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开州规资[处罚决定]﹝2025﹞2号
被处罚单位:重庆百年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54MAACDH0C1G
法定代表人:王晓东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清明街2*4号
经查,你公司于2013年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开州区镇东街道镇东村5组土地修建公墓和停车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未经批准非法占地的违法事实。
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询问笔录;
2.现场勘验笔录及实测范围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套合图;
3.现场照片;
4.相关证据材料。
我局于2025年3月24日依法向你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提出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重庆百年殡葬服务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开州区镇东街道镇东村5组2422.22平方米集体土地。
2.没收重庆百年殡葬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开州区镇东街道镇东村5组2422.22平方米集体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并处罚款人民币24222.2元,大写:贰万肆仟贰佰贰拾贰元贰角(按10元/平方米计算)。
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本决定。罚款部分,在我局开具罚没缴款书后到银行直接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本决定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开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电话:023-52299051
联系地址:开州区开州大道中段189号综合执法科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