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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73980885X8/2023-0007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8-24 [ 发布日期 ] 2023-11-16

开州水利〔2023〕120号 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响应的通知

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局文件

开州水利〔2023120

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局

关于启动水旱灾害(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镇乡(街道),有关单位:

据区气象部门测报,预计824日夜间到27日白天,我区有一次强降雨天气过程,局地大暴雨,过程累计雨量80180毫米,局地25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量5080毫米。根据我局编制印发的《2023年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开州水利〔20234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决定于82418时启动水旱灾害(洪水)防御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及辖区内水库(水电站)、高位山坪塘、重点防洪薄弱风险点、山洪危险区等责任人到岗到位,根据水雨情变化,滚动开展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二是强降雨区域相关镇乡(街道)要加强巡查排查,压实“三个责任人”责任,重点抓好辖区内小(二)型水库和高位山坪塘运行安全管理,对病险水库和山坪塘必须空库度汛。加强中小河流洪水及山洪灾害防御,根据预警第一时间果断组织人员转移,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快转和“方向对、跑得快”。

三是局属相关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对水库(水电站)、高位山坪塘、重点防洪薄弱风险点、山洪危险区、在建工地、涉水工地、库区高切坡等巡查值守及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叫应。

四是各单位要及时上报雨、水、工、灾情信息,安排专人做好险灾情统计核实与上报。               

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局

2023824

抄送:市水利局,区委办、区政府办,区防办,区应急局。

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局办公室                20238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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