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关于我区殡仪服务站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开州发改价〔2024〕6号
关于我区殡仪服务站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殡仪服务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殡葬收费管理,规范殡葬收费行为,根据《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2〕149号),以及《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价〔2013〕157号)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我区殡仪服务站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除开州区治丧服务中心(文峰街道殡仪服务站)外,经区民政局许可的全区殡仪服务站。
二、区各殡仪服务站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三、各殡仪服务站应按照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以及社会群众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重庆市开州区殡仪服务站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17日
抄送:区市场监管局。 |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12月17日印发 |
附件
重庆市开州区殡仪服务站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
标准
(元) |
备注 |
一、遗体接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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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普通殡仪车接运 |
20公里以内 |
具/20公里 |
免费 |
购价在20万元以下的殡仪车。含空驶费,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按往返实际公里计。 |
超出20公里 |
具/公里 |
5 |
(二) |
收殓抬运 |
具/100米 |
270 |
正常遗体的收殓、抬运、上下车、遗体袋等。地面水平距离不足50米按50米计,每超过50米加收20元。楼房4层以内(含4层),每超过一层加收20元,使用电梯不加收费用。 |
二、遗体殡殓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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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遗体消毒、整理 |
具 |
120 |
含下车、消毒、整理、消毒材料。 |
(二) |
冷藏柜停放 |
具/小时 |
6 |
含遗体进、出柜。 |
(三) |
穿脱衣物 |
具 |
100 |
含3套以内的衣物脱、穿。 |
(四) |
普通整容 |
1.一般化妆 |
具 |
100 |
对遗体的面容进行修饰和美化,含材料。 |
2.一般整容 |
具 |
150 |
对遗体进行整理、修饰、修补、美化,含材料。 |
三、遗体殡仪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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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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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室租用 |
2人间 |
天 |
100 |
含床上用品、空调等。 |
3人间 |
天 |
120 |
含床上用品、空调等。 |
(二) |
守灵治丧厅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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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堂使用面积(㎡) |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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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以下(含50) |
天 |
100 |
配备冰棺一幅(不含使用费)、空调(不含使用费)、音响、饮水机、礼桌、香炉、焚化炉、脚灯、跪垫、折叠桌3张、凳子50个、鞭炮桶、三座钢椅1把、储藏柜、礼簿、签字笔等。 |
50-100(含100) |
天 |
220 |
配备冰棺一幅(不含使用费)、空调(不含使用费)、音响、饮水机、礼桌、香炉、焚化炉、脚灯、跪垫、折叠桌3张、凳子50个、鞭炮桶、三座钢椅1把、储藏柜、礼簿、签字笔等。 |
101-130(含130) |
天 |
525 |
配备冰棺一幅(不含使用费)、中央空调(不含使用费)、音响、电子挽联、饮水机、礼桌、香炉、焚化炉、脚灯、跪垫、折叠桌8张、凳子150个、鞭炮桶、三座钢椅3把、储藏柜、礼簿、签字笔等。 |
131-180(含180) |
天 |
620 |
配备冰棺一幅(不含使用费)、中央空调(不含使用费)、音响、电子挽联、饮水机、礼桌、香炉、焚化炉、脚灯、跪垫 、折叠桌8张、凳子160个、鞭炮桶、三座钢椅3把、储藏柜、礼簿、签字笔等。 |
181-230(含230) |
天 |
790 |
配备冰棺一幅(不含使用费)、中央空调(不含使用费)、音响、电子挽联、饮水机、礼桌、香炉、焚化炉、脚灯、跪垫 、折叠桌8张、凳子180个、鞭炮桶、三座钢椅3把、储藏柜、礼簿、签字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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