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500234008647474W/2023-00267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开州区住房城乡建委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成文日期 ]2023-08-15
[ 发布日期 ]2023-12-04
[ 体裁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开州)建罚〔2023〕第008号
当事人 :重庆钓鱼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罗*
地 址: 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办蟠龙路中段饲料市场*楼
经查,你(单位)有下列违法事实:承接的开州区高桥镇初级中学援建项目监理业务,未按规定审查施工单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违反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主要证据有:
1.立案审批表;2.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调查询问笔录(黄*洋);4.重庆钓鱼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5.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特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处一万元罚款。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者诉讼期间,原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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