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处罚/强制 >办理结果

[ 索引号 ] 115002347365678786/2026-0008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6-04 [ 发布日期 ] 2026-06-04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开州)应急撤罚决〔2026〕事故-1号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开州)应急撤罚决〔2026〕事故-1

重庆市开州区浦江科王页岩砖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76U):

本机关于2025724日对你单“4·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案的行为作出了(开州应急罚〔2025〕事故-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送达方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已作出并送达的(开州应急罚〔2025〕事故-5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机关将依法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重庆市开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65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

部门街镇

无障碍

安全生产举报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开州区部门镇街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