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打通经济循环堵点,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狠抓学习宣传贯彻。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必修课”,积极推动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发改委干部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和重点任务。今年以来,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已召开职工集中学习会6次和专题培训会2次,发改委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线上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采取原原本本学、深入系统学、灵活多样学、联系实际学,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特别是针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篇章,深刻领悟“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核心要义,做到学深悟透、弄通做实,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5次、集中学习5次。三是持续做好普法宣传。积极主动参加普法集中宣传活动,采取印制宣传手册、报刊、户外广告牌、LED屏等多形式开展招投标法、长输管道安全保护、粮食安全、营商环境等宣传。目前,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次,牵头组织节能宣传活动2次,印制宣传手册3000余册。
(二)狠抓“放管服”改革。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进一步采取“四个一”措施,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一是“一单”管入口。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梳理我区行政权力事项4801项。二是“一网”管流程。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网通办”闭环服务。全区94%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可办”,95%以上的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三是“一窗”优服务。持续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实现“一站服务、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今年累计办件1万余件。设立“跨省通办”“川渝通办”专窗,累计办理 “川渝通办”事项4万余件。四是“一图”提时效。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市场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分别制作全流程示意图,锁定每个部门每个审批环节的最长时限要求,落实人员负责全流程跟踪指导项目业主,让项目业主少跑路,少耗时。
(三)狠抓审批服务事项。一是有序开展审批服务工作。今年以来,我委涉及行政审批办件1026件,批复金额707.25亿元。其中,完成立项办理794件,批复金额534.63亿元;完成可研办理159件,批复金额153.49亿元;完成概算批复73件,批复金额19.13亿元;备案75件,备案金额22.30亿元。圆满完成各项审批工作,正常办结率100%。二是优化审批服务前置事项。取消部分前置要件,审批和核准时仅保留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作为前置要件,探索推行“以函代证”模式,以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预审函作为审批前置要件。三是简化备案申报手续。申报项目实行无纸化办理,项目法人申报通过“信用重庆法人库”验证后,后台自动生成备案表,待科室审核通过后,企业法人自行打印备案证。对于社会投资的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单纯装饰装修工程、增加消防设施等项目,发改委不再给予备案赋码,由住建委开通特殊项目类型直接办理施工许可,业主即可开工建设。
(四)狠抓信用体系建设。一是营造守信知信浓厚氛围。印制了《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1000余册,在办事大厅和“质量月”宣传现场发放;二是区法院依托官方“两微一网”、手机报平台及时发布执行工作动态信息,曝光失信人数2493人次,2022年以来,共发布执行宣传信息22篇,典型案例4篇。二是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按年度区级公共信用目录整理工作要求,共梳理出区级公共信用目录2000条。加大对信用服务重点领域核心数据的归集力度,有序推进法人公共信用信息开放共享,对全区“双公示”信息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规范信用信息归集、管理,推动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全归集,不断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三是加快政务诚信政府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严格按照招商协议及时足额兑现优惠政策,今年共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10083.99万元。四是加强信用信息联合奖惩。印发了《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在部分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加强联合奖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19〕8号),在审批服务等行政管理领域强化应用,建立“红黑名单”,加强联合奖惩。全年以来,全区20余个区级部门已出台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建立了告知承诺制、逢办必查制、信用评分评级制、容缺受理制等制度,实现了信用应用全面推广。五是促进行业领域制度完善。强化行业领域信用监管,促进行业领域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联合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旅游委按照行业管理规定,推进行业信用监管机制建立。
(五)狠抓营商环境优化。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坚持高位推动,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区发展改革委统筹、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的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实施细则,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地落实。二是优化政商环境。划定政商交往“红线”和“绿线”,常态开展“区级领导+行业部门+镇乡街道”三级走访服务民营企业活动,累计走访企业3000余次,协调解决具体问题1000余件。践行企业服务专员制,开展走访300余次,送一揽子政策入企业,保障政策直达快享。为110家入园企业办理缓税4183.75万元,落实14家企业“应急转贷”6955万元。成立服务小组,全面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239个。三是优化市场环境。落实国务院稳经济大盘100条以及60条接续政策措施,收集重点行业具体问题81个并妥善解决,做好助企纾困政策“加法”、生产经营问题“减法”。在降低要素成本方面,用电上,落实优惠政策,投入配套资金和改造资金近1亿元。用钱上,为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实施延期还本付息33.09亿元;推动“信用贷”发放企业信用贷款3272笔,10.97亿元;通过中长期贷款和设备购置贷款财政贴息18个项目,获得17.46亿元资金支持。用地上,坚持应保尽保。全面清理涉政府机构拖欠市场主体账款、不兑现政策、未履行承诺等情况,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四是优化企业服务。全面推行柔性执法行为,建立“企业宁静日”制度。优化监督管理,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覆盖14个大类86个小项的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以民营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为立足点,成立“法润园区”工作站,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组织20名法官,组建6个律师团,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近年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290余件,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六)狠抓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对以我委名义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出台《关于开州区国有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财务、业绩设置要求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区国有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财务、业绩设置,杜绝出现设置限制及壁垒。二是严格履行定调价程序。在制定或调整价格政策前,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前期调研、价格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测算、价格听证或论证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开展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2次。三是全面提速招投标各环节。结合我区实际,拟定《重庆市开州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充分吸纳我区在推进简政放权、放开市场准入条件、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等方面的做法,系统归纳近年来出台的系列改革措施文件,第一个政府采购项目“开州区林业碳汇资源开发设计采购”,成功在区交易中心实施了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四是打击违法违规投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案件办理程序,强力打击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立案查处不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放弃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度,我委共查处违法违规的投标单位10个,罚款15.3865万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10万元,并均进行了记分处理;查处不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的评标专家10人次,分别进行了记分处理,停止其参与评标资格三至六个月不等;查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招标人3个,罚款12.567万元,查处完毕后均移交纪检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发展改革实际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发展改革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二)持续深化招投标改革。从源头开展治理,严厉查处围标串标项目业主、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对参与围标串标的任何一方均严肃问责,并公开通报。扩大电子招标范围,着力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公路工程、水利水电三个行业电子招标,加快推进电子招标在勘察、设计、监理等领域的应用,提高信息服务和交易监管的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强化评标过程现场监督,严格限制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
(三)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审批事项,凡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行政机关自行设定的前置审批服务事项及审批涉及的中介事项一律取消,确有必要实施的改由部门自行委托实施或实行事中事后监管;无国家部委及市级立法层级的法规规章依据,原则上一律取消,确有必要实施的转变为部门内部工作;对有国家部委及市级立法层级的法规规章依据的事项,在工作实践中不符合“放管服”要求的,提请取消。
(四)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活动、信用典型案例评选活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全区信用平台建设,督促部门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完善信用平台功能,推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信息运用,完善信用“红黑名单”制度,持续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做好信用修复工作。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项小组分工牵头、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政银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探索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加快构建全方位现代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落实国务院、重庆市和我区稳经济大盘会议精神和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扎实推进稳经济各项措施,确保政策及时、足额、高效惠及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