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城市供水节水、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市政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定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发展目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年度维护管理规划和专项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负责市政设施维护许可的管理。
4.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城区停车场的规划和管理,统筹指导停车场的建设。
5.负责城市供水、节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
6.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及设施的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及三峡库区澎溪河水域开州段的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的管理工作。
7.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医疗废物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8.牵头组织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乡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9.负责城市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户外广告、户外灯饰、店招店牌设置的监督管理。负责侵占城市道路、城市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行政处罚工作。
10.组织拟定区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11.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和工程监理。组织新建城市公园的验收和定级工作。指导城市公园紧急避难场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工作。
12.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镇乡街道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3.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和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城市管理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协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4.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15.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9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统计科、组织人事科、安全信访科、市容环卫科、行政审批科、公用设施科、园林绿化科、执法监督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开州区城市管理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591.83万元,支出总计1,591.8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7.91万元、下降54.8%,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减少1024.9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90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保障局机关各项商品服务费用和城市管理经费、市政小维修维护项目。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591.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4.91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354.94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335.12万元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1.8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591.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7.91万元,下降54.8%,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354.94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335.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65万元,占22.6%;项目支出1,232.18万元,占77.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91.8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27.91万元,下降54.8%。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354.94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335.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90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3.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9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减少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1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1.44万元,增长159.3%。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增加74万元,农林水支出350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3.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8.09万元,下降53.7%。主要原因是结转和结余减少903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1.44万元,增长159.3%。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增加74万元,农林水支出350万元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57万元,占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0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社保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17.08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3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医保缴费。
(3)节能环保支出74.00万元,占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下达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补助资金。
(4)城乡社区支出282.23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54万元,增长18.7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基本工资,规范津补贴、公用定额和2020年在职综合目标考核奖补差等。
(5)农林水支出350.00万元,占4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下达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第二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
(6)住房保障支出16.76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9.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9.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6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15.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2.77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70.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5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6.05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808.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9.82万元,下降55.8%;本年支出808.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9.82万元,下降55.8%,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354.94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335.12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7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0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2万元,下降59.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1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保障车运行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5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合理调度使用,节约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5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没有车辆,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区县到我区交流学习城市管理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5万元,下降72.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7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期间,各区县来开交流学习工作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1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42.6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1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业务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4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日常办公水电、耗材、网络、电话、差旅和工会经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5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费、邮电 费、工会经费等开支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有应急保障用车1辆,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应急抢险工作。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524.5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总体完成情况较好,有力保障了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市政小维修维护项目 | 自评 总分 (分) | 98 |
预算单位负责 此项目的科室 | 项目办 | 联系人 | 阳志元 | 联系电话 | 023-58668327 |
项目资金 | 年度 总金额(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300 | 300 | 300 | 100 | 10 | 10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安全排危和应急处置的开展,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市民投诉和补充完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 安全排危和应急处置的开展,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市民投诉和补充完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 安全排危和应急处置的开展,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市民投诉和补充完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排危和应急处置 | 个 | = | 12 |
| 12 | 100 | 50 | 50 | 核心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率=项目区被调查人数(户数)/被调查人数(户数)*100% | % | ≥ | 95 |
| 95 | 100 | 50 | 48 | 核心指标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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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对部门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268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