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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MB18610055/2026-024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8-03 [ 发布日期 ] 2026-08-03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九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九次会议第82

建议的复函

张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南门镇农村宅基地因超占面积未登记遗留问题的建议》(第82号)收悉。经与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开州区农房办证工作的关心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赞同与重视,于2026年5月12日会同南门镇人民政府到三道河村与您进行了现场座谈会商,并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

一是对于农村宅基地超占(建)面积问题。我局早在2024年就出台了《关于宅基地历史遗留办证工作的通知》(开州规资发〔2024〕135号),明确了在房屋安全、用地符合现行规划、超规模小于合法审批的30%,对审批范围进行登记,超占面积进行记载。

二是对于2019年前建设5层及以下,缺少规划手续的农村自建房屋问题。在质量安全鉴定合格的基础上,属地政府按现状补办建设手续后,我局积极配合办理产权登记。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分类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扎实做好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217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宅基地历史遗留办证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做到“应化尽化,”切实维护群众财产权益,更好支撑乡村全面振兴。

此复函已经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何兴林审核,区委常委、副区长廖雪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612       

(联系人:谢朝旭,联系电话:13996859123

抄送:区政府有关领导,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督

办委室,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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