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和价格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宏观政策建议。
2.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平衡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3.负责按规定权限审批(含核准、备案、审核转报)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区招投标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4.研究提出利用内外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能源体制改革方案,负责管理液化天然气应用项目,综合协调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油气管道保护。
5.负责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并执行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6.研究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价格改革方案和计划。负责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负责管辖权内的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工作。
7.参与国防动员工作,具体承担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二)单位构成
1.区发展改革委编制及人员情况:机关公务员编制28名实有25人、机关工勤编制3名实有3人,内设党政办公室等12个科室。区价格认定中心隶属于区发展改革委管理事业单位,编制6名实有4人。
2.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事务所隶属于区发展改革委管理(独立核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公事业编制19人,2019年末参公事业在职12人,内设机构:综合科(财务科)、监督服务科、工程科、采购科、资源资产科。区公共资源交易事务所事业编制16人,2019年末事业在职12人,事业退休1人。
3.区能源发展中心(原区天然气开发服务中心)隶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核定事业编制9名实有8人。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开州委发[2019]1号)文件要求,将区商务局的有关粮食方面管理职责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的煤炭行业管理职责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区交通委员会、区水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区农业委员会、区商务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林业局、区移民局等部门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等职责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对口支援协调监管职责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39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0.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93.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收入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39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57.81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88.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7.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6.41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93.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95.1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89万元。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0.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0.32万元,比2019年或减少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0.32万元,比2019年增加95.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9年或减少18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收入预算减少。
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7.5万元,比2019年增加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5.5万元,比2019年增加5.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交易中心管理职能,市交易中心整合区县招投标业务预计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19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轻车从简努力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相比无增减。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55.66万元,比上年减少4.13万元,主要原因为机关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燕
联系方式:023-52218986