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年6月)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行政处罚 日期 | 行政处罚机关 | 备注 |
1 | 渝开州(农药)罚〔2023〕9号 | 毕** | 92500234MA5UKM**** | 毕** | 经营假农药 |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 | 没收“红苕保鲜剂”29袋;没收违法所得31.00元;罚款5100元; |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 2023/05/31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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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渝开州(农药)罚〔2023〕16号 | 开县**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1500234681497**** | 胡** | 经营劣质农药 |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 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 没收四聚乙醛30袋、哒螨·螺螨酯56袋、甲硫·戊唑醇13袋、吲丁·诱抗素34袋;罚款4000元 |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 2023/06/12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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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渝开州(兽药)罚〔2023〕 18 号 | 开州区**宠物医院中心 | 92500234MA5UKJ**** | 田* | 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 | 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执法有关问题的复函》(农办政函〔2012〕24号)第二项;《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没收违法所得870.00元;罚款15000.00元 |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 2023/06/15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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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渝开州(兽药)罚〔2023〕 19 号 | 开州区**饲料经营部 | 92500154MA7M5A**** | 冉** | 经营假兽药 | 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 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没收违法经营的假兽药“猪用复合预混合饲料I型”1050袋;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罚款2200.00元 |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 2023/06/20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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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渝开州(动防)罚〔2023〕29号 | 重庆市开州区***养殖场 | 91500234MA60MC**** | 向** | 从市外输入非乳用和非种用动物,未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备案 | 违反了《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根据《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 罚款5000元 |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 2023/06/08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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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渝开州(渔业)罚〔2023〕31号 | 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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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 | 违反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四条第一款、《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农规〔2022〕4号)第二条第一款 | 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六条第二项 | 罚款1000.00; 没收鱼竿(路亚竿)1根、虾钩1套(共6颗小钩). |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 2023/06/06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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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渝开州(渔业)罚〔2023〕33号 | 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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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罚款5000.00; 没收鱼竿1根、虾钩1套(共8颗小钩). |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 2023/06/12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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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渝开州(渔业)罚〔2023〕34号 | 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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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 | 违反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四条第一款、《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农规〔2022〕4号)第二条第一款 | 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六条第二项 | 罚款1000.00; 没收鱼竿(路亚竿)1根、虾钩1套(共6颗小钩)、铅头钩3颗. |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 2023/06/07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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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渝开州(渔业)罚〔2023〕35号 | 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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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 | 违反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四条第一款;《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农规〔2022〕4号)第二条第一款 | 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六条第二项 | 罚款500.00元;没收鱼竿(手杆)1根、鱼钩1盒(5号钩)、塑料鱼桶1个、钢制箱子1个。 |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 2023/06/30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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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渝开州(渔业)罚〔2023〕37号 | 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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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 | 违反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四条第一款、《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农规〔2022〕4号)第二条第一款 | 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六条第二项 | 罚款500.00;没收鱼竿1套、1个三本钩(6个钩尖)、渔获物(经称重)0.3公斤. |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 2023/06/06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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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渝开州(农药)罚〔2023〕38 号 | 开州区***孕婴童用品生活馆 | 92500234MA5UFH**** | 刘** | 经营假农药 | 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没收农药产品:"迈洁斯"防蚊扣6个,"i-baby"植物精油驱蚊防护贴6贴;罚款6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3.2元 |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 2023/06/21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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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渝开州(渔业)罚〔2023〕39号 | 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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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 | 违反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四条第一款、《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农规〔2022〕5号)第二条第一款 | 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六条第二项 | 罚款1200.00元;没收鱼竿(海竿)5根、塑料小鱼桶1个、渔获物1条(经称重0.1千克). |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 2023/06/05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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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渝开州 (动防)罚 〔2023〕41号 | 重庆市****畜牧集团有限公司 | 91500154MAC5HT**** | 唐** | 从市外输入非乳用和非种用动物以及动物产品,市内跨区县(自治县)调运非屠宰用动物,未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备案 | 违反了《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根据《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 罚款5000.00 |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 2023/06/30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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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渝开州(渔业)罚〔2023〕42号 | 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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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 | 违反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四条第一款;《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农规〔2022〕5号)第二条第一款 | 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六条第二项 | 罚款1000.00元;没收鱼竿(路亚竿上挂一串虾钩,共5个钩尖)1套、工具箱1个。 |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 2023/06/30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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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渝开州(渔业)罚〔2023〕43号 | 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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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罚款2500.00元;没收鱼竿(路亚竿上挂1个路亚假饵,共9个钩尖)1套、工具箱1个。 |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 2023/06/30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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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渝开州(渔业)罚〔2023〕44号 | 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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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 | 违反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四条第一款;《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农规〔2022〕4号)第二条第一款 | 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六条第二项 | 罚款1000.00元;没收鱼竿1根、虾钩1副(共6颗小钩)。 |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 2023/06/25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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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渝开州(渔业)罚〔2023〕45号 | 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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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 | 违反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四条第一款;《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农规〔2022〕4号)第二条第一款 | 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六条第二项 | 罚款1000.00元;没收鱼竿1根、虾钩1副(共5颗小钩)、活鱼扣1个、渔获物1条(经称重0.2千克)。 |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 2023/06/25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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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渝开州(渔业)罚〔2023〕46号 | 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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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 | 违反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四条第一款;《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农规〔2022〕4号)第二条第一款 | 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六条第二项 | 罚款1000.00;没收鱼竿1根、虾钩1副(共6颗小钩) |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 2023/06/28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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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渝开州(渔业)罚〔2023〕47号 | 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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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 | 违反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四条第一款;《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农规〔2022〕4号)第二条第一款 | 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六条第二项 | 罚款1000.00;没收鱼竿(路亚竿)1根、虾钩1副(共6颗小钩) |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 2023/06/25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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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渝开州(渔业)罚〔2023〕48号 | 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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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 | 违反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四条第一款、《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农规〔2022〕5号)第二条第一款 | 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六条第二项 | 罚款1500.00元;没收鱼竿1根(含一颗6号伊豆钩)、渔具包1个. |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 2023/06/09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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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渝开州(渔业)罚〔2023〕50 号 | 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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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 | 违反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四条第一款、《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农规〔2022〕5号)第二条第一款 | 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六条第二项 | 罚款1500.00元;没收鱼竿(路亚)1根. |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 2023/06/13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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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渝开州(渔业)罚〔2023〕51 号 | 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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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 | 违反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四条第一款、《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农规〔2022〕5号)第二条第一款 | 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六条第二项 | 罚款1500.00元;没收鱼竿(路亚)1根、鱼钩1包、渔获物5.25千克、泥鳅0.75千克. |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 2023/06/13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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