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开州规资[处罚决定]﹝2025﹞7号
被处罚单位:重庆市开州区平钰河庄殡葬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魏久平,住所:重庆市开州区郭家镇大西和谐新村1*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4MA60F84G8X。
法定代表人:魏久平,男,现年51岁,身份证号码:5122**********1994,现住:重庆市开州区郭家镇东里明珠。
案由:重庆市开州区平钰河庄殡葬服务中心非法占地建殡仪服务站。
我局于2025年3月3日对重庆市开州区平钰河庄殡葬服务中心违法占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2014年12月,重庆市开州区平钰河庄殡葬服务中心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开州区郭家镇大西村7组土地4023.66建殡仪服务站。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属于非法占用土地行为。2016年4月,原开县国土房管局已对魏久平的殡葬服务中心3805.16㎡进行了处罚,此次处罚面积为218.5㎡(4023.66-3805.16)。
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书证物证、当事人身份证明、询问笔录、当事人陈述及用地套规图等。
我局已于2025年3月20日依法向重庆市开州区平钰河庄殡葬服务中心(法人:魏久平)进行了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该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重庆市开州区平钰河庄殡葬服务中心殡仪服务站退还非法占用开州区郭家镇大西村7组218.5㎡土地。
2、没收重庆市开州区平钰河庄殡葬服务中心非法占用开州区郭家镇大西村7组218.5㎡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2185元(10元/㎡)。
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本决定。罚款部分,在我局开具罚没缴款书后到银行直接缴纳罚款。
本决定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若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对其处罚事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李雪生
电话:023-52299000
地址:重庆市开州区开州大道中段189号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