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开州规资[处罚决定]﹝2025﹞8号
被处罚单位:重庆市开州区镇东极乐治丧服务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4096003045Q。
执行事务合伙人:马泽春,男,现年65岁,身份证号码:512222**********12,现住:开州区金峰镇中山村2组**号。
案 由:非法占用土地
我局于2025年2月13日对重庆开州区镇东极乐治丧服务点违法占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2012年11月,重庆市开州区镇东极乐治丧服务点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开州区镇东街道镇东社区15组土地2480㎡建镇东极乐治丧服务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属于非法占用土地建极乐治丧服务点。
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书证物证、当事人身份证明、询问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及用地套规图。
我局已于2025年3月24日依法向重庆开州区镇东极乐治丧服务点进行了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该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重庆开州区镇东极乐治丧服务点退还非法占用开州区镇东街道镇东社区15组2480㎡土地;
2、没收重庆市开州区镇东极乐治丧服务点非法占用开州区镇东街道镇东社区15组2480㎡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24800.00元(按10元/㎡处罚款,大写:贰万肆仟捌佰元整)。
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本决定。罚款部分,在我局开具罚没缴款书后到银行直接缴纳罚款。
本决定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若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对其处罚事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李军
电话:023-52299049
地址:重庆市开州区开州大道中段189号(金地大厦)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