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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4391/2024-001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0-14 [ 发布日期 ] 2024-10-14

2024年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先行审核目录清单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类别 审核事项 审核内容
1 重大行政许可决定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组织听证后才能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许可决定;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法定职权,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案件承办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是否准确;
(四)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属于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执法案件;
(五)自由裁量权基准是否准确适当;
(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八)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2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许可决定。
3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区委区政府关注或交办的案件;
4 做出吊销卫生健康许可证件、批件的处罚决定,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部分科目的处罚决定;
5 责令相对人停产停业,或者相当于停产停业的处罚决定;
6 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万元以上的罚款,或没收相当于该数额违法所得的决定;
7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案件、影响较大的涉外案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8 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且涉案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或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9 扣押价值10万元以上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10 涉及面大、影响面广的其他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说明: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90号)文件要求,我委梳理出《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对外公布,该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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