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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MB18610055/2023-003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4-03 [ 发布日期 ] 2023-04-03

开州规资[处罚决定]﹝2023﹞1号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开州规资[处罚决定]﹝2023﹞1

被处罚单位:重庆市开州区俊林生态休闲农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4Q3H

投 资 人:谢应举,男,现年60岁,住开州区汉丰街道安康街****单元**

案件 由:非法占用土地

我局于2022126日对重庆市开州区俊林生态休闲农庄违法占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20165月,重庆市开州区俊林生态休闲农庄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开州区大德镇仁和村5组土地2001.04用途为建生态休闲农庄接待项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于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书证物证、当事人身份证明、询问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及用地套规图和村规划布局图。

我局已于2023224日依法向重庆市开州区俊林生态休闲农庄进行了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重庆市开州区俊林生态休闲农庄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重庆市开州区俊林生态休闲农庄退还非法占用开州区大德镇仁和村52001.04平方米土地;

2、没收重庆市开州区俊林生态休闲农庄非法占用开州区大德镇仁和村52001.04㎡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并处罚款40020.00元。

本决定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若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对其处罚事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向安林

023-52299528

重庆市开州区开州大道中段189号(金地大厦)




2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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