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重庆备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
(开州)住建罚〔2023〕第018号
被处罚人: 重庆备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QU89
住址: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号*
法定代表人:田*伦
经查,你公司有下列违法事实:承建的重庆市开州区浦里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污水干管部分(一期),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主要证据有:
1.立案审批表;2.调查询问笔录;3.法人授权委托书;4.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5.专项检查整改通知书;6.施工单位关于开州污水干管项目管理团队任命书。
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特作如下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圆整)。
√被处罚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十五日 内到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缴纳罚款。逾期拒不缴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