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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73659274XH/2026-00009 [ 发文字号 ] 开州经信审〔2026〕10号
[ 主题分类 ] 工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4-21 [ 发布日期 ] 2026-05-13

重庆市开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州浦里新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配电工程(低压部分)初步设计批复



开州经信审〔202610

重庆市开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州浦里新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配电工程(低压部分)初步设计批复

重庆浦里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州浦里新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配电工程初步设计的函》(重浦发司函〔20261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3个泵站的低压电缆105米,电缆排管56米,电缆井6座。

二、工程概算

该项目总投资约20万元,建安费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万元,基本预备费1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业主自筹解决。

三、审查意见

区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对开州浦里新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配电工程(低压部分)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形成意见如下:该项目初步设计资料基本齐全,基本满足国家、重庆市规定的初步设计深度要求,执行的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基本正确,结论为“修改通过”。设计单位对以下意见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1.电缆选型的设计依据。

2.电缆接地注意事项在图纸上标注。

四、其它要求

(一)施工图审查阶段,设计单位应设立专篇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说明。

(二)本初步设计批复须结合附图后方可生效。初步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变更,须按程序报我委重新审批。

(三)本批复下达后6个月内须将施工图设计送审图机构审查,审图机构必须根据本批复及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应及时报我委备案,逾期未报又未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自行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重庆市开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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