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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6


重庆市开州区城市管理局202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城市管理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决策部署,将深化政务公开作为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引擎,以修订完善的《开州区城市管理局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2025年版)》为基准,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优化公开平台,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被动发布”向“主动服务”转型,信息公开更加及时透明、监督渠道更加畅通多元、互动服务更加精准高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公开内容更加全面系统。严格对照年度主动公开全清单,对机构职能、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市政公共服务等各领域信息进行常态化更新,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50条。二是重点领域公开持续深化。全面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实施依据并按月公开办理结果,同时围绕垃圾分类、市容整治、市政设施安全等市民关注领域,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政策解读。三是公开形式不断创新。开设“开州城市管理”微信视频公众号,通过短视频通俗化讲解、配发图文案例式解读等方式打造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普法格局,不断提升政策的触达率和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依法按时办结。在处理过程中,一是严格执行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流程,确保程序规范。二是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对复杂或涉及第三方权益的申请,主动进行联系,厘清诉求,依法审慎作出是否公开决定。三是所有公开决定均未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在信息管理方面,着力提升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一是健全制度规范。以《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2025年版)》为核心,明确了各科室、下属单位的公开责任和标准。修订了内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动态更新、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信息管理全流程有章可循。二是强化信息审核。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机制,落实“三审三校”责任,对所有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合法性审核和内容把关,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去标识化技术处理,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或不当公开事件。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台账,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定期核查和维护,有效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突出。以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及时更新维护“重庆市开州区城市管理局”子网站,确保栏目设置科学、内容准确有效、企业和市民查询便利。二是政务新媒体影响力扩大。“开州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营更加规范,年推送信息305篇,功能持续拓展,新建视频号累计播放量突破14万次,多篇内容被市级平台转载。

(五)保障监督情况一是推行信息公开质量全过程管控。在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前内容审核与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定期组织各科室对已公开的政策解读、执法结果、办事指南等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查,发现问题纳入整改清单。二是落实问题反馈快速响应与整改。专人专责做好公开平台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对上级检查、内部自查等渠道发现的公开不及时、内容错误等问题立查立改。三是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5年度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精准度和吸引力有待加强部分解读材料与公众的语言习惯和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形式创新不足。各信息公开平台之间的协同联动有待优化,网站、新媒体、查阅点之间的内容同源发布和功能互补性可以进一步增强。三是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信息公开智能化、个性化服务水平的能力尚有欠缺

(二)改进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在政策解读上,推行“解读专员”制度,鼓励业务骨干用通俗语言和具体案例撰写解读材料,并策划日常工作记录、专业评论讲解等新媒体宣传产品。二是在平台协同上,建立全局统一的信息发布内容池,明确不同平台的发布侧重点和格式要求,实现资源互通、特色互补。三是在技术应用上,优化城市管理便民服务小程序,集成问题上报、进度查询等“一键直达”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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