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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MB18610055/2023-0066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11 [ 发布日期 ] 2023-10-11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55号建议

的复函

开州规资函〔2023〕149号

王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丧葬用地的建议》(第55号)收悉。经与区民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大背景下,推进我区农村丧葬用地规划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殡葬服务供给能力,加强公益性公墓等保底性设施与国土空间规划空间统筹,满足群众基本安葬需求”的具体部署,是推进农村集约用地节约用地、实现有序建设有效管理的重要途径。自2022年开始,从市级到区级已在推进此项工作,《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明确提出:到2035年,公益性安葬服务设施实现区、乡镇、社区(村)全覆盖;公益性安葬服务设施用地布局作为民政类专项规划应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和综合平衡。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2月27日下发《关于开展〈重庆市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相关工作的通知》,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下发给各区县。按照市级工作部署,我局已和区民政局联合开展《开州区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收集整合各乡镇(街道)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现状建设、选址方案等相关情况。接下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农村丧葬用地的规划保障工作。

一、做好选址校核工作

我局将积极配合区民政局做好乡镇(街道)公益性安葬(放)设施预选址的指导工作。按照新增用地选址要求,做好选址矢量范围的空间核对,避免与城镇开发边界、耕地(含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产生矛盾,可选用地按优先序为废弃工矿用地、空闲地、可调整用地、园地、林地、其他用地。

二、做好信息同步工作

我区即将完成《开州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正在全面收集各类专项规划矢量数据,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待每个乡镇(街道)的公益性安葬(放)设施选址矢量范围确定后,我局将其涉及到的项目名称、规模、用地边界等信息及时纳入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为后期用地提供空间规划保障。

三、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加强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逐步接受绿色、生态、节地安葬;加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为群众殡葬服务需求提供有效保障;强化村民自治,充分发挥“一约三会”作用,把殡葬事务管理作为基层事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大殡葬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严厉打击违规占地建坟行为。

此复函已经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向世权局长审核,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廖雪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4日

(联系人:关令,联系电话:023-52988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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