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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391Q/2022-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10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重庆市开州区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重庆市开州区林业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负责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以及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依法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依法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林划定、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竹)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依法承担应由区政府批准的林地征收、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湿地保护规划,负责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石漠化治理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负责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工作。依法指导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工作。

7、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的责任。拟订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依法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开展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全区各级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监督指导其他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等自然公园。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8、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合理利用,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负责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林业案件的查处,侦破查处林业重特大违法案件。

11、负责区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提出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预算内投资、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

12、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宣传、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林业科研、技术推广等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科技创新体系、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承担林业区域协作、对口支援、林业援外等工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自然灾害防控工作。

13、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开州区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森林防火行业和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承担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重庆市开州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等防治工作。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15、职能转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持续提高全区森林覆盖率,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全力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开州区林业局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政工科、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科、生态修复科、综合监督管理科。

下属9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重庆市开州区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重庆市开州区国土绿化服务中心、重庆市开州区森林和草原防灾减灾服务中心、重庆市开州区林业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开州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重庆市开州区森林资源监测中心、重庆市开州区国有毛垭林场、重庆市开州区国有岩水林场、重庆市开州区国有马云林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重庆市开州区林业局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有5个,包括重庆市开州区林业局本级(含下属5个事业单位)、重庆市开州区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重庆市开州区国有马云林场、重庆市开州区国有岩水林场和重庆市开州区国有毛垭林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1,872.05万元,支出总计31,872.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6,301.05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合计减少7274.6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973.59万元,本年支出合计增加7216.8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13517.9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费用及各项林业工程项目等。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7,07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74.64万元,下降29.9%,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生活补助,以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费用和各项林业工程项目等收入的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70.18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4,801.87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0,588.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16.89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2.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1.8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2478.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82.92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4784.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9.70万元,占15.4%;项目支出25,868.41万元,占84.6%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83.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517.93万元,下降91.3%,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结转减少6151.56万元,农林水支出结转减少7366.3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872.0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301.05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费用及各项林业工程项目等方面的收支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65.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96.65万元,下降29.66%。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方面收入的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88.87万元,增长281.2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1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94.29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801.87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83.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94.88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2.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1.8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2478.14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4779.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06.81万元,增长583.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预算资金的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83.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517.93万元,下降91.3%,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结转减少6151.56万元,农林水支出结转减少7366.37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33.1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14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健康休养费费、社会保险费等年终追加。

2)卫生健康支出221.85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8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费等年终追加。

3)节能环保支出10,798.33万元,占3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98.33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退耕现金补助等项目预算支出。

4)农林水支出18,350.13万元,占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77.26万元,增长478.3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林业贷款贴息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项目预算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79.78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1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1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11.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25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6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60.45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507.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33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8.13万元,资本性支出减少6.8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99万元,下降94.1%,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项目收入增加4.93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70.66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收入减少12.26万元。本年支出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99万元,下降94.1%,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项目支出增加4.93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70.66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减少12.26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1.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47万元,增长316.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84.2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7.16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购置4辆主要用于高风险区森林防火等突发状况的救灾减灾用车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近年来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84.26万元,主要用于高风险区森林防火等突发状况的救灾减灾用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26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用于高风险区森林防火等突发状况的救灾减灾用车辆项目资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4.26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购置车辆,今年新购置了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5.22万元,主要用于区内外因公出行、林业项目实施及检查验收、到区外参加会议培训及报送资料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22万元,增长130.08%,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但是公务车用于林业项目的实施和检查验收的部分年初没有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7万元,下降3.78%,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完善公务用车制度,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1.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外其他区县林业部门到我局学习调研湿地保护、造林绿化等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1万元,下降80.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3万元,下降71.2%。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因此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4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6辆;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31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4.04元,车均购置费21.07万元,车均维护费3.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40.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会议取消。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8万元,增长339.0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部分培训由上年的线上改为线下。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7万元,增长7.29%,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救灾减灾用车辆,公务用车开支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等办公用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908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较为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各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

名称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

自评

总分

(分)

100

预算单位负责

此项目的科室

财审科

联系人

王辉

联系电话

023-52661663

项目资金

年度

总金额(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4940

4003.283

4003.283

81.04

10

8.14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天保工程聘用生态护林员人数1003人,林区民生状况逐步改善;退耕农户满意度80%。 

天保工程聘用生态护林员人数1005人,林区民生状况逐步改善;退耕农户满意度90%

天保工程聘用生态护林员人数1005人,林区民生状况逐步改善;退耕农户满意度90%

绩效目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产出

指标

 人

数量指标

1003

1005 

1005 

40 

40

40

 是

效益

指标

 优

林区民生状况 

逐步改善 

逐步改善 

逐步改善 

30 

30 

30 

 是

满意度 

 好

退耕农户满意度 

80% 

90% 

 90%

30 

30 

30 

 是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部门绩效自评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266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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