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丰泰片区丰太12号路详细规划修改公示
申请单位:重庆开洲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修改原因:为优化场地竖向设计衔接、合理控制工程实施成本、提升市政设施建设经济性,拟对丰泰片区12号竖向高程和坡度等进行修改。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2.《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4.《重庆市开州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5.《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6.《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7.《重庆市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2年)8.《重庆市开州区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歇马生活物流园区、丰太片区、大丘片区)》9.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及相关会议纪要、文件、批文。
规划编制单位:重庆开州工程咨询公司
修改内容:丰太12号路内部设有5个变坡点,从南至北高程分别为194.00米、202.00米、206.53米、199.00米、195.30。道路坡度由0.25%调整为5.68%、8.00%、3.68%、4.99%,详见附件。
公示地点:1.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公开栏 2.地块现场 3.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8日
公示单位: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限届满前向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科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日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意见反馈方式:邮寄至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开州大道中段189号709室(空间规划科)
联系科室:空间规划科 联系电话:529880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