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组成情况
开县司法局,是开县政府组成部门之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机关内设7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法制宣传科、律师公证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科(开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监督科。现有政法专项编制71人,实有65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5人),实有14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下辖4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有4个直属事业单位(即开县法律援助中心、开县政策法律咨询中心、开县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开县公证处)。
(二)单位职能
1、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2、制定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级各行业、县属各部门及乡镇(街道)的法治宣传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全县律师机构、公证机构活动;指导监督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
4、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监督、管理乡镇(街道)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
6、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7、管理、监督、指导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对外宣传和交流工作。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数为993.2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33.57万元。
(二)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83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为666.19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为167.37万元。
(三)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今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23.0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1.2万元,相比年初预算增加105.6%,原因是2014年年初预算中无公务接待费预算项目以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
其中公务接待费为5.91万元,相比年初预算增加5.91万元,增加了100%,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无公务接待费预算项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11万元,年初预算为11.2万元,相比年初预算增加了52.8%,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因本单位无人因公出国(境),所以没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开县司法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