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4008646033P/2022-05488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26 | [ 发布日期 ] | 2022-05-26 |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老年工作事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各镇乡(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渝卫办发〔2022〕12号)精神,规范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满足育龄人群避孕节育需求,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重庆市开州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9日
重庆市开州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渝卫办发〔2022〕12号)精神,规范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满足育龄人群避孕节育需求,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对象和范围
(一)服务对象。育龄夫妻。
(二)项目范围。全区40个镇乡、街道。
(三)实施时间。实施时间从 2022 年 5月1日起施行。
二、目标任务
(一)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达到95%以上。
(二)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达到20%以上。
(三)区域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达50%以上。
(四)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0%以上。
(五)药具报损率≤当年入库金额的5‰。
三、项目单位
(一)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
全区40个镇乡(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
由区卫健委签订的服务协议机构(见附件4)负责实施。
四、项目内容
(一)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
1.药具采购。全区免费基本避孕药具采购以辖区常住人口中育龄妇女数量为基数,结合上一年度发放药具情况及结余情况,镇乡街道编制当年需求计划上报区老龄工作事务中心,再由区老龄工作事务中心汇总编制我区需求计划报市药管中心审定后,委托市干部医疗保障所集中采购。
2.药具存储。各单位按照《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管理规范》《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规范》,区老年工作事务中心加强药具库房标准化管理,对每批次入库药具开展入库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工作,做到每月盘存,账账、账物相符,药具调拨单据、出入库账目、统计报表、发放名册等按要求存档。
3.药具调拨。市级集中采购的药具直接下达到区老年工作事务中心,区老年工作事务中心再按需求调拨到镇乡(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优先使用生产日期较早的药具,减少浪费。对于超过期、经检验不符合标准、变质失效的药具,应如实登记,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按程序报批并销毁。不定期对辖区药具管理工作不定期进行督查,杜绝政府采购药具流入市场销售。
4.药具发放。各镇乡(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健全和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接收、存储、发放服务记录。发放对象以产后、人工流产后、取出宫内节育器需避孕者、办理结婚登记需避孕者、青少年需要避孕者及两癌筛查中已婚育龄妇女需避孕者为重点服务人群,其它有避孕需求的人群也应及时发放。
(1)药具自助发放机发放。将免费药具自助发放机安放在人群较密集又方便群众领取的地方,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保持在线,外观清洁,及时补货,确保发放机内的药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
(2)面对面发放。药具发放网点实施面对面人工发放,规范登记发放名册并并将服务对象信息录入“重庆市药具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尤其是电话号码)必须真实,未发放者不得录入。每人的发放量一次不能超过 6个月用量,同一夫妇一年不超过13个月用量。
(3)宣传发放。发放总量不超过全年发放总金额的40%。避孕药具宣传发放过程中优先推荐使用避孕套、避孕栓及避孕凝胶。宣传发放前需及时在“重庆市药具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宣传出库,宣传活动完成后将活动简报及出库单装订成档保存。
(4)发放要求。各镇乡(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使用“重庆市药具管理信息系统”对药具发放服务进行统计和动态管理,并定期分析数据,加强质量控制,提高避孕方法咨询指导准确性。要优先使用生产日期较早的药具,减少浪费。对于超过有效期、经检验不符合标准、变质失效的药具, 应当如实登记,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按程序报批并销毁。 首次提供基本口服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之前,应按技术常规免费提供各项医学检查(初诊排查)服务,排除禁忌症,医学检查服务内容见附件1。
5.健康宣教。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显著位置进行药具服务项目的政策、内容、实物的宣传展示,每年面向育龄群众开展不少于4次的避孕节育知识宣讲活动,并重点针对人工流产后和产后妇女开展避孕节育健康教育,宣传国家免费药具服务政策,传播科学避孕知识,增强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
6.随访和不良反应监测。重点针对存在重复人工流产史或高危人工流产风险因素的服务对象。首次使用口服、外用避孕药的服务对象,在使用的第1个月随访1次,首季度每月随访1次。首次采取或更换避孕措施的对象,在使用的第1个月随访1次。其他使用对象,每年随访服务1次。随访中发现疑似严重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的,应按要求及时上报。
7.信息统计报送。全区统一应用《重庆市免费药具信息系统》对药具存储、调拨、发放、随访等信息进行录入统计。加强动态管理和监督,根据库存周转和发放情况,规范开展免费避孕药具存储和调拨。提供药具服务的机构要完善和规范工作台账,及时完成服务对象咨询、发放、随访服务信息的更新。
(二)免费基本避孕手术
1.手术项目。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取出宫内节育器术、放置皮下埋植剂术、取出皮下埋植剂术、输卵管绝育术、输卵管吻合术、输精管绝育术、输精管吻合术共计8项。
2.实施机构。区卫健委与相关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由协议机构负责实施免费基本避孕手术,目前暂定协议机构4家,协议机构开展避孕手术项目详见附件4。协议机构在符合医学指征的情况下优先推荐使用免费宫内节育器或免费皮下埋植剂。
3.随访和不良反应监测。按照《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 修订版)要求,规范落实放置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的随访工作并填写好随访记录。其他使用对象,每年随访服务1次。随访中发现疑似严重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的,应按要求及时上报。
五、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在开州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管理,相关业务科室和专业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落实。
(二)职责分工
1.区卫健委。承担本辖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上报辖区免费基本避孕药具需求计划,签订委托代理采购协议和采购合同,支付基本避孕药具项目工作经费;确定辖区内实施免费避孕手术的协议机构,收集汇总项目信息。审核各医疗机构上报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登记表、汇总表,完成重庆市妇幼信息系统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数据审核。上报相关信息资料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与困难。
2.区老年事务中心。向社会公布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网点、免费基本避孕药具种类和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协议机构名单;负责编报辖区免费基本避孕药具需求计划、落实入库质量验收、存储、调拨、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
3.区妇幼保健院。受区卫生健康委委托,负责辖区基本避孕手术工作的技术支持,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推广适宜技术。收集汇总项目信息,审核各医疗机构上报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登记表、汇总表。及时将汇总情况反馈区卫生健康委。
4.基本避孕服务协议机构。负责完成《重庆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评价指标》中“区域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年度指标。按照《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 修订版)要求,规范开展避孕手术。按照《重庆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版)》规定的免费服务项目,将免费服务患者相关信息录入重庆市妇幼信息系统避孕节育子系统,并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质量督查标准,每季度审核报送基本避孕服务报表。开展分娩后和人工流产后及时避孕服务,及时上报信息,开展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工作。
5.各镇乡(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目标任务负责完成辖区药具宣传、发放服务、咨询指导、技术服务、随访服务、可疑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事例上报等工作。
6.药具发放机构。辖区内设有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科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符合条件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各镇乡(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与政府协调,督促村(社区)专干宣传发放药具。村(社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在镇乡(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下,发放免费避孕套、外用避孕药,并向口服避孕药续用者提供免费口服避孕药。对使用口服避孕药、避孕套、外用避孕药的服务对象,由提供药具发放服务的人员在医护人员指导下进行随访。药具服务的相关信息录入由提供药具发放服务的机构负责。并定期分析数据,加强质量控制,提高避孕方法咨询指导准确性。
六、经费保障
(一)免费基本避孕药具
1.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项目。所需资金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安排。主要用于避孕药具的采购、运输、仓储设备购置和维护、自助发放机运行费、质量抽查检测、咨询指导、信息登记、宣传、发放等。药具发放机信息服务、维护、管理、药具运输及检测、药具宣传册印制等工作由区卫健委老年工作事务中心牵头,产生费用据实核算,于次年1月底统计上报后拨付。面对面人工发放经费,按每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300元服务费统一补助。
2.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所需资金由基本公共卫生资金予以保障。服务对象在协议机构直接享受规定的免费服务,所需经费由协议机构与区卫健委直接结算。结算项目内容依据《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 修订版)确定,结算经费标准按照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执行。结算经费不包括购买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剂等所需费用。各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将免费手术相关信息数据规范录入重庆市妇幼信息系统,每月5日前将上月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登记表、汇总表(见附件 6、7)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区卫健委。
七、绩效评价考核指标
将按照《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管理规范(试行)》(国计生药字〔2006〕56 号)标准,定期督查各镇乡(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具存储、调拨管理,核查账账、账物相符;通过电话访谈、面对面访谈或入户调查,核查服务真实性、服务对象满意度、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通过药具信息管理系统及子系统,核查发放覆盖率、避孕手术服务率及药具报损率,加强对药具项目的技术指导和考核管理,并及时通报技术指导和考核情况,以提高计生及药具服务质量。及时将汇总情况反馈区卫生健康委。绩效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详见附件2。
八、监督管理
将避孕药具服务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各镇乡(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考核,项目绩效评价考核结果与项目资金分配挂钩。区妇幼保健院作为全区基本避孕手术指导机构,负责辖区基本避孕手术工作的技术支持,采取技术指导与质量质控方式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推广适宜技术,并及时通报技术指导与质量质控情况,以提高全区基本避孕手术服务质量。
九、联系方式
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何小清(电话 52255901);
区老年工作事务中心:邓宁虹(电话:85871698);
区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部:陈文莎(电话:52213973)。
附件:1.开州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免费提供服务内容及结
算标准
2.开州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评价指标汇总表
3.2022年各镇街药具发放卫生机构数
4.2022年开州区基本避孕服务协议医疗机构名单
5.开州区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登记表
6.开州区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汇总表
7.开州区育龄妇女基本避孕服务体格检查表
附件1
开州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免费提供服务内容及结算标准
|
序号 |
项目 |
适用对象 |
常规免费提供服务内容 |
结算标准 |
|
1 |
提供基本口服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之前 |
育龄妇女自愿要求采用口服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避孕,且无禁忌证者。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乳房、视觉、心、肝、肺、脾、静脉曲张、皮肤等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妊娠试验、B 超等。 |
335元/人次 |
|
2 |
放置宫内节育器术 |
育龄妇女自愿要求放置宫内节育器且无禁忌证者,特别适合保持适当生育间隔拟再次生育的妇女或要求紧急避孕并愿意继续以宫内节育器避孕者。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 抗体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妊娠试验,B 超等和手术过程。 |
一级医疗机构278.35元/例 |
|
二级医疗机构293元/例 | ||||
|
3 |
取出宫内节育器术 |
到期更换或要求改用其他避孕方法或拟计划妊娠,绝经过渡期月经紊乱,闭经 6 个月以上,因不良反应或并发症须取出,带器妊娠,阴道异常出血等,且无禁忌证者。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 抗体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B 超、心电图检查等和手术过程。 |
一级医疗机构295.45元/ 例 |
|
二级医疗机构311元、例 | ||||
|
4 |
放置皮下埋植剂术 |
健康育龄妇女且无禁忌证者。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乳房检查、盆腔检查,血常规、出凝血时间、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核心抗体、梅毒抗体、HIV 抗体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妊娠试验,盆腔 B 超等和手术过程。 |
一级医疗机构517.75元/例 |
|
二级医疗机构545元/例 | ||||
|
5 |
取出皮下埋植剂术 |
埋植剂使用期已满、计划妊娠、更换避孕措施、不需要继续避孕、因不良反应取出、避孕失败、患有其他疾病不宜继续使用等,且无禁忌证者。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心肺听诊,乳房检查、盆腔检查,血常规、出凝血时间、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核心抗体、梅毒抗体、HIV 抗体检查,盆腔B 超等和手术过程。 |
一级医疗机构335.35元/例 |
|
二级医疗机构353元/例 | ||||
|
6 |
输卵管绝育术 |
经充分咨询,自主知情选择自愿要求输卵管结扎术且无禁忌证者,或因某种器质性疾病如心脏、肝肾脏疾患等要求输卵管结扎术。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出凝血时间、血型、乙肝表面抗原、血糖、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 抗体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1 年内检查正常者可免除),心电图、胸片、B 超和手术过程。 |
1150元/例 |
|
7 |
输卵管吻合术 |
要求再生育且无禁忌症的妇女。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糖、肝肾功能、出凝血时间、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心电图、胸片等,和手术过程。 |
1317元/例 |
|
8 |
输精管绝育术 |
已婚男子自愿要求输精管结扎术且无禁忌证者。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心肺听诊,外生殖器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出凝血时间、血型、乙肝表面抗原、血糖、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和手术过程。 |
473元/例 |
|
9 |
输精管吻合术 |
适用于要求再生育、输精管绝育术后附睾淤积症经非手术治疗无效等情况且无禁忌证者。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心肺听诊,体格检查,泌尿生殖系统检查,精液常规、血常规、尿常规、出凝血时间、血型、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和手术过程。 |
762元/例 |
附件2
开州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评价指标汇总表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定义 |
目标值 |
计算公式 |
数据来源 |
|
1 |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 |
辖区内设有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科的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工作的比例。 |
95% |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辖区内设有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科的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工作的数量/上述机构的总数×100% |
卫生健康统 计报表 |
|
2 |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数 |
为当年辖区内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人次数。 |
- |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人次数=本地区当年免费发放基本短效口服避孕药、长效口服避孕药、注射避孕针、外用避孕药、避孕套以及实施皮下埋植和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人次数。 |
市药具信息 管理系统 |
|
为当年辖区内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人数。 |
- |
区域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人数=无记录发放折合人数(按照《规范》折算数计算)+有记录发放去重人数(含自助发放机、面对面、网络等方式发放)。 |
市药具信息 管理系统 | ||
|
3 |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 |
为当年辖区内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人数占当年辖区内采取相应避孕方法的育龄妇女总人数的比例。 |
20% |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辖区内当年接受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人数/本地区当年采取相应避孕方法已婚育龄妇女总人数×100%。 |
1.卫生健康统计报表。 2.市药具信息管理系统。 |
|
4 |
区域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 |
为当年辖区内协议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免费基本避孕手术例数占当年辖区内协议机构实施相应避孕手术总人数的比例。 |
30% |
区域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本地区协议医疗卫生机构当年提供的免费基本避孕手术例数/本地区协议医疗机构当年实施基本避孕手术总例数×100%。 |
1.卫生健康统计报表。 2.市妇幼健康信息系统。 |
|
5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育龄群众基本避孕服务综合满意程度。 |
80% |
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的城乡育龄群众对机构提供的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和基本避孕手术服务方便性、及时性以及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等的综合满意的人数/受调查的总人数×100% |
第三方机构调查 |
|
6 |
药具报损率 |
区域避孕药具年度损耗率≤当年入库金额 |
5‰ |
损耗率=本辖区入库金额*0.005 |
市药具信息 管理系统 |
附件3
2022年各镇街药具发放卫生机构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药具发放机构数 |
备注 |
|
1 |
汉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3 |
|
|
2 |
文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3 |
|
|
3 |
云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0 |
|
|
4 |
丰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7 |
|
|
5 |
镇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8 |
|
|
6 |
赵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3 |
|
|
7 |
白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6 |
|
|
8 |
临江镇中心卫生院 |
29 |
|
|
9 |
长沙镇中心卫生院 |
25 |
|
|
10 |
大进镇中心卫生院 |
19 |
|
|
11 |
郭家镇中心卫生院 |
12 |
|
|
12 |
铁桥镇中心卫生院 |
18 |
|
|
13 |
温泉镇中心卫生院 |
14 |
|
|
14 |
厚坝镇中心卫生院 |
8 |
|
|
15 |
中和镇中心卫生院 |
18 |
|
|
16 |
岳溪镇中心卫生院 |
25 |
|
|
17 |
天和镇卫生院 |
10 |
|
|
18 |
义和镇卫生院 |
10 |
|
|
19 |
南门镇卫生院 |
23 |
|
|
20 |
南雅镇卫生院 |
11 |
|
|
21 |
河堰镇中心卫生院 |
15 |
|
|
22 |
和谦镇卫生院 |
7 |
|
|
23 |
九龙山镇中心卫生院 |
19 |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药具发放机构数 |
备注 |
|
24 |
正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0 |
|
|
25 |
敦好镇中心卫生院 |
20 |
|
|
26 |
竹溪镇卫生院 |
15 |
|
|
27 |
渠口镇卫生院 |
10 |
|
|
28 |
高桥镇卫生院 |
12 |
|
|
29 |
金峰镇卫生院 |
7 |
|
|
30 |
大德镇卫生院 |
15 |
|
|
31 |
白桥镇卫生院 |
10 |
|
|
32 |
巫山镇卫生院 |
13 |
|
|
33 |
谭家镇卫生院 |
9 |
|
|
34 |
三汇口乡卫生院 |
10 |
|
|
35 |
五通乡卫生院 |
6 |
|
|
36 |
雪宝山镇卫生院 |
7 |
|
|
37 |
关面乡卫生院 |
8 |
|
|
38 |
满月镇卫生院 |
7 |
|
|
39 |
麻柳乡卫生院 |
13 |
|
|
40 |
紫水乡卫生院 |
10 |
|
|
合计 |
535 |
||
注: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达到 95%以上,药具发放服务机构包括设有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科的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和符合条件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以上机构统计数是以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单位,以300元/室/年支付。
附件4
2022年开州区基本避孕服务协议医疗机构名单
|
序 号 |
单位名称 |
开展项目 | ||||||
|
宫内节 育器放置/取出 术 |
皮下埋 植剂放置/取出 术 |
输卵管结扎术 |
输精管结扎术 |
输卵管复通术 |
输精管复通术 |
提供基本口服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之前 | ||
|
1 |
开州区妇幼保健院 |
● |
● |
● |
● |
● |
● |
● |
|
2 |
长沙镇中心卫生院 |
● |
● |
|||||
|
3 |
临江镇中心卫生院 |
● |
● |
|||||
|
4 |
大进镇中心卫生院 |
● |
● |
|||||
附件5
开州区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月份: 月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住址 |
施术时间 |
手术名称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填表人: 报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6
开州区免费基本避孕服务汇总表
|
名称 |
首次口服避孕药前检查 |
放置宫内节育器术 |
取出宫 内节育 器术 |
放置皮 下埋植 剂术 |
取出皮 下埋植 剂术 |
输卵管 绝育术 |
输卵管 吻合术 |
输精管 绝育术 |
输卵管 吻合术 |
|
数量 (例) |
|||||||||
|
免费金额(元) |
填报单位: 填表人: 报表时间:202 年 月 日
附件7
开州区育龄妇女基本避孕服务体格检查表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
既往史 |
||||||||
|
传染病史 |
||||||||
|
家族史 |
||||||||
|
月经史 |
经期/周期/ 量(多中 少)痛经(有无) 末次月经年月日 | |||||||
|
体格检查 |
血压 |
/mmHg |
体温 |
℃ |
脉搏 |
次/分 | ||
|
心脏 |
肺部 |
肝脏 |
||||||
|
脾脏 |
静脉曲张 |
皮肤 |
||||||
|
妇科检查 |
外阴阴道宫颈
子宫双附件 |
乳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