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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033P/2025-0088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8-19 [ 发布日期 ] 2025-08-19

城市更新项目土地供应方式有哪些?

一是划拨。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采取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1)新的土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2)原用地性质为划拨,在不改变原物业权利人、土地用途、建筑规模的前提下拆除重建的;(3)原用地性质为划拨,因增配厨房、卫生间、电梯等基本生活设施而增加部分用地的。 二是协议出让。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1)原物业权利人自主实施的(包括原物业权利人申请整合利用周边无法单独实施开发利用的零星土地的);(2)政府指定国有平台公司实施,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 三是招拍挂出让。区政府(管委会)拟引入市场主体实施的,应采取带项目实施方案招拍挂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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