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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2447/2024-0003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6-20 [ 发布日期 ] 2024-06-20

重庆市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重庆市开州区顺民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2024.05)


重庆市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重庆市开州区顺民出租汽车

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

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重庆市开州区顺民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报告》(开顺民出发〔20243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原则同意你公司出租车驾驶员岗位207人在202456日至202555日期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且平均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此批复及你公司《关于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报告》应向职工公示15个工作日,并请严格按批复的岗位人员范围依法组织实施。要建立职工工时登记制度,如实记录职工工作时间情况。新招录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岗位工时性质、休息休假等内容约定在劳动合同中;对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将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有关内容作为原劳动合同的附件。

重庆市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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