1件;被市农业农村委评为优秀案件1件;被区司法局评为优秀案件2件。

(五)做实执法基础工作,护航农业稳健发展。一是推动“变拖”清零。累计报废注销变型拖拉机1174辆,其中渝01变型拖拉机注销614辆,清零率80.8%,外籍变型拖拉机完成560辆,清零率67.3%。二是依法开展执法抽检。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207个样品,抽检任务完成率100%。检测出不合格农产品6个样品,全部依法立案查处。三是强化源头管理。全年生猪产地检疫295936头,生猪屠宰检疫138760头,养殖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227214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212头,均未发生动物疫病;打击私屠滥宰,依法拆除大德、中和等7处私屠滥宰窝点。四是强化农村宅基地监管,调查处理线索举报20余起,处置违法建设18起,移交法院2起,公告强制消除1起。

(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我委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涉法事务处理能力,续聘了重庆唐颂律师事务所为我委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全年共代理涉及我委的民事案件2件,行政案件4件,无一起败诉案件,参与指导办理农业行政执法处罚案件9件,修改审核各类合同49次,发出律师函件9件,提供法律事务咨询76次,出具法律意见书和法制审核意见书12份,参与区政府协调会13次。通过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切实提升了我委依法行政能力。

(七)推进农业普法宣传,夯实农业法治基础。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宪法进农村主题日”“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安全月”等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我委通过云MAS三农短信平台,向全区所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乡镇街道农技干部、村社干部等发送2万余条宪法法律宣传信息。区农民教育培训中心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知识纳入农民教育培训内容,开设专门的法治培训课程。区农业执法支队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突出耕地和粮食安全“两要素”,以长江“十年禁渔”、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屠宰调运、变型拖拉机清零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为重点,通过媒体网站宣传报道56次,悬挂横幅标语120幅、制作禁钓区域公示牌86个,张贴公告600余份,发放各类宣传单、明白纸、小手册18000余份,执法车大喇叭播放宣传160余次;通过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签订学法用法协议20余份;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到经营门市、农户家中开展农业法律知识送法下乡活动5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理论学习及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思想意识有待提升,往往出现重业务工作,轻法治工作问题。部分干部职工仅仅停留在法治理论学习上,将法治思想运用到工作实践中有待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人员普遍年龄较大,业务知识更新不及时,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文件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管理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范围把握不准确,对部分文件是否属于规范性文件认定不清楚(如市级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后,要求区级部门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对该类实施方案是否属于规范性文件认识不准确),对是否需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把握不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农村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很多农民不清楚自己享有哪些合法权益,在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时,不知道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小纠纷演变成大案件、民事纠纷演变为刑事犯罪时有发生。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用法意愿低,往往信官不信法、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农村法治建设,农村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提升执法能力。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通过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认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坚持学用结合,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于工作实践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创新学习方式,转变以往单纯的内部学习形式,通过向各领域优秀的其他区县学习案件办理、建章立制等内容,提升队伍规范化建设能力,通过开展案件交叉评议、行政处罚案件“双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律顾问核把关,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加强法制审核把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把关,二是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等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指导作用。通过加强法制审核,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加强农村法治教育,提升农村法治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着重指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要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重要指示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我委将加大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促进农民群众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乡村法治环境明显改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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