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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73659274XH/2023-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4-14 [ 发布日期 ] 2023-04-14

开州经信(执)罚字〔2023〕第9号

重庆市开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开州经信(执)罚字〔2023〕第9


开州区天白液化气经营点

你(单位)瓶库安全警示标识模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决定处罚如下:

警告

本决定自送达当事人时发生法律效力。


执法人员签名:证件号码:22005406040

执法人员签名:证件号码:22005406041

当事人签名及日期:

注:



重庆市开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322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由行政机关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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